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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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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自己有目標了──存五十萬買下花店。不向家裡拿的話,這筆錢是個極大的考驗,雖然花店的工作越來越累,加上一禮拜有兩個晚上的家教,讓她常忙得暈頭轉向;但為完成目標,仍努力撐著。 魏胥列抿抿唇,望向窗外。 錢的確重要,可以決定被選中的人是他、還是丘爾勤。聽著,他濃眉不自覺的緊擰起來。 「算了……唉,可惜我唱歌難聽,不能替你唱……你可以教我怎麼唱歌嗎?要怎麼唱才能像你唱得那麼好聽?」看出他心情不好,決定帶開話題。 「烏鴉一輩子也當不了夜鶯。」 「你!」汪笙一氣之下舉起花就要往他臉上砸,但卻強忍住,恨恨一哼,「一點都不值得同情。」也賭氣地轉頭看著窗外。 以往碰到這情況,汪笙講不過他,就會很無賴地一直挨過來,可最近卻都只是咬牙切齒一番便作罷。甚至刻意回避與他的接觸;那天小車禍之後,她說他手傷沒好,不能騎腳踏車,此後他們就改搭公車送花。 怕是傷好了,她也堅泱不再用腳踏車當交通工具吧。 那時在醫院的急診處,面對她的疑問,他作了太過詳細、而如今想來讓自己非常後悔的回答! 「我是嚴重的過敏體質,大部分的人和動物都會讓我過敏,輕微一點就出疹子,嚴重的時候全身會又癢又痛,甚至二十四小時不停的打噴嚏。醫生診斷不出原因,也沒有藥可以治療。」 因為縫了八針,醫生囑咐要保持乾燥,所以後來的幾天他難得穿上短袖衣物。汪笙不時趁他沒注意時──她以為他沒注意──盯著他的傷,還有手臂上那玫瑰色的紅斑。 那是過敏反應──當時車禍摔倒,他的確接觸到她的肌膚。 自此汪笙躲他像在躲鬼,迫不得已必須跟他在一起,例如送花時,絕對會保持一公尺以上的距離。 剛開始,他沒想過要解釋自己的情況,畢竟是怪病,不想嚇到這個小女生,只要自己多小心就好。後來彼此越來越熟才想到要告訴她,但是也沒說,因為考慮到也許她根本不會相信,還以為他在開玩笑。 其實真正的原因是──他希望,他不會對她過敏,就像文仲練和虎斑貓那樣。 但希望終究破滅了。不但會,而且頗嚴重,他癢了好幾天才逐漸消褪,而當時只不過是抱住她幾秒…… 這幾天,偶爾會看見汪笙怔怔出神,話也少了,明亮的杏眼經常是空洞的。文仲練關心地問她怎麼了,她只是笑著回答:在發呆。 偶爾他也會在某個東西的倒影中,見到自己有這樣的神情。 發呆?不是吧? 該說是那種他會稱之為「落寞」的情緒才對。 「喂,下車了!」汪笙一連叫了幾聲,才喚回他的注意力,不免奇怪地盯著他,「在想什麼?」 「想怎麼教烏鴉唱歌。」 汪笙作勢往他胸口打了一拳,怒氣衝衝地轉過身── 「下次就讓你坐過站,我自己去送花!」 「還沒有消息?」魏胥列見掛了電話後的文仲練搖搖頭,眉峰隨之聚攏。 「『拉斐爾』說他們要好好安排,再過一陣子才會大舉在媒體上宣傳,所以現在我們還有得等。」文仲練見好友臉色不佳,勸道:「雖然遊戲是我們完成的,他們只要負責宣傳,可是大公司有他們的考量,就再等等吧。」 「當初說一個禮拜以內一定有回應的是他們,現在說要再過一陣子的也是他們。」魏胥列不耐地哼聲,「總之我們就只能聽他們擺佈。」 「『四境』今天打電話來,」文仲練頓了頓,知道他不愛聽到那人,仍得說下去,「他們還是想邀我們加入。打電話的是位朱小姐……」 「你回絕了吧?」魏胥列的眼難以察覺地閃過一絲陰影。 「當然。」 「那就好。」他轉身上樓。 「唉──好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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