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說好十天后分手 | 上頁 下頁
二十三


  現在的弄弄有一點點小女人、一點點的小柔弱,不是大姊頭模樣。

  他伸出手,她跪上沙發,爬呀爬的爬到他的大腿上,坐定,勾住他的脖子,將臉埋進教她感到最安全的區域。

  夏雨沒多話,只是抱著她、拍著她,用讓她最舒服的方式輕輕搖晃著她,她在他懷裡,一點一點舒緩了眉心。

  過了好久,久到人在二樓、得意驕傲的蕭海齊停下殺人歌聲,夏雨才問:「你好一點沒有?」

  「好很多點了。」她實話實說。

  「那我們動作快一點,把院子弄乾淨,不然閃閃回來,肯定會發瘋。」

  弄弄當下笑開。對,閃閃一發瘋,她就要變身灰姑娘,從樓上掃到地下室,閃閃只差沒把紅豆綠豆混在一起讓她揀了。

  她跳下他的腿,牽起他的手,這個晚上她什麼都不要想,只要想著,有Hero在身旁真好……

  ***

  弄弄探進頭來,好看的大眼睛皺成兩個歪圈圈,夏雨轉頭發現,問:「怎麼了?有事嗎?」

  「你很忙嗎?」她猶豫的問。

  再忙,他也會把她的事情擺在第一位。

  他沒有回答,但移動滑鼠關掉電腦,這個動作讓弄弄明白,他要把時間留給她。

  她走進他房間,「你可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

  「好。」他起身走到衣櫃旁,挑了件衣服換上。

  弄弄沒將視線轉開,看他的裸體早就看得很習慣了。

  夏雨身上的疤痕消失了大部份,但有些傷就是褪不去,不過現在的他把身材練得很好,強健的六塊肌,是會讓女生流口水的那一型。

  如果不是堅持不結婚、不談戀愛,他應該是那種桃花朵朵開的男生吧!

  現代的人們不再像以前,會受別人的言論影響,愛結婚便結婚、愛生小孩便生小孩,不想循規蹈矩的人,可以走自己的路、過自己的人生,不會礙了誰、犯了人。

  他們都是對婚姻有意見的男女,沒有人比他們更瞭解婚姻的陰暗面,於是他們選擇由自己掌控人生,而不是被人生或另一個人掌控。

  截至目前為止,她覺得這樣很好,沒有改變的必要。只是……

  夏雨不曉得站在弄弄面前多久了,她傻傻地看著床邊那幅畫著豐收季節的葡萄園,畫裡的女人、小孩和小黑狗,無憂地快樂著。

  很多年了,他沒想過要換下那幅畫,因為不只畫裡滿滿的幸福氛圍吸引著他,還因為他知道,那幅是弄弄的作品。

  弄弄很會畫圖,閃閃說的。

  閃閃說,在育幼院裡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能被滿足的欲望,於是閃閃拚命賺錢,彷佛有了錢就擁有全世界,而弄弄選擇畫圖,把她想要卻得不到的,一一在畫裡面呈現。

  長大後,弄弄很少畫圖,她現在畫的是設計稿。她曾經發下豪語,要蓋一間全世界最溫暖的屋子。

  就是這句話讓夏雨積極賺錢,否則其實一開始他投資股票的原因,只是為了獨立。

  弄弄說:「我們都喜歡蓋房子、賣房子,知道為什麼嗎?」

  夏雨不懂,他是建築方面的門外漢。

  她回答,「一個房子是一個家,每個家庭都有屬於自己的幸福故事,我們不能創造家庭,卻可以給每個家庭一個溫馨的背景,你說,這樣是不是很好?」

  是,這樣很好……他在心底同意她。

  夏雨的手在她額頭敲兩下,喚回神遊的她。「宋弄弄、宋弄弄,你在嗎?」

  她抬起眼,撞見他溫暖的笑顏。

  她握住他的手,勉強擠出笑容,因為接下來的話……真的很難啟口。

  「走吧,我們出去。」他說。

  夏雨帶著她離開房間、離開屋子、離開他們的背景,他們一路走進捷運、搭車,來到臺北東區,他們在人群很多的路上,一圈圈走著、逛著,看著身邊的人走來走去。

  然後走啊走,他們走到下一個捷運站,搭車,在關渡站下車,他們繼續走,在沒有人的地方走來走去。

  弄弄始終不發一語,他也認份地當個陪伴者,沉默,安靜。

  弄弄很會走,她那兩條強健的大腿,帶著兩人走了將近五個小時,天色漸黑,還沒有考慮要止步。

  在他正想著要不要問問她肚子餓不餓時,她終於開口了。

  「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散步?」

  這樣算散步嗎?不,依她的速度和腳程,比較像長途健行。

  但他沒有反駁,順著她的話問:「為什麼?」

  「因為我需要思考一些事。」

  「你在思考什麼?」

  「海齊。」

  「海齊怎麼了?」

  「我反覆想前幾天他對我說的那些話。」

  「嗯,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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