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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白天打掃,晚上祈禱 HLS的學期制度跟別的學院不太一樣,二三年級生的秋季學期在聖誕節之前就結束了,一月份有一個三周的冬季學期,然後二月和其他學院一起春季學期開學。唯有我們一年級生的秋季學期和其他學院是一樣的,聖誕節照常放假,一月份再複習考試。我本來的計劃是第一年冬天不回國,聖誕節和新年留在學校準備期末考試,感恩節前看林染忙著上網找deal定機票我還不以為然,然而經過感恩節一役,我畢竟獲得了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絕無可能孤家寡人的在學校裡度過歡樂祥和的聖誕節。華少的信,不過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周日林染回校,興高采烈的給我展示她黑色星期五在Woodbury outlet大開殺戒買來的各種戰利品的時候,我給她展示了我在週末訂下的十二月回國機票。 我以為林染會欣喜的說你終於想通了呀,誰知道這個賤人眼皮都沒有抬,一邊繼續欣賞她的血拼成果一邊說:「我早知道你熬不過去,買機票是遲早的事,你看你拖到這個時候,白白多花兩百刀在機票上吧。一個原價Longchamp包沒了。」 在林染的世界裡,名包是一種放之四海皆准的等價交換物。回國的機票是一隻LV基本款的包,半年的住宿費是一隻Chanel的ClassicFlap,她說她從前在律所做律師助理的時候24/7的工作,就是為了有一天飛上枝頭做associate,每月工資就是一隻Birkin。林染對各種名牌款式的中美價格都爛熟於心,隨手拈來,離回國還有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國內她朋友求她代買東西的單子已經長得嚇人。林染躊躇滿志的說,她準備帶一整箱奢侈品回上海,再換一整箱淘寶買的各種東西回美國。 用我從小隨之長大的那套價值體系來說,林染可算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拜金的人,但她絲毫不介意別人知道她對金錢的嚮往,對奢侈品的熱愛,反而喜歡把小市民的紅綢字條驕傲的別在身上,逢人就宣傳她從小長大的上海下只角的環境,和那些在我們這些北方單元房環境裡長大的小孩聽起來覺得駭人聽聞的鄰里故事。基本上林染可算是北方人心目中上海人的標準負面形象,但我一點也不反感林染,相反,我發現我喜歡並羡慕她那種熱烈擁抱世俗生活,並與之沆瀣一氣的態度。南方的生活,不管是我從林染或陳正浩那裡聽到的,還是我去看陳正浩的時候自己看到的,都充滿令人羡慕的煙火氣。陳正浩曾說過他覺得上海和北京的最大不同,是北京的街邊常是一棟棟莊嚴的建築,長長的充滿儀式感的圍牆,而上海的街邊,無一例外的開滿了商店。他喜歡那種方便而沒有儀式感的生活,所以留在了上海。 進入十二月,學院裡的氣氛默默的緊張起來。二三年級生和LLM們開始準備考試,Langdell改為24小時開放,但即使如此,座位也很難找。一年級生雖然離期末考試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畢竟也受到這氣氛的感染,人人如臨大敵。我從小有個毛病,一到考試就很難和同學一起看書複習,所以上大學的時候,每當期末考試,我總是改變路徑,找個理科生多且沒人認識我的地方上自習,不知道為什麼,周圍的人看的書都和我不同,我便瞬時獲得了內心的平靜,可以沉下心來做我自己的功課。所以學期當中我常常和華少結伴自習,每到考試期間,我就不爭氣的遁世了。對於此,華少曾經屢次恨鐵不成鋼的教育我我的惡習完全是由先天心理素質脆弱造成,須得後天下猛藥,才有可能痊癒。可惜他是扁鵲,我卻是蔡桓公,因此時至今日病入骨髓,還沒真的到我自己考試的時候,已經覺得Langdell的氣氛劍拔弩張。 好在H記的圖書館多,想找一個避世絕俗的清靜所在並不是一件需要很高技巧的事。我最喜歡的是Yard裡Widner圖書館的閱覽室,它在整個圖書館的中庭,須得從書庫右手的樓梯走上去,才能看到這個光明透亮的所在——它有極高的玻璃天花板,白天的光線從穹頂上直射下來,於是上樓梯的那一段路簡直像是在朝聖:上帝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我還在國內的時候看過一部美國電影,裡面說現代的天使都住在圖書館裡,愛讀海明威的書。