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千尋 > 說好十天后分手 | 上頁 下頁 |
| 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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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孬孬是條受虐狗,被老爸發現的時候全身都是傷,它身上植有晶片,老爸以為它走失了,好心地帶它回主人家裡,沒想到越接近孬孬的主人家,孬孬就越不敢前進。」 「為什麼?」 「問得好,老爸心裡也在想為什麼,後來老爸還沒按門鈴,就聽見一聲喝斥聲——死狗,我不是叫你不准回來,你非要我把你煮來吃嗎? 「說著,一個肥胖的中年男人抓起腳上的拖鞋,就往孬孬頭上砸下去,力道之大,孬孬當場被打歪在路邊。原來孬孬被棄養後,曾經循著路找回舊家,只是每次下場都很慘。 「老爸很生氣,換成我就揮拳揍回去了。但海齊說老爸強忍怒氣,冷靜問對方,『你不想養這條狗,是嗎?如果是的話,我可不可以收養它?』那個肥胖的中年男冷淡說:『隨便,你要就牽走。』就這樣,孬孬成了這個家的一份子。那個時候,它就是只太監狗。」 夏雨莞爾,「原來大叔不只收留受虐兒,還收留受虐狗。」 「老爸是全世界最有愛心的男人,他最偉大的地方是什麼你知道嗎?」 「什麼?」 「他娶了閃閃,解救天下男人于水深火熱之中,天底下的男人應該發起募捐,一人捐一塊錢,用黃金給老爸做一塊大牌匾,上面寫著——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宋予弄……」 閃閃詭魅的聲音陡地傳來,弄弄後頸的汗毛一根根豎起。她抓抓頭,考慮要不要回頭接受終極考驗。 皺眉、癟嘴,她換上一副憂心的表情,轉身大聲道:「閃閃、大叔,孬孬不見了!」 「不見?怎麼可能,它那麼戀家。」閃閃被轉移了注意力。 「我也覺得奇怪。」弄弄偷偷吐舌頭,呼,這一關過了。 「我們分頭去找,夏雨,你找四樓、弄弄找三樓、大叔去二樓看看,我去一樓。對了,弄弄,把海齊挖起來,叫他去頂樓找。」 頂樓?閃閃太看得起孬孬,它那個龐大身軀怎麼可能爬得到頂樓,更別提它有關節炎。 但她不敢頂嘴,乖乖往海齊屋裡喊人去。 他們分頭找,都沒有孬孬的蹤影。 他們聚在一起找,還是沒有找到孬孬! 孬孬不是小型狗,不可能塞進小縫隙裡,大門沒有打開,孬孬不會跳牆,家就這麼大,它還能往哪裡去? 「孬孬會不會被綁票了?」 弄弄出聲,所有人都沉下臉。 「你少笨,要綁也綁小小,誰會綁一只得了老年癡呆症的狗。」蕭海齊輕斥。 他的原意是安慰大家,沒想到惹來閃閃白眼加不爽。「放心,真的有歹徒的話,我們家會推派你去被綁。」 夏雨和弄弄交換一眼,他突然想起弄弄昨晚那句——「今天孬孬的眼睛看起來特別哀傷。」 猛然轉身,他往廚房方向跑。 「Hero,你想到孬孬在哪裡了嗎?」弄弄抓住他的衣袖。 「不知道,先找找看再說。」他轉身,往地下室的方向走。 「不會的啦,我們家孬孬怕黑,它絕對不會到地下室。」天底下有誰家的狗屋要裝夜燈?他們家孬孬就要。 夏雨沒分身回答,按下按鈕,樓梯燈亮起,弄弄嘴裡說不會,還是跟著他到地下室,樓梯未走到底,他們就看見孬孬龐大的身軀躺在那裡。 她大喊一聲,往下沖。「孬孬、孬孬……」 她跑到孬孬身邊,抱起它的脖子,孬孬的毛還是很長,但溫暖不見了,孬孬低垂的眼皮蓋住那雙溫馴的眼睛,它的身體冰冷而僵硬,它……死了…… 弄弄的聲音引來全家人,閃閃看見弄弄的模樣,淚水迅速模糊視線。 「夏雨,你怎麼知道孬孬在這裡?」蕭海齊問。 「我曾聽說過,寵物狗為了不讓主人傷心,會在死亡之前找個隱密的地方靜靜死去。」他伸出手抱住弄弄。 她哭紅了眼睛,把頭埋進孬孬的毛髮裡。「對不起,我昨天就覺得不對勁,我如果多注意就好了,如果我陪著孬孬,孬孬一定不會孤獨死去……」 蕭書臨靜靜地看著眼前這一切,須臾後做下決定。「夏雨,你陪弄弄上樓,小小交給你們照顧,這件事先不要讓他知道;海齊,你早上要出門嗎?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幫我跑一趟徐叔叔家?」 蕭海齊知道他要做什麼,小小的確小到不適合認識死亡,「老爸,你和閃閃去處理孬孬的後事吧,我會把狗帶回來。」 蕭海齊指的是徐叔叔家裡的那條狗,它也是被主人棄養的。黃金獵犬是大型犬,很多人覺得它憨厚可愛,卻沒考慮到狗長大需要更大的空間、更大的運動量,在這個家庭空間普遍不足、主人普通忙碌的大都市里,大型狗常常遭到遺棄。 前陣子徐叔叔撿到狗,又捨不得將它送到流浪動物之家,問了老爸幾次,老爸考慮到孬孬,便沒把它帶回來,現在……他們需要一條狗來安慰全家。 「好,閃閃你去開車。」說著,蕭書臨彎腰抱起孬孬。 閃閃吸吸鼻子起身,理智告訴她,如果想瞞過小小,動作就得加快。 他們分工合作,在最短的時間裡將孬孬帶離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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