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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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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克走後,蕭世伯若有所思的望著我:「不準備如實相告?」 我攤攤手,「如不如實也不能改變什麼,你都說了,我不適合法蘭克,適合像李博士那樣的。」 「怎麼沒聽說你到紐約來過?」晚上我們在finale剛坐下來法蘭克便問。 「沒有需要我來紐約的事啊。反正畢業了就要來的,這一年也沒什麼可急的。」我裝糊塗的說。 法蘭克看起來真的有點糊塗。他好像斟酌了一下語句,「你男朋友不是在紐約大學念MBA嗎?」 「他最後放棄了,還在國內。」 他研究了一下我的表情:「所以,你們一直長距離戀愛?」 我覺得這樣像做筆錄一樣的談話實在沒意思,乾脆免了他的試探之苦:「不,我們去年夏天就分手了。」 法蘭克好像不知道他應該怎樣對這個信息進行反應。如果我沒看錯的話,他的臉甚至可能紅了一下。但我們好歹也算是老朋友了,我對法蘭克確有深切的朋友之愛,覺得他是一個很好,很好的人。所以我存了慈悲之心,沒等他開口,握住他一隻手接著往下說:「也許我自作多情了,但無論我和陳正浩如何,我們倆都是不可能的。我很感謝你對我另眼相看,我也覺得對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女人來說,得到你都該是值得登報三天的喜事。可我確實做不到,至少在對你公平的情況下做不到。大約等我再蹉跎個十幾年,到了三十大幾還沒嫁出去的時候想到今天這一出,一定會把腸子都悔青的。也許如果我特別幸運,到時候還有個像李博士一樣的大齡男青年願意娶我回家。」 法蘭克很勉強,但還是露出了一個笑容。他反握住我的手:「我確實不該請你來finale。每一次來這裡,都是我的heart-break ingmoment。」 「實在抱歉。」想到兩年前自己在這裡不光彩的舉動,到現在我還是覺得很不好意思。 「別急著抱歉啊。我還有問題想問你呢。」他挺嚴肅地說。 我有點忐忑,不過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你說。」 「我們能拋開這些繼續做朋友嗎?」 雖然說這大概算是分手男女常用的橋段,我還是有點驚訝于法蘭克的問題。他問的方式,並不像是需要以此下個臺階,然後皆大歡喜,從此大家可以相忘於江湖,老死不相往來。我覺得,法蘭克問的這個問題,可能真是從字面意思來的。 於是我也很嚴肅地回答:「我覺得是可以的。反正我們都這麼熟了,又反正跟你這樣的人做朋友,吃虧的肯定不是我。」 法蘭克爽朗地笑了。這一次,我覺得他的笑聲是發自內心的。我們舉杯,約好兩個月後在紐約見。 和法蘭克在finale門口告了別,我忽然想去查爾斯河邊走走。這裡承載了我這三年間許許多多的喜怒哀樂,那些在河邊慢跑的時光,和法蘭克在橋上的吻,它們都從細微處在我的人生刻下痕跡。 我一邊走一邊想過去的事。陳正浩的大學宿舍靠近輝河路,路上當時有一家美卡唱片。我常去上海看他的那段時間,櫥窗裡總貼著王菲《寓言》的宣傳海報:王菲穿了一件舊報紙花紋,下擺不規則的連衣裙,漁網襪子,在擺弄一架老式的照相機。那家唱片店旁邊有一個水果攤子,我曾經在那裡買過一根甘蔗。拐一個彎就到了松花江路,那條路上有一家叫蘭州一拉的面店,雖然拉麵真正做得很難吃,但是還是生意很好,也許是靠學校近的緣故吧。如果穿過南區,再穿過政肅路,就可以坐到去火車站的942路公共汽車。直到現在,我固執的認為那是我25年人生當中最幸福的時候。那種摧枯拉朽的力量,只有在那個年紀才會感覺到,以至於我和陳正浩今後所經歷的所有事,和它相比,都顯得微不足道。 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會把細節記得那麼清楚吧。我一直號稱我對陳正浩的大學了如指掌,其實主校區的各棟樓在哪裡我一點都不知道。我瞭解的是政肅路,松花江路,輝河路,運光路。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在Ames的單人床上閉上眼睛,數過這幾條路上的每一家店鋪——我坐在陳正浩的自行車後座上穿過南區和這些馬路,鬼迷心竅一般的在心裡面想到過《鬼迷心竅》這首歌。 原來只有記憶是留在我們心裡的永恆不變的。我和陳正浩最後終究沒有在一起,也不會改變這些我已經擁有過的時光和記憶。而我曾經覺得難以捱過的那些分手的時刻,獨自一人痛苦的經驗,總有一天我都會不再想起,只有戀愛時那些微妙而幸福的瞬間,它們永存心底。 這就是陳正浩給我的,最好的禮物。 我在心裡和他說了再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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