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妮妮 > 醋味大丈夫 | 上頁 下頁 |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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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正準備要去家飾布料展會場和工作人員開會時,東明拿了一雙雪靴來到我的房間,他微笑的向我說:「五號半,不曉得合不合你的腳?」 「你哪來的這雙鞋?」 我訝異的問。 「不問這個,先穿穿看再說。」 我無法拒絕,只好低著頭試穿那雙雪靴。 五號半是我的尺寸,穿起來剛剛好。 禁不住滿腹的疑問,我又開口,「你怎麼知道我的尺寸?」 「別忘了我是制鞋的。」 他燦爛的笑著。 雪靴穿在腳上,我心裡漲滿了感動,凱倫常說他是個細心的人,我真的感受到了。 東明和我一樣要去布料展會場,這次他說他是為了希望能夠在布料展中找到一些適合當鞋面的布料。 布料展地點就在酒店附近,有了雪靴保暖,踩在雪地上,我覺得很幸福。 兩人並肩而行的途中,我好奇的再問他一次,「哪來的這雙鞋?」 昨天到酒店已經很晚了,而且又下雪,他不可能半夜出去買鞋吧。 「我從臺灣帶來的。」 我有點詫異,「你怎會……想要為我帶雪靴?」 風很大,雪飄在身上,他攬住我的肩,「搭機前一晚整理行李時,我想迷糊的你一定不知道倫敦會下雪,於是我又回到廠裡取了一雙女用雪靴,放進行李箱。」 「你……」我本來要說,你對我太好了,但話到唇邊。我卻又改口說:「好細心。」 「我不是對每一個人都這樣的。」 我知道他話中含意,但我不想探究。 穿著他為我帶來的雪靴,我的心想念著在上海的雷,倫敦下著雪,上海呢?不曉得他有沒有禦寒的大衣。 一個星期後。 這次公司在布料展現場有成品展示,總公司只有我一個人再加上德國分公司的兩位職員,三人要負責所有的事情,因此我非常忙碌。 比起我,東明就清閒多了。 他是買家,因此只用三天的時間就完成了這次來倫敦的任務。他一直很希望我能夠和他一起去逛逛倫敦博物館,但我始終不得閒。 在他要回臺灣的那個晚上,他約我吃晚餐。我不好意思拒絕,於是便撥空前去赴約。 用完餐後,我們一起到泰晤士河畔散步,天空還是飄著雪,我的腳上依然穿著他送我的雪靴。 我再次謝謝他,「還好有你這雙雪靴,不然我的腳一定都長凍瘡了。」 「這是最不聰明的我,唯一做的最聰明的一件事。」他自嘲的說。 「誰說的,你一直是個聰明的人。」我說的是真心話,他的事業就是最好的證明。 雖然有時候我認為,今天他能夠那麼快就擁有自己的鞋廠,那是因為他家裡有錢的關係,但我心裡是很佩服他的。 因為我知道,他的成功是因為他的努力。 「你真的這麼認為?」他側頭看了我一眼。 「當然!」 他搖搖頭輕歎口氣,「我不認為,如果我夠聰明的話,就不會讓你被雷蒙仁搶走。」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他,只好把眼光放在河面上,我心裡明白他對我的一片情,但我已經有了雷,只好辜負他的一片情意。 「明天幾點的班機?」我笑著轉移話題。 「早上九點。」 「要我送你嗎?」 「你肯?」他的眼底有著期待。 「當然肯啊!」 他高興得想拉我的手,但我靈巧的閃過。 「對了,我有一樣東西要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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