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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戀人眼中的男人皆是魅力王子 戀愛時,你情我儂纏纏綿綿,眼裡心裡哪裡還容得下別人?戀愛中的女人用欣賞的眼神看男人,所以,不經意間忽略了男人本身就有的瑕疵。我眼中的王子是老媽眼裡一無是處的平凡男人先從我的親身經歷說起。我的第一次愛情發生在如花的20歲,我想像中的愛情應該像春風一樣柔軟,像毛毛雨一樣浪漫,讓你直想陶醉其中。然後,我就遇到了這樣一個可以和我一起淋雨聽風守著濤聲去看斜陽的男孩——他叫陳一明,是某外資公司的一名普通職員,老家在農村。我們從網友成為戀人。當老媽知道我在和一個農村來城市謀生的窮小子談情說愛時,眼都沒眨一下,就下了「懿旨」——必須和他一刀二斷!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否則就別回這個家,認她這個媽。那一刻的老媽,在我眼裡簡直就是生生拆散牛郎織女的王母娘娘!可我也表現得異常之堅決——非他不嫁。老媽氣得七竅生煙,揮手摔碎了手裡的水杯。你小小年紀 懂什麼愛不愛的?就算你們真的很愛,那我問你——那個窮小子拿什麼愛你?他有房幾間?開什麼車?存款多少?如果這些沒有也可以,學富幾車?……我反對,愛和這些有關係麼?只要他對我足夠好,只要他足夠帥!我為什麼不可以如撲火的飛蛾,為愛燃燒自己?老媽見勸解無效,只好讓我把陳一明領到家裡,讓她過目。她覺得這個男人行,才行,否則,他就是真命天子,估計也難以有登基的那一天。在通知陳一明面見老媽時,我一一告知注意事項告訴他如何在老媽面前順利過關。我和陳一明在背後絞盡腦汁商討如何對付麻辣老媽的刁鑽。我偷了老媽的錢,給他買了一套名牌西裝,去美容店重新做了髮型。本來就帥,加之重新換了包裝,呵呵,不說帥成了金城武的模樣也足夠你眼睛一亮的。我心想如此帥男老媽要再通不過,她可真是老眼昏花了。那天,老媽和可能成為她女婿的陳一明見面的場景,成了我一生中最不能忘記的歷史性會晤。我還記得,當時老媽坐在轉角沙發的裡面,陳一明坐在外側,這樣,老媽就可以隔著茶几和他面對面。我覺得老媽真是精明到家的女人,連坐的位置都是精心選擇過的,這樣,她就可以全面、細緻、準確地觀察陳一明的一舉一動。我不停地用溫柔的眼神看著陳一明,希望他能勇闖難關。可是,幾個回合下來,陳一明顯然已經不是老媽的對手了。從 不同角色女人眼裡的男人老媽越來越難看的臉色上,我就知道,我們的愛情肯定沒戲了。雖然留他吃了晚飯,可是,老媽的話也夠明確的了:——你沒錢買房,若是結婚了住哪裡?我女兒不習慣租房子住。——你從小在農村長大,我女兒自小生在城市,嬌生慣養,她無法習慣你的生活方式。——你現在打工賺點辛苦錢可以,想沒想過以後,靠什麼生活呢?……陳一明滿頭的汗,垂頭喪氣地離開了我家。等陳一明走後,老媽還覺得不解氣,又繼續跟我數落出他一堆的不是:個子矮,脾氣臭,懶惰,將來真的嫁給他還不成了他的全職保姆?總之,就是看不出他將來有一星半點成為大款的可能,也沒發現他有天然好丈夫的任何優點。老媽怎麼能同意女兒嫁給這樣一個一無是處的男人?我憤憤不平,老媽看問題一切以錢為標準,俗氣得一塌糊塗。愛就是不管貧窮富有都要和他在一起儘管母親如此強烈反對,我還是偷偷和陳一明來往。我覺得老媽反對的理由太幼稚:個子矮是天生的,沒法改變,可是我不介意,而且脾氣臭,手腳懶,都是可以改掉的。哪次他來我家不是搶著幫我洗臭襪子,打掃衛生呢?他對我夠好,記得有次冬天的夜裡,外面下著大雪 ,我想吃地瓜,他不顧寒冷,一頭鑽進風 中,差不多走遍整座小城,才買到我要吃的地瓜。我不是因為他深夜頂風冒雪給我買地瓜吃我就愛上他,而是深深感動於他愛我的態度。 和密友婉婉逛街時,我曾看上一款項鍊,因為要好幾千塊錢,只好作罷。為此,他戒了煙,在三個月後,也就是我生日的那天,親手將它戴在了我的脖子上。而這一切,都是瞞著我進行的。