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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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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 香港紅墈體育館內,人潮爆滿,紅、橙、黃、紫、藍、綠的螢光棒滿天滿地飛舞,呼喚聲很有默契的跟隨音樂的節奏此起彼落。 洛德維希是來自歐洲的夢幻歌手,現年二十四歲,身高一百九十公分,體重七十公斤,金發藍眼,五官出眾,面無表情時酷到可以凍傷人,笑起來時兩頰有迷死人的酒窩。 他的曲風走的是搖滾流行路線,卻同時有靈魂樂和鄉村音樂的味道,讓人感受到靈魂的深沉時,還能感受到鄉村的純真,在當今世界歌壇上,是很奇特的嗓音和表達方式,加上人長得帥,很快就紅遍半邊天。 這是他出道三年來的首次巡迴演唱會,也是第一次到亞洲來,亞洲地區的歌迷早就雀躍不已。 「嘩!」 當燈光突然一亮,洛德維希與勁爆的音樂同時出現,現場的歡呼震耳欲聾。 洛德維希的超級影迷——孟葳,當然也在其中。 他是她的偶像、白馬王子、夢中情人,他的巡迴演唱會,她是無論如何都不會錯過的。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 孟葳在觀眾區興奮地呐喊、搖擺,扯開喉嚨跟著唱他的每一首歌,仿佛如此可以與他有心靈上的交流。 因為他的一句問候而興奮尖叫;因為與他一個眼神交會而癡迷陶醉;因為接收到他一個淺淺的微笑而歡呼……二十一歲的孟葳覺得此刻的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和所有歌迷一樣,她三天前就蹺課來排隊,等著今天的進場,等著親眼目睹洛德維希的舞臺魅力。 舞曲令所有人瘋狂舞動,抒情曲又令人如癡如醉,伴舞、合音與燈光效果反而顯得多餘。 演唱會在不斷的安可聲中結束,洛德維希謝幕再謝幕,所有歌迷都還不願離去,原本預定十點半結束的演唱會,硬是拖到十一點二十分。 每個歌迷都想再多看洛德維希幾眼,因為這是三年來唯一一場亞洲演唱會,現在離開,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目睹他的丰采。 一萬多名歌迷傻傻的等在前臺,孟葳才沒那麼笨,她在謝幕第五次時,早早跑到後臺去了——孟氏企業專營傳媒事業,旗下幾名歌手都在這裡開過演唱會,她總是充當打雜兼小妹,偷偷在後臺鑽進鑽出,這裡對她而言,比自家廚房還熟。 前臺熱情的掌聲沒有稍歇的趨勢,讓後臺工作人員一直發愁。孟葳一到這裡,就聽見他們用法語抱怨。 聽他們用法語交談,孟葳連呼幸運,因為這是她與人溝通較沒障礙的歐洲語言。 「歌迷還是不肯散,怎麼辦?」 「我不要再出去謝幕了,你們自己想辦法。」 孟葳馬上就分辨出洛德維希性感的聲音和任性的口吻。 這麼驕傲?她沒聽錯吧?洛德維希是歌迷心目中溫柔又深情的白馬王子,怎麼可能有這麼任性又不負責的態度? 「歌迷熱情是好事,可是我們都累了。」另一個樂手唉聲歎氣。 「就算如此,我們也要想辦法,不能放著這樣不管。」 即使無計可施也不能不管。嗯,說話的這人該是總監吧? 「準備的安可歌曲都唱完了,舞跳完了、曲也奏完了,還拿什麼謝幕?你們還有什麼辦法?總之……我先走了。」相同的動作重複太多次,不只他會膩,連歌迷都會厭煩,洛德維希只是率先表達想法。 難得的演唱會、難得這麼熱情的歌迷,他不想再把結局拖得更惹人厭。 「不可以!」孟葳趕快跳出來,舉起雙手擋住想慨然離去的洛德維希。 洛德維希狐疑的看著眼前這個莫名其妙的女子。 他的歌唱事業如日中天,每個人奉承他都來不及了,敢跳出來阻止他做任何事的,她是第一個。 「歌迷的心意是必須被珍惜的!不可以有驕縱、棄歌迷於不顧的想法!」孟葳義正辭嚴。 啊啊,這麼近距離看偶像,孟葳的心臟跳得如擂大鼓,雙頰也熱得像火在燒。 哇,她居然因一時看不下去,就做出這麼衝動的事……怎麼辦?怎麼辦?她好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事到如今,挖洞實在來不及,逃也逃不掉,她只好慌張的繼續講個不停。 「前臺那上萬名歌迷,大部分是千里迢迢從臺灣、日本、美國、歐洲追來的,不只拋下工作、學業,還搭飛機、轉地鐵、排一天的隊、在外面搭帳棚,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幾經周折才能看到你的演唱會,你怎麼可以因這些微不足道的原因就拒絕謝幕?耍大牌怎麼對得起大家的熱情支持?」 孟葳愈講愈覺得自己在為歌迷們伸張正義,但這些人好像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她看著心中有氣,索性放倒旁邊一個箱子,踩到上面去,而那高度和位置,就恰巧讓她可以頂著洛德維希的鼻子,她的心頓時跳得要令她發慌。 糟糕,很糟糕啊,事情怎麼會這麼湊巧?她該不該下來,把箱子挪後一步? 不,為了廣大的歌迷同好,她該一鼓作氣把大家的心意傳達出來。 於是,她深吸一口氣,繼續訓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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