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米樂 > 賴皮大律師 | 上頁 下頁
十三


  那天晚上大概六、七點,她趁著外出吃晚餐的空檔,順便去附近的服飾店買了一件衣服,並請店員幫忙寄到彰化,因為三月五日就是她父親的生日,之後要回當時工作的美髮店時,她看見任律師的漂亮女友跟一個男人發生爭執,聽到男人說的話,她很驚訝,覺得那個男人跟她前夫一樣差勁,只會欺負女人!

  李唯欣看張慧如的表情沉了下來,擔心她又想起什麼不愉快的事,便問道:「慧如姊,你怎麼了?」

  張慧如不知道要不要把當年看到的事說出來,但想想任律師的女友都已經過世了,說不說,好像無關緊要了,最後她決定還是不說了,改提起別的事,「唯欣,我還沒有謝謝你上次替小宏做生日蛋糕,他們三兄弟愛死你做的蛋糕了,蛋糕真的非常好吃。」

  小兒子生日那天,她特地排了休假,那晚她和阿華還有三個孩子一起慶祝,三個孩子三兩下就把蛋糕吃完了。

  「沒什麼,大家喜歡就好。」李唯欣笑了笑。

  「你以前工作的那家蛋糕店老闆娘,上次到我們髮廊燙頭髮還問起你呢,她說你已經可以獨當一面,自己開店不成問題,我也覺得你做的蛋糕跟點心都很好吃,你有想過自己開店嗎?」跟李唯欣當鄰居真好,很有口福。

  「我是有想過,不過要學的東西還很多,而且開店要有足夠的資金,以後再說吧。」

  父親過世後,她在蛋糕店工作了三年,半年前老闆娘因為不堪店面租金高漲,短時間又找不到適合的店面搬遷,決定把蛋糕店收起來,而她以前吃過派朗琪餐廳黃主廚做的甜點,覺得很棒,就去應徵當甜點助手,她也希望累積足夠的實力後能夠開一間自己的店,這是她的夢想,不過,不強求。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張慧如便表示要回家了,免得孩子突然起床找不到她會害怕。

  李唯欣也再一次強調有什麼需要一定要告訴她,這才送張慧如離開。

  晚上七點,謝仲翰帶著事務所所有職員來到「春日屋」。

  春日屋是一個月前新開幕的高級日本料理餐廳,是他大哥和友人合夥經營的,他也投資了一點,算是小小股東之一,也是店裡的法律顧問,他事先訂好了位置,今天是特地帶員工來捧場。

  本來大夥開開心心的要來享用美食,卻沒想到在門口遇到衰神,讓謝仲翰不禁感歎,以後出門前得先翻翻黃曆才行,今天肯定是「不宜外出,大凶」。

  任廷威和朋友來春日屋用餐,到了門口,一見到任廷宇,他冷嗤了聲,走上前,嘲諷道:「看來春日屋那張禁止貓狗進入的告示牌上,應該要多加一項,野種也不能進入店裡。」

  任廷宇表情僵硬,黑眸微魅,犀利的狠瞪著任廷威。

  謝仲翰見狀,馬上讓事務所的一名律師先帶其他人進去。

  孫明毓一看到任廷威,心驚了下,連忙閃到一旁,就怕任廷威跟她打招呼,她低著頭,跟大家一起進入店裡。

  任廷威的身高和任廷宇差不多,面對他的瞪視,他冷笑道:「春日屋強調是全臺灣最高級的日本料理餐廳,但連野種也來這裡吃東西,我看水準應該很低,恐怕要不了多久就會關門了。」

  謝仲翰再也聽不下去了。「任廷威,請你用詞小心一點,就憑你剛剛說的話,就已經涉及公然侮辱了。」

  「喔,我都忘了,野種是個律師,請問,公然侮辱罪罰多少錢,幾千元還是幾萬元?我讓我的律師帶上一億元,夠罰吧!」任廷威吊兒郎當的回道。

  任廷宇提著公事包的手一緊,咬著牙道:「你最好別再惹我。」

  「我的媽啊,野種生氣了。」任廷威故作害怕的喊了一聲,但下一秒,表情變得陰狠無比。「像你這樣的野種,根本就不配活在這個世上,當什麼律師,我呸!在我眼裡,你就跟路邊的雜種狗沒什麼兩樣,嘖嘖,這麼說來,你母親不就是只母狗了,哈!」

  任廷宇再也無法忍受,他大步上前,只想給這個滿口下流髒話的傢伙狠狠一拳。

  謝仲翰眼明手快,立即擋在任廷宇面前,雙手緊抓住他的肩膀,低聲勸道:「廷宇,冷靜點,這傢伙就是故意激怒你的,你一出拳,你就別想當律師了。」

  只要任廷宇一出手,他相信任廷威肯定有辦法將任廷宇告上好幾條罪,最後甚至有可能讓他被除名,他和任廷宇認識多年,兩人不只是工作夥伴,任廷宇就像他的弟弟,他絕對不能讓任廷宇在衝動下做出會後悔的事,更不能讓任廷威那種小人計謀得逞。

  任廷宇緊抿著唇,憤恨不已,但也明白學長為什麼要這麼拚命的攔住他,於是他強壓下怒氣道:「學長,待會兒替我跟大家說一聲抱歉,我有事先走了。」說完,他轉身大步離開。

  見任廷宇離開,謝仲翰這才松了口氣,然後發現自己冒出一身汗來,剛剛他差點被任廷宇嚇死了,就怕攔不住他,幸好這小子這次有把他的話聽進去了。

  任廷宇離開了也好,因為連他都沒有胃口了。

  「不愧是野種狗,就這麼夾著尾巴逃走,真蓉!」任廷威喊道。

  謝仲翰瞪著任廷威,卻也不想浪費唇舌再跟他多說一句話,對付這種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活得比他更好!只不過他實在很同情任廷宇,有這種同父異母的哥哥,真是倒了八輩子的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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