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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臣擅殺洋人


  岑襄勤總督雲南時,以英人馬嘉裡遊歷內地不受約束,遣人殺之,遂開公使出洋之例,此彰彰在人耳目者也。不知英果敏撫皖時,亦殺傳教士二人,至今人不知之,但訝教士失蹤而已。此事在同治丙寅秋,英初升皖撫,督師駐潁州。忽有英教士二人乘淮河船二艘,率通事侍者十余人至,自言為上海徐家匯總教士所派,來此傳教者,進謁巡撫取進止。果敏立即延見,詞意殷勤,並雲購地造屋一切,如百姓有阻撓者,我為爾重懲之。兩教士欣慰無已,口頌賢中丞不置。

  及送客出,即傳沿河二營營官至,謂之曰:「今有洋教士二人來,汝知之乎?」對曰:「知之,彼二舟即泊營門外。」果敏曰:「甚善。今夜三更,俟兩船人皆熟寢,爾率兵銜枚入,駢斬之,並舟子婦孺皆不留,殺其人,火其舟,埋其屍,天明時須一律畢事,如逃出一人,爾罪死。」兩營官唯唯。

  是夜即如法炮製,二舟男婦大小四十餘人盡矣。事後,上海教會行查二人蹤跡至皖,皖吏以未見複之。未幾雲南事發,果敏謂人曰:「使我辦得不乾淨,亦如雲南,國家又不知賠卻若干矣。」嘗以此自鳴得意。或曰,裕庚之謀略也。兩教士固冤矣,兩船之闔家大小不更冤哉!亂世人命如草芥,信然,然亦不達外情所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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