我覺得這就是他愛我的全部意義。和跑車,和豪宅,和鑽戒,有什麼關係呢?就算生活離不開這些東西,我相信,通過我們勤勞的雙手,牛奶會有的,麵包也會有的,我相信,愛可以改變一個人,更會創造奇跡!他就是愛創造的奇跡。生命中有愛情就足夠了,有句話說得好——有情飲水飽。但老媽不相信,並認定陳一明無形無款,散沙一盤,總之,我心中的白馬王子在她眼裡一無是處——像他這種男人在大街上一抓一把,她冰雪聰明的女兒憑什麼要嫁這樣一個男人?為抗議老媽的強行干涉,我兩次試圖自殺,結果,每次都在我要去天堂時,被老媽發現。自始至終,在這件事上,老媽都沒有考慮一下我的感受,為什麼我愛的人她看不上?為什麼那麼好的一個男人她還要挑肥揀瘦?我討厭她用那種傳統眼光衡量一個人。她總覺得這一輩子嫁給老爸是一朵鮮花插到牛糞上,所以一定要替我把好關。最終,我和陳一明分手了。這般世間絕版好男人,我無福得到,也不想讓肥水流入外人田,在我的努力撮合下,他娶了我的閨中密友婉婉——那個和我一樣視愛情為生命的小女子。我得不到的幸福,希望她能擁有。我這一生的遺憾是沒有成為陳一明的新娘。這讓我對他的好感有增無減。在我看來,誰嫁給陳一明,誰就會幸福一輩子。雖然他沒有美宅名車,可這和他成為一個好愛人有什麼關係? 不同角色女人眼裡的男人呢?他願意為愛改變自己的缺點。這就足夠了。如果有來生,我願意和他在天做比翼鳥,在地做連理枝。為什麼戀人眼中的男人皆是白馬王子為什麼在女孩子——我的眼裡,陳一明好過世上一切男人?為什麼我打定主意非他不嫁?就是比爾·蓋茨向我求婚都不能改變我的主意?陳一明真的有我想像的那樣完美麼?老媽為什麼強行打散一對美好的鴛鴦?在女兒眼裡,老媽跟給白雪公主吃下毒蘋果的那個老妖婆沒什麼兩樣!且慢。哪個娘不疼自己的女兒?哪個娘願意女兒嫁一個沒出息的男人,一輩子吃苦受累?在這一點上,天下所有母親的心情都是一樣的。她是用一個女人和男人相處一生後得來的寶貴經驗給女兒傳授幸福的秘訣。母親用自己過來人的經驗告訴女兒,散沙石再怎麼打磨也不會成為閃閃發光的鑽石的。男人是特殊材質製造的,有不少泡沙石、散沙石表面上偽裝得跟鑽石一樣,可以以假亂真,但是,歷經生活風雨的女人多數一眼就能識破這個男人材質的真偽,而不諳世事的少女很難有老媽的慧眼,往往會被男人的甜言蜜語糊弄得暈頭轉向。老媽站在旁觀者的角度,理性而認真地思考這件事,她既不會放大陳一明的長處,也不會誇大他的短處,所以,她的看法相對公正一些。我們看一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其實陳一明只是一個普通平凡的男人,和大街上奔忙的男人沒什麼兩樣,曾經的「我」覺得他比比爾·蓋茨好,是因為「我」用欣賞的眼光看他,所以,他的短處不知不覺間變成了長處。當一個女人欣賞一個男人時,就會用放大鏡看他的長處,而將缺點縮小至無形,就算他真的是武大,也如英雄一般。他所有的長處,哪怕是很微小的一點,都經過放大,變成耀眼的光環,遮蓋了所有的瑕疵。這個男人就這樣成為王子,卻忘了即使太陽燦爛得耀眼,也有黑洞,當光環褪去,他就是一個和你兄長一樣的普通男人,脾氣不好,學識一般,能力也勉強,經常面臨下崗的可能。戀人間因為彼此的不瞭解,通常會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示給對方,以博得對方的好感。再者,戀愛時,男女通常離人間煙火很遠,因此他不需要每天為柴米油鹽打算和奔波,不需要背負家庭的責任,所以也就更像一個白馬王子。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下面的結論:因為女人在甜蜜中不經意間忽略了男人本身就有的瑕疵。而當女人忽略了男人身上的瑕疵時,所有平凡男人都可以成為魅力無限的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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