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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現在,咪兒忽然鹹魚翻身,嫁入豪門,報紙上電視上連篇累牘地報導著她的婚訊,簡直一夜成名,不論身份地位都要比自己更佔優勢了,更不消說她還比自己年輕著整整一輪。

  陳玉心裡很不是味兒,拿起一件婚紗酸溜溜地說:「人家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叫我說啊,有錢,連月老兒都得來拉車。你認識李佳也就一星期吧?這就穿上婚紗了。我結婚那會兒,從相親到約會,從確定戀愛關係到談婚論嫁,足足耗費了兩年多。一星期?我還沒看清他長什麼樣兒呢。」

  咪兒詫異:「那怎麼可能?你今年三十六,戀愛的時候就算退回去二十年吧,也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了,哪還有那麼保守?」明知說穿陳玉年齡是犯忌的,說完了又故意地壞笑著補充,「不過話說回來,那時候我還小,不清楚具體情況。」

  陸雨猜測:「是不是他老戴著墨鏡?還穿一件長風衣,就跟鐘樓怪人似的?要不就是你們老在半夜約會。」

  可意笑:「是他倆老隔著天塹對山歌兒呢,距離太遠,聞其聲而看不清其人。」

  陳玉說:「都不是。我是近視眼,那會兒還沒做過矯正手術,又不肯戴眼鏡,跟他相親,光看見個大概齊,睜眼閉眼都看不清,就別說模樣兒了。」

  大家都笑了。

  可意拿起一張請帖隨手卷個紙筒伸給咪兒:「採訪你一下:嫁給有錢人的感覺怎麼樣?」

  咪兒想了想,半真半假地說:「我從影這麼多年,一直不紅,對自己越來越沒信心,找不到自己的價值;李佳肯以千萬身家來迎娶我,一下子就讓我看清了自己的籌碼,還是挺值錢的。」

  咪兒十六歲出道至今,從影近十年了,按理說長得也不錯,演技也未必比誰差了,可就是運氣輸著一截兒,老是演些二三線的小配角,做著三四流的小明星,眼看年輕演員雨後蘑菇一樣一撥撥地冒出來,真是急得覺也睡不實。有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許是為了一鳴驚人搏出位吧,居然擺出一副歷盡滄桑的腔調來突發豪言說:「在影視圈打滾了這麼多年,我真是特別想過普通人的生活。我們做藝人的,表面看著風光,可是因為工作時間地點不穩定,根本沒有機會發展一段長久的關係,所以也就幾乎沒有可能享受一場完整的戀愛。所以我倒更認同以前的『盲婚』,或者是超前的『閃婚』——如果有人肯捧著一束玫瑰花站到我面前向我求婚,只要他敢娶,我就立刻敢嫁。」

  她以為只是說說而已,炒點噱頭。卻沒想到報紙上市第二天,居然真就有一金龜子李佳捧花飛來,當眾向她求婚。咪兒當時就愣了,不知道是答應好還是不答應好,可是李佳來之前已經通知了媒體,在閃個不停的鎂光燈和四面擁來的麥克風前,咪兒第一次嘗到了「紅」的滋味,她恍惚地想著這是一場彩排呢還是正式演出,卻沒想過這是真實生活還是戲,便這麼暈暈乎乎地答應了下來。

  幾乎在當晚咪兒就後悔了。結婚啊,息影啊,這意味著她永遠告別了熱愛的銀幕生涯,以一個三流小明星的身份告別影壇,一輩子都沒有紅過。

  並將再也不可能紅。

  咪兒極其懊惱,躲起來給可意打了三個多小時的長途電話,哭哭啼啼地訴說煩惱。那麼巧,李佳和《紅顏》雜誌社的老闆古建波是生意合夥人,而且是最大股東。因為可意對李佳的身家多少有些瞭解,便把自己知道的資料一一奉上;咪兒心中有數,便又向陳玉求證,陳玉的社交關係四通八達,不到二十四小時已經把李佳的情況調查了個底兒掉,最重要的是,聽說李佳還和一位當紅明星傳過緋聞,這讓咪兒覺得自己好像在無形中勝了那紅星一役似的,不禁有意外之喜;等到咪兒給陸雨打電話時,心裡幾乎已經是有了主意的了,而陸雨輕描淡寫的一句「你不嫁我嫁」,則是幫她敲定了這一主意。  於是,三天后他們再次召開記者招待會,正式宣佈咪兒息影與嫁入李門的消息,婚禮定在三天后。

  從見面到結婚不到一星期——名符其實的「閃婚」!

  在陸雨的帶頭下,陳玉和可意也都穿上了婚紗,四個人嘻嘻哈哈地走來走去,搔首弄姿,宛如一場婚紗秀。

  可意說:「我給你們出一道心理測試題吧,是這期我們雜誌剛發的:一個暴風雨的夜裡,你睡得正香,忽然有人急促地敲門,開門一看,外面站著你滿面驚惶的女鄰居,請問,你認為這位女鄰居發生了以下哪種情況:1、見鬼;2、男友暴力;3、欠債被追;4、家人遇難。」

  陳玉又打岔:「不玩這個,沒一條選擇是好的,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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