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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盜」的反復 「盜」,原意是看到人家的器皿就會貪婪地流口涎,存心不善。 《荀子·脩身》中稱,「竊貨曰盜。」《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中也有定義,「竊人之財猶謂之盜。」「竊貨」、「竊人之財」,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偷東西。魯迅筆下的孔乙己稱「竊書不能算偷」,實乃是一種詭辯。偷乃小人之舉,所以莊子說,「君子不為盜,賢人不為竊。」 大者盜國,小者盜墓。兩種行為中都是「盜」,但不同的是,前者是偷活人,後者是偷死人——發死人之財。 從盜墓史是來看,盜墓的動機大概有四類:圖財、報復、遊戲、巫術。 盜墓最原始動機,似乎並不是為了財,應該源於報復——對仇家和政治對手的報復。試想,最初的墓裡空無一物,盜之何用? 盜墓史上那麼多「辱屍」現象的出現,不少與報復是綁捆在一起的。盜墓狂人伍子胥,就是因為有了這種動機,才掘開了楚平王的墓,「鞭屍三百」。 春秋時期的齊懿公在與邴歜爭奪田產中失敗,後來當上了國君,把邴歜的墓掘開,拖出屍體「而刖之」,就是把他的腳從他的屍體上給剁了下來,以示懲罰。 為了報復,有的還把屍體挖出來,與獸骨一起焚燒,深化辱屍的目的。據《明史》記載,大盜趙鐩把明臣焦芳祖先的屍骨從墳內盜掘出來,與牛骨馬骨一起焚燒,羞辱焦芳。 最有意思的報復出現在隋初人王頒身上,把仇家的屍骨頭燒成灰攪到水喝了。他聽說父親王辯讓南朝陳高祖陳霸先殺了,悲痛欲絕。陳滅亡後便欲去掘陳霸先的萬安陵。陳陵很大,一夜恐怕掘不開,擔心事情敗露。於是王頒喊上其父親生前手下的士兵一千多人,「諸人請具鍬鍤,一旦皆萃。於是夜發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須並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頒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 但盜墓最主要的動機還是圖財,持這種動機的應該是正宗的典型的盜墓者。 曹操當年沒有軍晌時,便是靠盜墓來維繫軍隊供給的。曹操這個盜墓狂人,是中國歷史第一個設置盜墓機構的人。其在軍中設「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等職,有幾十個人專門負責「盜墓業務」,打到哪盜到哪,哪座陪葬多盜哪座。漢梁孝王劉武的豪華墓塚,就是曹操派人給盜掘的。曹操在打開墓穴後,親臨現場,指揮取寶。《水經注疏》記載:「操發兵入碭,發梁孝王塚,破棺,收金室數萬斤。」 無獨有偶,本為宋臣的劉豫降金後,於西元1130年被金國扶植為「大齊皇帝」,建立傀儡政權齊。劉豫與金人合夥掘毀北宋帝王陵,他好象盜墓盜上了癮,效法曹操,設立「淘沙官」專事盜墓,將境內的古塚舊墳一掘乾淨,給河南中原一帶的陵墓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可以說是一次災難。 現代的盜墓狂人孫殿英對清東陵下手,也是對陵中的隨葬寶物饞涎欲滴。盜得的寶物價值連城,從乾隆墓中盜得的九龍寶劍,從慈禧口中的夜明珠,還有一批名貴的古玩、字畫等,據說分別送給了民國要人蔣介石、宋美齡;慈禧的枕頭「金玉西瓜」送給了宋子文。讓人痛心的是,更多的被盜文物如今不知流落何方,無法找回。 盜墓有官盜和民盜之分。曹操、孫殿英之類屬於「官盜」,而更多的盜墓者屬民盜,其數量無法統計,只能用多如牛毛來形容,有不少民盜靠盜墓發家致富。 清光緒年間舉人徐珂輯編的《清稗類鈔·盜賊類》裡,記載的廣州盜墓高手焦四,便是盜得一座陪葬豐厚的古墓,一夜暴富。至如現在我們身邊的不少文物販子腰纏萬貫,背地裡也是靠「盜」。 在幾種盜墓動機裡,比較變態、或者說另類的,是遊戲和巫術。 漢廣川王劉去,就是遊戲盜墓者的代表。晉人葛洪編著的《西京雜記》記載,「國內塚藏,一皆發掘」。劉去不缺吃不缺花,盜墓圖的是樂趣,凡與他一次盜墓的,誰盜到陪葬品屬於誰,所以他的身邊聚集了一幫這樣的「玩主」。 比劉去變態的是南朝時陳宣帝陳頊次子陳叔陵。陳叔陵是一個極其好色之徒,不論是少婦,還是未婚女孩,只要有點姿色,他見到了就要霸佔。他還有一種怪癖,喜歡玩弄死人骨頭。《南史》(卷65)記載,陳叔陵「又好遊塚墓間,遇有塋表主名可知者,輒命左右發掘,取其石志、古器並骸骨肘脛,持爲翫弄,藏之府庫。」 因為信奉巫術導致的盜墓事件,在史上也不鮮見。明正統年間,山東濟南一帶民墳被盜現象很嚴重,原因是當地流行一種巫術——「打旱骨樁」。遇到大旱之年,當地人便認為是死人得罪了上天神靈,要把剛死下葬不久的墳墓掘開。旱骨樁的「打法」很野蠻,就是「伐新葬塚墓,殘其肢體。」 但在實際盜墓事件中,盜墓動機往往並不是單純的,都比較複雜。如楚霸王項羽,其兵在盜秦陵時,便有報復和劫財的雙重目的。歷史上多次發生的農民起義軍幹的盜墓事件中,盜墓者也都帶有多種情緒。《後漢書·劉盆子傳》記載,漢末赤眉軍盜墓西漢諸陵時,「發掘諸陵,取其寶貨,遂污辱呂後屍。凡賊所發,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穢。」把陵中陪葬品取走不去,還要「奸屍」,令人髮指。 除了上述四種原因外,因迷信風水而引發的盜墓事件也很多,詳見書中相關章節,在此不再贅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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