自從去了Widner,我覺得這真是有可能的。天冷了以後我也常去Lamont圖書館,那裡的閱覽室不僅有高背的WingChair,腰墊,還有專門的腳蹬,只差沒有備下熊熊火爐和蜷縮在腳邊睡覺的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Lamont裡面有許多一年級本科生,像我這種一把年紀的和小姑娘們坐在一起複習考試,什麼叫做為老不尊,這就叫做為老不尊。 偶爾我也會去MemorialHall樓下的小教室自習。一般來說,除了飯點和SandersTheatre有活動的時候,這些半地下的小教室總是非常安靜,除了一些助教借用這裡進行小班補習外,基本總是空著。教室外的公共休息區域放著一架鋼琴,偶爾有學生會在這裡練習。其實法學院食堂一樓的休息室裡也有鋼琴,不過除了某天有一個帶著小帽子的猶太男生極專業的彈奏了一曲肖邦的革命外,我還沒看到過有誰公然炫技或獻醜。MemorialHall裡顯然以本科生中的二流演奏家為主(大約一流的都直接去了旁邊的音樂系了),有時候我這個不懂音樂的外行都能聽出外面的人彈錯了音。相應的,音樂也大多簡單抒情,正適合念書時當作背景。 有一天天氣特別陰冷。波士頓的冬天白晝短,常常到了下午三點太陽便落山。這天我上完課剛剛三點半,外面已經快要天黑的樣子。這種天氣Lamont的好位置總是早早就被本科生搶完了,於是我徑直去了MemorialHall。天黑的時候在溫暖狹小的空間裡讀書,非常符合我的審美愛好,於是這天的讀書效率很高,不僅把該預習的部分順利看完,還給期末的outline開了個頭,算是超水平發揮。中途外面又有學生來練習鋼琴。在MemorialHall的一眾二流演奏家中,今天這位算是水平很不錯,選的曲子都挺和我意,表現力在我這個外行看來也很不錯,至少沒犯任何我能聽出的錯誤。於是鬼使神差的,我在離開MemorialHall準備回宿舍的時候繞到休息區域去看了一眼今日的演奏家。 彈琴的人背對著我,還在繼續,顯然完全沒有感覺到有人在觀察他。他完全沉浸在他的音樂裡,從側後方看過去,他似乎緊緊皺著眉,眉骨隨著幾個重音的落下而起伏。屋子裡光線很暗,他像被包裹在一團如霧的黑暗裡,與之融為一體,但他似乎也毫不介意。 這是一首我完全沒聽過的曲子,低處如浮光躍金,高處如牆傾楫摧,果然讓人有寵辱皆忘的意思。一曲終了,他閉上眼睛,修長的手慢慢抬起,又輕輕放回他的腿上。 我不忍打擾這老僧入定的時刻,只是默默觀察,等他終於睜開眼睛,我開始拍手。 法蘭克困惑的轉過頭來,像是剛從沉睡中蘇醒的孩子:「王微?你怎麼會在這裡?」 「像你一樣藏拙唄,於是就放著法學院的大好設施不用來和本科生搶地盤了。」我揶揄他,「不過你的鋼琴彈得真好。剛才那一曲是誰寫的?」 「格裡格。」法蘭克像是被人撞破心事的小孩,雖然天色昏暗,但我發誓他在臉紅。「不好意思在同學面前獻醜,而且本科的時候習慣了來這裡彈琴,於是有的時候就來這裡練習一下。」 「你從小就學彈鋼琴了吧?」我挺羡慕的問他。 「呵,」他不置可否。「我們這種ABC的三大俗就是從小學鋼琴,長大上常青藤,畢業了做醫生或律師,全被我占全了。」法蘭克從鋼琴面前站起來,合上琴蓋,雙手交叉拉伸了一下,然後朝我走過來。「還好我一下午都沒彈肖邦或者拉赫瑪尼諾夫,不然那真得是教科書一樣的ABC形象了。」 「不過看得出來你真的樂在其中。剛才你彈格裡格的時候我一直在你背後,覺得你就好像要和音樂融化在一起一樣。」 「我是喜歡彈琴的,不過天賦不高,所以只好躲在這裡練習。」我們一邊聊天一邊一起往外走,法蘭克帶點自嘲的口氣說。「Jane比我彈琴的天份高很多,可是她不喜歡,勉強彈到高中畢業離開家之後就放棄了,挺可惜的。」他頓了頓,「你喜歡音樂嗎?MemorialChurch每年十二月中有兩場聖誕歌曲禮拜,有沒有興趣一起去?」 「這個,不信基督教能去嗎?」我有點猶豫。 「當然可以。我自己也不是教徒,但是每年都會參加。哈佛的唱詩班水平很不錯,這個禮拜以演唱聖誕歌曲為主,對外開放,大學社區之外也會有很多人來參加,所以往往需要提前去排隊。」 「好啊。沒想到學校裡面音樂資源還挺多的。」我衷心的說。 「嗯。」法蘭克指著不遠處一座古典式建築給我看:「那是歐洲研究中心,你看到的這棟房子是創立百威啤酒的家族捐建的,裡面以其命名的大廳有一架巨大的管風琴,所以常常有管風琴音樂會。另外,如果你喜歡大提琴的話,馬友友是校友,夏天也常常回來開小型演奏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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