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平原上的摩西 | 上頁 下頁
二〇


  宋屁股並不是要害我,她是希望我拿回屬於我們班的東西,然後把這個早晨的事情忘掉,可她卻真把我害慘了。

  孫老師的處理方式除了把那幾本書留在抽屜裡,還讓我把桌子搬到安德烈旁邊。她說:從現在開始誰犯了大錯,就去和安德舜同桌,什麼時候你考了年級第一名,我再把你調回來。這明擺著是要我和安德烈一起坐上三年。我抱著桌子搬過去的時候十分沮喪,其實這樣的發配和打擊我早已經不放在心上,像我這樣成績不好又有些內向的學生,每天經受的侮辱和打擊已經融進我的血液,鑄就毫無廉恥心的免疫系統,就算我看不見黑板又有什麼關係呢?我看見了不也和沒看見差不多,還少了一個堂皇的藉口。讓我沮喪的是安德烈是我們班裡最髒的學生,好像是一個年輕的乞丐溜進了我們的教室旁聽。冬天他穿的棉衣上,有一層發亮的油漬,整個人像是一面鏡子,走到哪裡都有光線在他的身上折射到四面八方。他的身上有一種發霉的味道,不知道是衣服還是他的身體,總之一定是有什麼東西正在腐壞,經過他的身邊就像是經過一個小型的垃圾場,尤其是在一個人的視力正在減退的時候,他的嗅覺就變得特別靈敏。

  我搬過去的那天下午,第一堂課是政治課,安德烈並沒有對我表示歡迎,也沒有表示抗拒,只是把他的書桌向旁邊靠了靠,使我能夠有足夠的空間趴下睡覺。我沒有睡,而是坐直了等著宋屁股扭著屁股走進來,我沒有膽量走過去告訴她,雖然你害了我,可還是感謝你把那些書留下,我不會向任何人說起這件事。我只是想平靜地看她一眼,也許她能夠明白我的意思。可是走進來的卻是打著領帶的歷史老師,他說:宋老師今天有事,她的課串到下周,大家把歷史書拿出來,今天我們講……他把自己的書翻開,試圖回憶起他這門課的進度……第一章,人類的起源。我正在驚奇他為什麼沒有講宋屁股的故事,他已經開始朗誦課文,「人類的曾祖父是一種相貌醜陋,毫無吸引力的動物。他五短身材,比現在的人類要矮小得多」。

  我無法集中精神聽關於人類的曾祖父的故事,第一是宋屁股本人的和在歷史老師口中的雙重缺失讓我很焦慮,我一直不知道原諒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好不容易有了一次原諒別人的權力,被原諒的對象又不見了,要下周才能出現,這一周的時間讓我心頭的原諒安放在何處?第二,安德烈一直在旁邊小聲說話,自言自語,我有幾次差一點就聽清了,可最終還是沒有聽清。在快要下課的時候,我終於忍無可忍,說:哎,你在那叨咕什麼呢?他看了看我,說:他講得不對。我說:他講什麼了?他把自己的書挪過來,不知道他到底是哪裡出油,竟然連歷史書上都是油漬,他指著其中一段說:書上說,人,他指了指我倆,就是我們這樣的,是從猿也就是一種大猴子進化來的。我說:啊,動物裡也就它們和我們最像了。他說:你去過動物園嗎?我說:沒有,聽說過。他說:我也沒去過,但是裡面肯定有猴子對吧。我說:對,咱書上畫著呢。他說:動物園這玩意……他拿出一個小本,是一些報紙的碎片,用線縫在一起,看上去像是一遝錢。

  他接著說:報紙上寫,動物園這玩意已經誕生了幾百年,怎麼沒有一隻猴子進化成人,不說動物園,有人類之後,森林裡的猴子也沒有跟著滅絕啊,那些猴子怎麼到現在沒有一隻像咱們這樣,能寫能算,還能坐這兒聽課呢?我頓時被問住,但是為了證明我不是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讓他在猴子和人的領域遙遙領先於我,我問:那你說,人是從哪來的?他把報紙片放回他的灰色大衣裡,說:有人說,人是上帝造的。但是這個問題無法證明,你既無法證明人是上帝造的,也無法證明人不是上帝造的,我也覺得人應該是被造出來的,但是不一定是上帝,誰知道那是個什麼東西?我忽然靈光一現說:人不是從宇宙裡來的嗎?我的意思是先有了宇宙,才有了人,對不對?他說:宇宙是誰造的呢?

  我投降了。我說:你贏了,我們是人造的。他擺擺手,說:不對,不對,我只是覺得,也無法證明,我只能證明他們不對,從邏輯上,可也無法證明自己對。我說:別跟我說邏輯和證明,上次數學考試我考了三十幾分。他說:我也是,你三十幾?我三十二。我說:比你多兩分,你那鏡子整得多牛逼,怎麼數學考這麼少?他聽我問起,馬上把那次的考試卷子翻出來,指著第二題說:這道題其實用了一個很簡單的定理,但是我在算的時候,發現這個定理有些不夠,怎麼說呢,有點囉嗦,我就想把它弄短一點,我又得證明短了之後的定理和原來的定理其實是一樣嚴密的,你懂吧,嚴密。結果呢?他興奮地搓著手,說:考試的時間就過去了。我看到他的卷子上,抬頭處寫著蚯蚓一般的「初一丁班安德烈」,第一題是滿分,第二題的運算占滿了卷子剩餘的所有空間,結果是零分。看來,他是把還有其他三十幾道題這件事情忘記了。我問:最後呢,你的定理怎麼樣?他高興地說:錯了。原來的表述,應該是最完美的。

  我和安德烈真正成為朋友是因為足球。

  初一下學期的冬天,遲遲沒有下雪。就在那個冬天,雪把地面覆蓋之前,我開始懂得了一點踢球的竅門。足球來到我腳下之間,我能聽見自己興奮的呼吸,我的所有神經都把靈感傳導到腳上,髖和腳腕隨時準備把這只皮球控制得像是我身體的一部分。我無師自通地掌握了球的旋轉,我發現要想讓球聽你的話,就要讓它在你的腳底下旋轉起來。只用一個月的時間,我便可以帶球的時候不用低頭看它,讓它自如地在我腳下打轉,然後觀察我的隊友正在什麼地方奔跑,對手正在從什麼方向向我趕來。我熱愛帶球,就像一個嬰兒熱愛媽媽的乳頭那樣,無時無刻不想把它銜在嘴裡。我討厭傳球,就算是所有人都向我撲來,而我隊友已經排列整齊站在對方的面前,我也會勇敢地選擇獨自把球從所有人中間帶出來,繞過隊友,送進對方的門裡。這也許是我那時生活中僅存的快樂。可當時我忙著把球踢得更加精湛,根本沒工夫想到這是快樂,在我的生活已經全面褪色的時候,足球成了我緊緊抓住的色彩,我妄想,在這個操場上重新成為英雄。

  當時很多人討厭和我踢球,因為他們會閑下來,除了向我吆喝著希望我把球傳給他們,沒有別的事可做,有幾次我聽見他們的聲音已經近乎於哀求:李默,傳啊,傳給我!我無動於衷,繼續讓我和我的足球舞蹈。有一次足球從我的側面飛來,我用腳內側把球輕輕停在半空中,它像一隻陀螺一樣在那裡旋轉。兩個人站在我的身邊,他們同時伸出腳希望把球踢走,我把身體從他倆之間穿過,在他們以為我忘記了球已經在我身後的時候,我用右腳的後跟把球磕過兩人的頭頂,側身把球抽進球門。我記得所有人都愣在那裡,發出難以抑制的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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