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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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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冷靜與熱情之間 春季學期期末,林染很不開心。她勉強等到我考完最後一門,不顧我剛拿到LawReviewCompetition的兩千多頁背景材料,只有一周多的時間便要交卷的壓力,就把我拉去和她秉燭夜談。 林染顛顛倒倒的講了一個晚上,我勉強明白了她的意思。原來她和Mike約會了一個學期,馬上Mike要去紐約做summerassociate,她要留在波士頓准備考紐約Bar。等Mike再回劍橋,她已經要去紐約上班了。對於即將兩地分居的戀人,分居前的焦慮是可想而知的,然而林染怕的不是分居。直接如林染,顯然這也是一個難以解釋的問題。我花了很久的時間才聽明白,她現在陷入的是典型的美國式戀愛之煩惱,《Sex and the City》主角們整天問的問題:Where are we?而直接的導火索是林染畢業前邀請Mike去了每年為畢業生舉辦的舞會,結果Mike碰到了熟人,向人家介紹林染的時候,說的是「我朋友」而不是「我女朋友」。 「那個,你們有過身體接觸嘛?」我想了半天,問了一個非常沒有技術含量的問題。 林染白了我一眼:「美國人不在乎這個的呀。你也許都跟他上過床了,但是連他的date都不算,更不要說女朋友了。」 我體會了一下林染這句話的意思,並不覺得她給了我關於他們到了第幾壘這個關鍵問題任何直接的線索。「那你要不要在他去紐約之前跟他談談?」 「你真是沒有戀愛經驗!」林染對我的建議嗤之以鼻:「男人最討厭女人整天要談一談,談一談。本來兩個人蠻好的,你說你要談一談,他立馬趨利避害,完全不要跟你見面了。」 「那你就準備這樣耗著?」 「那還能怎麼樣?」林染顯得很無奈。「他不把我當成女朋友,我總不能逼他對不對?這樣分道揚鑣再不見面也好,免得撕破那層紙,結果我在戀愛他在date,還要正兒八經的分一次手被他甩一次。老娘這輩子還沒被人甩過呢,不能被個ABC壞了規矩。」 我默默的同情了一下法蘭克和所有其他的ABC,這完全是躺著中了一槍。 林染果然說到做到,在Mike去紐約之前都維持了一個滴水不漏的樣子。Mike和法蘭克臨去紐約的前一晚約我們吃飯,林染既沒有表現出焦慮,也沒有顯得依依不捨。這頓飯吃得很彆扭,我一心想著那兩千頁的Law Review Competition材料怎麼可能看得完,又不好意思開口向法蘭克求助。林染和Mike沉默的角著力,法蘭克故作不知的尋找話題活躍餐桌氣氛,但無論他起了一個怎樣的頭,兩三句後都無法進行下去。 本來熱熱鬧鬧的四人打牌小分隊尷尬收場,我也未免心情沉重。LawReviewCompetition的兩周過去大半,我還是無甚頭緒。今年的比賽內容是就春季最高法院判定的某刑事案件寫一篇文章。案件本身討論在審判謀殺案件時,允許被害者親屬佩戴印有有被害者頭像的徽章參與庭審是否會對陪審團造成影響,從而妨礙司法公正。法庭的判決意見和少數派法官所寫的反對意見大約占了50頁,剩下的一千九百多頁都是相關題材的各種案例,LawReview文章,等等等等。終於到了交稿截止期前兩天,我把自己關在MemorialHall地下的小教室裡,編出了一篇自己也覺得不忍卒睹的文章,咬咬牙交了。每年1L的參賽文章都由現任LawReview編輯們評判,我的文章會不會正好派到法蘭克手上?雖然整個評卷是匿名的,想到他有可能會看到,從而發現我在HLS實在是個魚目混珠的角色,我發現自己有點不開心。 1L就這樣結束在各種齟齬中,實在令人喪氣。想到我對LawReviewCompetition最高法院的那篇案例毫無頭緒的樣子,我在去第一巡迴法庭S法官處報到的時候更加覺得誠惶誠恐。S法官已年屆退休,是整個第一巡迴法庭年紀最大的在任法官。他在業界有愛用生僻詞語寫案例的名聲——我看過一篇他從前寫的案例,這個名聲絕不是白來的,一篇15頁紙的案例,最起碼有100個我不認識的詞,包括exiguous, struthious, neoteric, inconcinnate,等等,等等。作為一個沒有背過GRE紅寶書的人,我十分懷疑,實習不超過一周,我可能就會因為單詞量太少而被法官大人踢出去。 