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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


  紹興中,有漁者得一石於淮,狀如瓜,於瓜瓣凸處有字,屢鬻而不售。淳熙十一年,王仲行尚書守廬,得之,出以示予。予曰:「乃新莽律權石。」字甚細,篆體類詛楚文,因為釋之,曰:

  「律權石,重四鈞。黃帝初祖,德□于虞。虞帝始祖,德幣於新。歲在大樑,龍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工德受正號即真,改正建□。長壽隆崇,同律度量衡。□當前□,龍在己巳,歲次實沈。初班天下,方國永遵。子子孫孫,享傳億年。」

  按《漢書·律曆志》:「王莽征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義和劉歆等典領條奏。」其《權衡篇》曰:「衡,平也;權,重也。衡所以任權、均物、平輕重也。」

  本起于黃鐘之重,一籥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王莽傳》:「梓潼人哀章作銅匱,述符命。莽下書曰:『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考黃帝之後,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敢不欽承,以戊辰直定。』」師古注:「於建除之次,其日直定。」

  又《資治通鑒》:「莽始初元年,歲在戊辰,明年改元,始建國,歲在己巳。」

  故其文有「皇初祖黃帝,始祖虞帝,戊辰直定」之語。趙石勒十八年七月造建德殿,得圓石,狀如水碓,銘曰:「律衡石重四鈞,同律度量衡,有辛氏造續。」

  咸議是王莽時物,與此同;其間有一兩字疑者闕之,以俟博識之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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