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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十三 物質與愛情孰輕孰重

  明誠:「我們先租房子住,結了婚攢了錢再買房子吧。」

  小阿:「那我還不如先租丈夫呢。」

  原本陌路,相互喜歡傾慕之後,現實也接踵而來。沒有錢,行走一步,都是艱難。

  小阿和明誠在一起三年了,都是低薪的人,每月的工資稅後加在一起不足三千,一室一廳的房子每月租金就要用去三分之一,日常開銷包括應酬、坐車、買衣服、飲食又占去一大半,若有人情往來、意外生病這可憐的薪水就支撐不到月底,同伴笑稱小阿是月光女神。

  然而也不覺得日子是難的,愛情使人忽略了很多實質的東西。冬夜裡明誠送來熱騰騰的烤紅薯就會流淚,偶爾買來一條廉價的圍巾就會感動,與他手拉手在林陰道上漫步,坐在他的自行車後抱著他的腰哼著甜蜜蜜,幸福就會溢滿心扉。

  明誠最近長了薪,也不過是區區五百塊而已。一時性起,便興致勃勃地計畫著結婚,購房。小阿深受感染,每天熱衷地產消息。哪處房價,哪處社區環境瞭若指掌。興沖沖地去看了房,陰暗的向北房間,一張口就是幾十萬。好像混沌裡的人,小阿猛然被驚醒,拿什麼去買房子?

  明誠倒是無所謂的,他說:「買不起就買不起,這樣一直租著不是挺好?大把的錢放在銀行裡也是要生息的。我們就留著錢生個孩子。」

  話雖是這樣說,可是租了人家的房子,遇到過猛不提防的拆遷,也有好好的就不租的。在冬寒裡,通過仲介,一家家去看房,踏在積雪的冰上,心都是涼的。

  租住的房子好壞倒是罷了,卻總住個提心吊膽,房主月月等不及就來催交房款,臨近月末時每每聽到扣房聲,總要將心懸起來,生怕得到「不租了,你們儘快搬家」的通知,等到房主劈手奪了租金就走,那種卯足勁搶錢似的架勢倒使人把懸了半晌的心嗵一聲落回原位。

  兩個單身人東西再多,也是提了就走,若添了一個孩子,被人攆來攆去,提箱篋籠的,一路兒啼,要怎麼沉重的背負呢?

  租來的家終歸不是家,連家都沒有的人又怎麼計畫生養小孩兒?

  小阿開始猶豫起來,她閃躲明誠的問題,也不敢看他,因眼睛會洩露真相。周圍的同事紛紛計畫著買怎樣的汽車住怎樣的房子,明天見客戶時穿什麼,買什麼樣的絲巾配新套裝。

  對著沒錢的男人沒完沒了的提錢,只會傷了他的自尊,也許就有一大堆傷人的話迸出來——「我當時也這樣啊,你怎麼就跟了我?現在開始嫌我窮,誰好你找誰去!」

  是中庸的人,做的是平常的職業,升職,漲薪的可能都不太大,平實直至終老,未來一眼望穿,幾十年後也就如此了。

  選擇愛,還是放棄他?

  明誠覺察小阿的神思,他傷感地說:「窮男人不配有愛情,我們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夠好,我不忍心讓你跟我一起吃苦。我起碼要多辛苦10年也未必能讓你過上好日子,你跟著身邊,太不確定了。我愛你,所以我不應該跟你在一起,我們一開始就錯了,對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記我。」

  終於還是談到錢這個庸俗的話題上來了,人說對錢的態度反映了愛的豐匱。缺乏愛的人,沒有什麼東西是理所當然自己的,所以要靠錢來補償。因為是貪婪的人所以覺得別人更加貪婪,原是因為得到的愛不夠。如果沒有很多很多的愛,有很多很多的錢也是好的。而小阿的愛情從不貧乏,只是喜歡錢是每個人的本能。愛曾經在前,才不需要把對錢的渴望表達的那麼赤裸裸。現在愛也未移步,只是既然要生活總不能掩住耳朵盜鈴鐺。

  「錢不要多,吃飽就成了;

  錢不要多,散步時能買杯優酪乳哄我開心就成了;

  錢不要多,參加朋友聚會時有件喝茶的衣服就成了;

  錢不要多,夠供孩子上學就成了;

  可是,將來上大學一年幾萬塊,要攢下錢給兒子才成;

  可是,將來房價也許會更高,要攢下錢買城裡的房子離兒子近點才成;

  可是,將來有四個老人要養,要攢下錢讓他們過的好一些才成;

  可是,將來醫療費越來越高了,要攢下錢別連治小病的錢也付不起才成;

  我是那麼的愛你,可是如果沒有錢,我們下半輩子會不會債臺高築?

  我是那麼的愛你,可是如果沒有錢,我們將來是不是要忙的無暇顧及對方?

  我是那麼的愛你,所以我好害怕我們會窮一輩子……」

  再偉大的愛也抵不過現實的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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