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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夏薔薇除了去學校上課外,她又再度回到之前工作的咖啡店打工,因為她是工讀生,每個月就只有一個週末的假日可以休息,其他的休假都排在非假日。

  這個週末,盛奕辰又南下來到女朋友家。

  此刻他抱著剛打完工進家門的夏薔薇,問道:「薔薇,你真的不打算辭掉咖啡店的打工嗎?難道你不想天天見到我?」

  「我當然想天天見到你,不過就算我辭掉咖啡店的打工也無法天天見到你,別忘了,我還得上課,還有,我真的很喜歡這份工作。」

  這間兩房一廳的小公寓,是夏薔薇在外婆過世後買下的。

  當年她還在媽咪肚子裡時,父親搞外遇,小三還懷孕了,媽咪知道後隨即就跟父親離婚,回到娘家生下她,和外婆三個人一起生活。

  國二那年,媽咪參加公司的員工旅遊,同事的小孩掉進河裡,媽咪跳下去搶救,小孩是救起來了,但媽咪卻走了,只剩她跟外婆兩個人相依為命:高三那年,外婆生病去世,她將老房子賣掉,買了這間新建好的小公寓。

  「那你也看在我昨天剛從美國回來,今天就來找你的分上,不是應該請個假好好陪我嗎?虧我風塵僕僕趕來找你。」

  「臨時請假要有原因,我找不到理由請假。」夏薔薇苦笑,總不能說為了要陪男朋友吧!

  盛奕辰似乎很不滿意女友的回答,他放開手,表情有些拽氣的坐到沙發上,悶不吭聲。

  自從兩人認識以來,一直都是他主動找她,連交往也是他先提出的,兩相比較起來,盛奕辰覺得自己愛夏薔薇的程度遠勝過她喜歡自己。

  別看她外表看似嬌柔溫良,其實個性很獨立,這是他和她交往後得到的新認知,她很少依賴他,也不像他過往的女友,總喜歡黏在他身邊,他對她這樣的個性是欣賞的,但若是她能再多依賴他這個男朋友一點的話,那就更完美了。

  不過他也很訝異,沒想到自己這麼喜歡她,居然可以忍受她因為要打工沒空上臺北跟他見面,若是從前,他馬上就提出分手了,就像當年決定回臺灣時,因為不想談分隔兩地的戀愛,便選擇跟女友分手。

  可是,他不但不想跟她分手,還想盡辦法要拐她跟自己一起生活。

  夏薔薇當然看得出來「高嶺之花」不高興了,她不是不想多擠出點時間和他相處,事實上,沒見面的日子她也想念著他,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可想念他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外一回事,她知道他會給她零用錢,也會讓她過好的生活,她根本就不需要這麼辛苦打工賺錢,這些她都知道,但她想保留一點尊嚴,不想凡事都依靠他。

  或許是因為對他們之間能交往多久不太有信心,因此,如果她全心依賴著他,生活以他為重心,萬一哪天他們分手了,她怕自己會無法承受分離的痛苦,有時看著他,她甚至想要叫自己少愛這個男人一點。

  不過這點真的很難做到,天知道她有多想要天天黏在他身邊!

  她曾把自己這樣患得患失的心情跟最近也開始談戀愛的景瀅說,景瀅覺得她根本就是在庸人自擾,未來會發生什麼誰也不曉得,根本就不必要為還沒有發生的事做設想,好好把握眼前相愛的日子才是王道。

  其實景瀅說的很對,與其浪費時間去想些有的沒有的,倒不如把時間拿來好好愛他,就算日後真的分手了,她也不會感到後悔。

  夏薔薇看著依然板著臉的男人,明明是個無敵大帥哥,此刻居然像個孩子似的在鬧脾氣,他到底是有多喜歡她啊?而且他雖然很希望她辭去打工,卻沒有強硬地要她一定得那麼做,說到底,這個男人其實很溫柔、很為她著想。

  想起他中午剛到沒多久,才吃完午餐她便去咖啡店工作了,留下他一個人在家裡,而且這還不是第一次,幾乎他每次南下來找她都是如此,她應該要好好安慰他才是。

  她走向他,主動坐在他腿上,笑得甜美可人。「奕辰,你別生氣嘛,這樣好了,今天不管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喔。」

  盛奕辰在她坐下時,心就軟化了許多,現在聽她這麼說,原本皺緊的眉心頓時松了開來。

  他伸手寵溺的捏了捏她的臉頰。「為什麼我以前會覺得你是只可愛的小貓呢,你啊,根本就是只小狐狸。」知道如何討好他,他就不生氣了。「那你希望我是小貓還是小狐狸?」她眨眨眼。

  「有什麼差別嗎?」

  「小貓等待主人的疼愛,小狐狸則會主動誘惑主人,你喜歡小貓還是小狐狸呢?」說完這些話,她雙頰有些發熱。

  盛奕辰細細地親吻著她的臉和唇。「薔薇,你敢這樣誘惑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嗎?」

  「我明天調班了,是晚班。」她嬌羞地說。

  俊顏這才有了笑容。「小狐狸,吻我。」

  「是。」夏薔薇討好的親吻著他。

  盛奕辰抱起懷中的小女人,兩人邊吻邊走進房間,躺倒在床上。

  ……

  「薔薇,畢業後到臺北跟我一起生活,好不好?這樣我就可以天天見到你了,我想要天天見到你。」盛奕辰輕聲說著,沒有發現自己此刻的語氣有多麼的渴望和期盼。

  住在美國時,他沒有和女友同居過,不是不想,而是從來沒想過,當時他心神的想法是,就算是男女朋友,也該有屬於自己的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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