波士頓市法院大樓是一棟市區南邊臨海的孤零零的十層大樓,波士頓地區法院和第一巡迴法庭都設在這裡。除了從法官的辦公室可以望到羅根機場的飛機起降外,大樓的位置可算是匪夷所思的差,以至於我報到的第一天S法官的法官助理們在給我講解注意事項時,其中一個HLS畢業的師兄特別建議我每天從HarvardSquare自己帶一份三明治來,否則要不步行20分鐘去波士頓南站附近吃飯,要不就得給樓裡因為壟斷而完全不思進取的咖啡廳貢獻生意。 S法官第一天就告訴我,在他這裡工作,需要按照他的工作時間來。他每天早上6點左右會到辦公室開始審閱前一天的文件,7點半所有的法官助理和實習生需要到辦公室和他開早會,討論現有案例的進展情況。如果當天有庭審,則早會提前到7點,以便大家有足夠的時間討論案情。所有的案例都由法官助理寫第一稿,如果是特別簡單的如移民法庭或者刑事法庭一般上訴意見,可能會直接交給我。他會進行審閱,再把案例的行文風格改成傳說中的「S style」。他這麼說的時候,我注意到他偌大的辦公室的角落裡專門有一個幾案,上面放著一本看起來得有一千頁厚的字典。我想,那也許就是S法官各種奇怪詞匯的來源吧。 我報到的時候,S法官共有三位正式的法官助理,Josh是我HLS的學長,Michelle來自斯坦福法學院,而Jose來自耶魯。我想起高田給我描述的那些立志未來畢業要做法官助理的gunner形象,再和眼前的三位對照一下,覺得十分有趣。Josh倒是挺符合高田想像中的gunner,說話語速很快,除了之前關於午餐選擇的評論外,他絕少有工作之外的話題。Jose是波多黎各人。從外表上看來,他是一個真正的花花公子,愛穿瘦而修身的褲子,渾身名牌,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教育背景,在路上偶遇的話,我大概會猜他是商學院畢業的。 我的第一個案例是Michelle帶著我寫的。一個緬因州種藍莓的農民狀告農業部,稱農業部認證的有機食品標準太松,導致不能完全算作有機的藍莓也被打上了農業部有機認證的標簽。由於法律上關於有機食品的標準比業內人士認為的標準低,這位大叔在緬因地區法院很自然的輸了官司,但他仍百折不撓的上訴,狀告農業部濫用職權放寬有機食品的範圍。這個案例的事實和法律理論都很簡單,S法官把案例佈置給我的時候,講了講事實,講了講他認為應該的結果,然後,老頭子從厚的像酒瓶底一樣眼鏡片上方看了我一眼,隨口吐出了一個案子的名稱和它在聯邦案例系統裡的編號,讓我援引這個案例作為法律依據。說完,他扶了扶眼鏡,低頭埋到他面前的文件堆裡,不再搭理我們。 Michelle給我使了好幾個眼色,我才意識到S法官剛才那意思是我們可以跪安了。於是我倆默默退出他的辦公室。「S法官記案例和系統編號的本領把你嚇到了吧?」一出辦公室Michelle就問我。 「啊?你是說剛才他給我的案例名字和編號是憑記憶的?」我吃驚的望著Michelle. 「是啊。S法官記得第一巡迴法庭從1988年來的幾乎所有案例。他要讓你援引某個案例的時候,一般會準確的告訴你案例名字,有時候包括編號,和一句常常一字不差的案例原文。上個月他去休假,讓我寫一個案例,某個週六早上,他從佛羅里達給我打了一通電話,告訴我我應該援引哪個案例,名稱,編號,等等等等。這個老頭的腦袋,就像國會圖書館一樣。」Michelle比了比她的腦袋-「老怪!」我們倆一起大笑起來。 Michelle有個男朋友,在市中心某舊書店打雜。Michelle早上來的比我們都早,但中午有時會消失一陣,去找她男朋友一起吃午飯。她從去年夏天開始在S法官這裡工作,再過一個月,她的一年期就要結束。有天午飯的時候Michelle不無感慨的說,在這裡工作了快要整整一年,已經習慣了S法官的種種怪癖和過人之處,接下來去紐約的律所做associate,不知能不能習慣。她頓了頓,又說:「不過我男朋友倒是很嚮往紐約。我們在西雅圖相識,那時候我還在念大學,他在旁邊的一家書店工作。後來我去了斯坦福念法學院,他在PaloAlto鎮中心找了個小書店的活,隨即又跟來了波士頓。但談到書店的話,還是紐約的機會多,他特別嚮往去Strand工作,對他們這些在書店工作的人來說,Strand就像書店界的Wachtell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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