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千尋 > 八分愛老公 | 上頁 下頁 |
| 二十九 |
|
|
|
「專櫃的弄成這樣,老闆早就將她解聘了。」 「為什麼?」 「老闆會認為她假公濟私,大量免費使用試用品。」 又比如他們去逛街時,她不怕得罪店員,對他說:「哇塞,這件洋裝要兩萬多塊,是要買給玉皇大帝穿哦,裝金身都不用這麼貴。」 那個店員聽她的話,很不爽,丟一記白眼給她,說:「這是今年新款,我們賣到缺貨。」 閃閃擠眉弄眼,回答,「我就知道臺灣是一個崇拜佛教的國家,到處都有女人在裝金身。」 真糟糕,小雨傘的品德教育有待商榷,但他偏偏愛上這樣一個公民道德沒過關的女生,這算不算報應?報應他太過正人君子,老天看過不去,派一個惡女來污染他的世界? 總之,她是嘴巴停不了的女生,他想過,如果死亡是身體器官一個接一個衰竭的過程,那麼她的嘴巴一定不在衰竭名單內。 因此她現在的沉默顯得不合理,他決定挑起她的說話欲。 「要不要吃冰淇淋?」他指著路邊的攤販問她。 「不要。」她的頭誇張地撇向左邊。 「要不要喝可樂,偶爾,腸子需要用一點化學藥劑清洗清洗。」蕭書臨指向那7-ELEVEN,雖然平時他很反對海齊吃這些東西。 「不要。」她的頭更誇張地撇向右邊,有點像在玩男生女生配。 「要不要吃熱狗?」 「不要。」她的頭垂得很低,她要抗議再抗議,抗議到他肯把口袋裡的Money過戶到她名下。 「要不要去買鹹酥雞?」 「不要。」 她把頭仰得老高,這個角度不好,太陽剛好射進她的眼睛,如果不想得到白內障的話,她應該立刻停止要白癡,可是錢和不得白內障,她選前面那個。 「要不要……我吻你?」 她可以繼續要白癡的,可是她的大腦用潛意識去做反應,連忙捧住他的臉、直視他的眼,她笑得白癡,連迭說:「我要、我要、我要!」 他吻她了,溫溫的吻,像他的人,一點都不霸道強勢,但有足夠的威力,讓她的心臟在胸膛裡眺熱舞。 這是她的初吻,但肯定不是他的,他的初吻絕對給了海齊的老媽,別騙她,不先親一親,女人就會心甘情願替他生小孩?有一點點不甘願,但是後來……她沉溺在他的吻裡,忘記小心眼。 於是很久很久以後,他停下吻,她才發覺自己虧很大,尤其這個吻還賠上她的一萬七千七百塊錢。 宋予閃是不做賠本生意的,於是她決定往後要一天親他三次,一次抵十元,那麼,五百九十天后,就物超所值了。 在閃閃腦袋裡計算著物超所值時,蕭書臨腦袋裡裝的是,原來親一個女人可以這麼過癮,那麼……好吧,偶爾超一點進度也沒關係。 這天晚上,他帶她去「裝金身」,還帶她去五星級飯店吃龍蝦大餐,花掉一萬七千七百塊的好幾倍,可這都不是她最開心的部分,最開心的是他說,今天晚上、在床上,他還要給她一個吻。 早就說過,好事的背後往往躲著一件壞事情,在幸福到快要飛上天堂時,壞事就會眺出來踹一腳,把人從天堂踹進地獄。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說,天堂和地獄只有一線之隔。 現下,閃閃就站在天堂和地獄的交接口,只是她不知道三十分鐘後,自己將墜入地獄,而且翅膀被折成三五段,再也飛不回天堂。 事情是這樣的,在蕭書臨很努力、很盡心,用許多方法仍然沒辦法讓林靜柔打退堂鼓之後,她居然突發奇想,邀請他的父母親到他家用餐,她是蕭家雙親內定的媳婦,針對這點,她有絕對的贏面。 她煮了滿滿一桌子菜,冰箱裡還冰著慕斯蛋糕和甜點飲料,都是她一手做的。 更猛的是,她一大清早就來了,在海齊上課、閃閃上班之後,就打開蕭書臨家大門,他勸說無效,只好抱起設計稿到公司,把她一個人留在家裡大掃除。 蕭書臨本想直接跟公司和學校請假,帶閃閃和海齊到南部旅遊去,避開這次聚餐,伹想到這樣的話,父母親肯定更加無法接納他的小雨傘,於是硬著頭皮,他帶閃閃一起回家,至於海齊,他還是讓他安心補習,不希望海齊再次從母親那裡得到更多的傷害。 「不行不行不行……我要去躲起來……不對,醜媳婦總要見公婆,而且花瓶換上那麼漂亮的洋裝,看起來一整個像這個家的女主人,我不能被她此下去……」 閃閃來來回回在二樓的起居室逛來逛去,緊張昭然若揭,蕭書臨看得好笑,一把將她抱在懷裡。 「如果我吻你一下,你會不會覺得好過一點?」 她直覺要說好,但想了想又搖頭。「不行,我的口紅畫下好久,你不能把它弄亂。」 連吻都不要了?可見她的緊張已經到了危險級,他摸摸她的頭髮說:「如果真的那麼擔心,不然,別和我父母見面,我帶你出去吃飯。」 「不行,這樣我就變成外面的壞狐狸精,而花瓶變成無辜的小可憐,這種輸法很孬,我不想搬去院子住透天厝。」 「搬去院子?什麼意思?」 「物以類聚有沒有聽過?大孬孬、小孬孬哥倆好,還能不住在一起?」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