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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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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地,血液在血管中凝固,心失溫,寒氣從毛細孔滲了進去,一隻莫名的大手狠狠撕開那塊尚未結癡的傷疤,令她痛得叫喊不出。是他居然是那個盧家…… 幼庭還想再追問,劉若依卻從樓上奔了下來。她跑到不舍前面,把他從沙發里拉起來,連讓他跟她母親道再見的時間都不給,匆匆忙忙地到了門外頭。 「送你的禮物。」她拿出一個紙盒子,推到他面前。 「什麼東西?」他想也不想,當著她的面打開。 她沒回答,笑吟吟地看他。答案揭曉,是她從小到大的照片簿,而過去五年,每張照片裡面都有一個「不舍」。 「我把最好的擋箭牌送給你,要是你再給我交了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個女朋友,看我怎麼收拾你。」 「不會了,沒有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我把剩下來的序位號碼通通交給你。」 「說話算話?」 「說話算話!」他應和著,眼睛卻沒離開照片,小小的依依、長大的依依,不管是哪個依依,都讓他想要一看再看。「依依。」他突喚道。 「怎樣?」 「醜小鴨長大會變成什麼?」 「醜大鴨?」 他笑著揉揉她的頭,創意不是在這種時候用的。「不對,會變成天鵝。你小時候長得很漂亮。」 「所以現在我是?」他有膽就說變成醜大鴨試試。 「你是大天鵝。」 她驕傲撇嘴。果然,他沒膽譭謗她的容貌。 「天鵝小姐請記住,要嚴防身邊的癩蝦膜,天鵝肉很貴的。」 她哈的一聲笑。「放心,我比你潔身自愛得多。」 盧歙抓抓頭,又不能答一句「那是年少無知」,只好笑著拉拉她的手。「要記得多喝茶。」 「嗯。」 他又碰碰她頸子後頭的眩,那是他對她的第一個認知——一個好命女孩。「記得,不可以把你的痣挖掉,我必須靠它找到你。」 「我知道,它是你的北極星。」 「不要改變你的心意,不要忘記我們的感情,不要拋棄我們的過去。」他很沒有安全感似的,相同的話在過去幾天裡,不斷反復說著。 是不是每個要離開家鄉的人,都會變得傻傻的? 劉若依笑著握住他的手,鄭重承諾,「我不會改變、不會遺忘、不會拋棄。不舍永遠是依依最重要的人。」 「我記住了。」他拉起她的手,貼在自己胸口。「這兩天我沒辦法和你聯絡,等到了學校、買好電腦、接好網路線後,一定馬上寄信給你。」 「好。」 她幫他把相簿收進背包裡,陪他牽著腳踏車走了一段。夜燈在他們身後,將兩人的影子拉長交迭。 低著頭,劉若依細數著兩人的步伐,而盧歙拉起她的手,輕輕地哼起歌曲。 她沒聽過這首歌,而他的聲音很低,令她聽不見歌詞,只隱約聽出弦律。他的歌聲很好聽,就像他說話時,低低的、厚厚的,讓聽者感覺溫馨。 在若干年後,有人問了劉若依,「你人生中最難忘的時刻是什麼時候?」 她總是想也不想地回答,「不舍離開依依的那個夜裡。」 這段路劉若依送得很遠,她一面走、三回想,如果一直走到地平線那端他們就不會分離,那她很樂意這麼做。 直到盧歙不捨得,轉過身要她聽話,「快回去,我看著你走回巷子裡。」 他的眼神專注而篤定,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二次,對她展現大男人主義。 「我再陪你走一段。」她說。 「不行,雲很低,馬上就要下雨了。」他堅持。 然後他調轉車頭,用動作表明,如果非要陪,就讓他陪著她再走回她家。 劉若依抬頭望向天邊。他說得對,快下雨了,他騎回家還要半個小時。她只得放棄執拗,說:「好,我們同時向後轉、同時向家門飛奔,我不淋濕自己,而你也不准淋濕。一、二、三,砰。」 像是鳴槍開跑般,他坐上腳踏車,飛快踩動輪子,而她轉身、小跑步。 直到跑進巷子她才停下腳步,低下頭,放任儲備多日的淚水奔騰。 她以為自己已經做好充足準備,誰知事到臨頭,心還是會痛,她以為不舍無數次的保證,已經給足自己安全感,沒想他才一轉身,害怕就攀上她心頭。 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麼,明明只是短暫分離,又不是就此分手,可恐慌在、驚惶在,畏懼、惶然樣樣不缺席,她壓著胸口,仰頭望向烏雲密佈的天際,她的內心已經開始下雨。 她緩步走向回家的路,一面走一面啜泣,她試圖哼出他剛唱過的弦律,可惜,她音感不大好,嗓子也沒有他行。 然後,她在家門口徘徊了好一陣才讓淚水停止奔流,但在抹去淚、推開門走進屋裡時,看見令人不解的畫面。 客廳裡的媽咪也在哭?為什麼?她是愛屋及烏,和自己一樣心疼「不舍」? 「媽咪。」劉若依輕聲低喚。 幼庭抬眼望向女兒,心底有千言萬語,卻不知道從何說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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