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樓雨晴 > 奪愛 | 上頁 下頁 |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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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接納小旭後,他發現,這其實不難辦到,小旭是個善解人意的孩子,疼愛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對。 要到什麼時候,她才能打開心房,正視他的存在? 遙遙無期的等待,讓他失去了自信,愈來愈多的不肯定,使他開始自我質疑了起來,會不會到最後,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終絕口不提的初戀情人? 她的心,太難捉摸…… 不曾出過遠門,本以為,小旭得花好些時候才能調整兩地時差,沒想到他這麼快就生龍活虎的到處晃,害她這個當媽的,只能感傷地發現,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輕人」精力充沛。 「媽媽,你不是說要去Shopping嗎?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臉,我去做早餐,不能賴床哦!」 一連串話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門扉的另一端,童采寧只能揉著惺忪睡眼,認命地謹遵兒子「教誨」,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說不定還會分不清誰是媽媽、誰是兒子呢! 她這小寶貝呀,從小就很獨立,總說他要快快長大,然後就可以照顧媽媽。 整理好儀容出來後,他已經做好簡單的早餐在等她了,雖然火腿有點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麼美觀,但吃進嘴裡又看不到;小黃瓜切得厚度不一,不過技術不是問題,進廚房的小君子還是值得嘉許的。 吃完兒子的愛心早餐,母子倆相偕逛街去了。 從坐上計程車開始,童朝旭就趴在車窗邊,看著窗外往後飛掠的景物,好奇地問道:「媽媽,這就是你從小長大的地方嗎?」 「是啊!」童采事順手將兒子摟在胸前,凝望著久違了的臺北街頭。 以為自己夠堅強,可以鎮定地面對昔日舊物,但是自從踏上這片太過熟悉的土地之後,心緒就一直處於迷惘狀態,太濃的酸楚衝擊心扉,她才驚覺,這七年來,她從來沒有一刻放下過這裡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鄉圓,水是故鄉甜啊,這裡,有著她太深、太濃的依戀—— 吸了口氣,將潮水般湧來的過往回憶再度壓回心靈深處,眨去眼底薄霧,低頭問:「我們有好長的時間,都要住這裡嘍,喜不喜歡呢?」 童朝旭皺了皺鼻。「媽媽喜歡就好。」 他並沒有什麼的感覺,但是他知道,媽媽一直都想回來,卻沒勇氣。 後來,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臺灣市場,需要一個人負責,而且要留在臺灣好久。那些亂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這讓媽媽有了回來的藉口,然後就自告奮勇,擔下來了。 媽媽說,既可升官為總經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為什麼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這樣。因為爸爸在這裡,這才是事實。 如果不是怕媽媽難過,他真的好想問:媽媽明明還很喜歡爸爸,為什麼要和他分開呢? 結果,她只能自己偷偷傷心,而他也不知道父親到底長什麼樣子。 西門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議,母子倆一不小心,竟被萬頭鑽動的人群給沖散了! 當童采甯發覺時,簡直急得快瘋掉,馬上循著原路往回找。 這兒可不比英國,若在他打小生長的英國,聰明的兒子還有能力應對,她倒比較不擔心,可現在是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現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時的童朝旭,在發現自己成了「失蹤兒童」後,倒是不若母親的慌亂,反而還有興致沿路走馬看花一番,愜意得不得了。 顯然的,童采寧是太小看她兒子了! 只能說,這種事發生太多次,他已經習慣了,反正他身上有錢,家裡的地址也記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車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腦袋就會成漿糊的媽媽,鐵定不會想到這一點,唉,媽媽是朽木,怎麼教都教不會—— 晃呀晃的,行經一間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腳步,想了想,一路逛了進去。 這裡頭擺了好多好多的布娃娃哦!各式各樣都有,他忽然想起媽媽的生日快到了! 別看他媽媽一副很成熟女強人的模樣,其實她有個很好笑的小習慣,就是長這麼大了,睡覺還要抱布娃娃,不然就會睡不著;因為覺得太丟臉,所以除了他,根本沒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這件事,不曉得是會笑到昏倒,還是驚訝到昏倒?然後再來後悔做盡浪漫的行為,卻遠不如送一個布娃娃來得貼心。 媽媽房裡,有好幾個布娃娃,一直都像寶貝一樣珍惜著,每晚摟著睡覺,她說是爸爸送的,這次回臺灣,她行李沒帶多少,但就是堅持將布娃娃帶在身邊。 有時候他覺得媽媽好奇怪,嘴裡說要忘記爸爸,卻一直做著死摟住過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難理解。 想著想著,他讓木架上一隻趴趴熊給吸引住了。 伸出手,卻發現高度不夠。 眼珠子轉了轉,他露出甜笑,仰首看著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輕撫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麼。 「叔叔!」他又喊了聲,連帶扯了下對方褲管。 「呃?」紀沛陽回過神來,將視線往下挪。「你——叫我?!」 「對。」他又露出足以收買人心的乖巧笑容。「我想請叔叔幫個忙,替我將那個娃娃拿下來,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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