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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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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書綾拎著婚紗的長裙擺,站在一間獨門獨戶的公寓門前,原本該固定在頭上的頭紗已經斜垮至額際,臉上精緻的新娘妝也因汗水而有些脫妝,即便如此,仍無損她的美麗。 一公里的距離雖然不算遠,但在拔足狂奔的情況下,也幾乎要了她半條命,她微彎著腰,大口喘著氣。 她是來找人的,總得等氣順了才好按電鈴請人開門。 深呼吸一口氣,顫抖的按下電鈴後,隨即緊握拳頭,修長而圓潤的指甲深深嵌進掌心,瞪著門的雙眸看起來像要將門給瞪穿似的,急切的等待著裡頭的回應。 等待的同時,她在心中忐忑的兀自猜測著各種狀況。 應該只是睡過頭了吧? 也許是昨天開了告別單身派對,所以還在宿醉中,待會泡杯熱茶讓他醒醒酒就好了,即使錯過這次的集體公證結婚也沒關係,過兩天找個黃道吉日再到地方法院補公證就好,最多就是損失政府贈送的那些小家電罷了。 等待的時間夠久了,但裡頭卻毫無動靜,她開始緊張了,不敢相信結婚當天被拋棄這樣不堪的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抬起已經顫抖得厲害的手指,連續按好幾下電鈴不說,還乾脆將手指壓在上頭不放。 他一定是醉得很厲害,才會聽不到電鈴聲。 右手食指緊緊的壓著電鈴,左手牢牢的揪著婚紗的裙擺,眼睛眨也不眨的盯著門,腰杆挺得像竹竿,全身僵硬,隨時保持備戰狀態。 就在她以為電鈴按鈕即將被按到爆炸的同時,屋內傳來物品被撞倒的聲音,還夾雜著男人齜牙咧嘴的低咒聲。 她的嘴角勾起幾不可見的笑容。 果然是宿醉了呀!否則怎會連路都走不穩呢? 大門霍地被人從裡頭拉開,帶著滿臉睡意的男人臭著臉先將她壓在電鈴的手指拉開,然後與她四目相對。 「找誰?」撞到吧台的膝蓋仍然痛得讓他緊蹙眉頭。 馬的,這女人最好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不然這筆賬可有得瞧了! 「賴志明。」 「賴志明?!」吳秉鈞雙手環胸,仗著身高的優勢俯視著眼前的落難新娘。 她按了這麼久的電鈴,就只為了找已經不住在這裡的賴志明?! 「他在嗎?」何書綾瞠著眼瞪他,並沒因為身高比對方矮,氣勢就跟著矮一截。他肯定就是那個一直死賴著不走,讓志明傷透腦筋的學弟。 「搬走了。」他說得輕描淡寫。 昨晚賴志明臨時告知要搬走,基於禮貌,他陪他聊了一會兒,從對話中得知他是和公司的女同事陷入熱戀,急著共築愛巢、長相廝守,所以才會急著搬走。 雖然他覺得賴志明眼神閃爍,言詞間也是含含糊糊的有所回避,不過,他們本來就不是很親近,只是因為好友的拜託才同意讓他過來住一陣子,所以也就不想去深入探究。 賴志明打包好離開時已經是淩晨兩點多,正當他打算好好放鬆,享受終於回歸寧靜的獨立空間,用力睡到自然醒時,她卻出現了,而且還穿著婚紗……由此看來,賴志明趕著連夜搬走的動機果然不單純。 何書綾鬆開手中的裙擺。「搬走?!」怎麼可能?就算要搬,也該是這個臭學弟搬出去才對呀! 沒想到這個學弟會這麼壞,竟然做出乞丐趕廟公這樣忘恩負義、天理不容的事?! 他維持雙手環胸的姿勢緩緩點頭。 「什麼時候?」她直視他的雙眼,想從他的眼裡讀出些許心虛的情緒。 「昨天晚上……嗯,應該說是今天淩晨。」他據實回答。 「為什麼?」她和志明今天要結婚啊! 他只是無語的聳聳肩,不想蹚渾水,尤其是和女人有關的渾水。 「我不信,讓我進去。」她強硬地道。 吳秉鈞維持抱胸的姿勢。「他真的走了。」 「不可能!這裡是他的家,他能去哪裡?」她揚高音量。 吳秉鈞僵著臉,顯然不喜歡她的說法,忍不住宣示所有權。「這裡是我家。」 「你怎麼可以這樣?志明對你那麼好,收留你、照顧你,你卻恩將仇報的把他趕出去?難道不怕遭天譴?」 他蹙起眉頭。「小姐,你好像誤會什麼了,我不管你和賴志明之間有什麼恩怨,但這是我的房子,一切由我作主,而且賴志明才是那個被收留的人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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