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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走出格勒

  二十四歲的時候,我用一支舊得不成樣子的鋼筆給父親寫過一封信。在信裡,我講了一下家裡的近況。母親仍然自己一個人,和我生活在一起,沒有出去工作,每天在家裡看電視養花。我,馬上就要結婚,妻子是出版社編輯,因為出版我的小說認識,她比我年長,不算漂亮,但是人很和善,也很敬業。她說從第一次見到我開始,就覺得我這個作者似乎可以信任,這種感覺在之後的交往中得到了確認。我還在信裡講了一下豔粉街現在的狀況,它已經被夷為平地,然後在上面蓋了無數的高樓,現在已經是核心市區的一部分,有幾個大型的超市和不少的汽車4S店。我在信的最後說,雖然很久之前你就告訴我,不要去看你,不用再給你寫信,可是在這樣特殊的時刻,我還是想寫信給你,跟你講一下。然後我把那支舊鋼筆放進信封裡,把信寄了出去。

  像過去一樣,我沒有收到回信,但是收到了那支舊鋼筆,監獄把鋼筆給我退了回來。我明白他們的意思,鋼筆有時候會成為兇器,這已經不是十幾年前,一切還都較為寬鬆。我把它和我的舊信件放在一起,鎖進了抽屜。

  我和我的父母搬進豔粉街的時候,是1988年。那時豔粉街在城市和鄉村之間,準確地說,不是一條街,而是一片被遺棄的舊城,屬於通常所說的「三不管」地帶,進城的農民把這裡作為起點,落魄的市民把這裡當作退路。它形成於何年何月,很難說清楚,我到那裡的時候,它已經面積廣大,好像沼澤地一樣藏汙納垢,而又吐納不息。每當市里發生了大案要案,警察總要來這裡摸一摸,帶走幾個人問一問。這裡密佈著廉價的矮房和胡同,到處都是垃圾和髒水,即使在大白天,也會在路上看見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每到秋天的時候,就有人在地上燒起枯葉,刺鼻的味道會彌漫幾條街道。

  那年父親三十七歲,剛從監獄出來,1985年,他因為偷了同事的兩副新撲克牌,在監獄裡待了三年。在入獄之前,他是工人,據母親說,父親晚上喜歡讀武俠小說,還參加過廠裡的徵文比賽,寫過歌頌「兩個凡是」的詩歌。出來的時候他一條腿瘸了,不過還可以自己走路。找工作的時候他經常要在對方面前走幾圈,你瞧,我瘸得不厲害,他總這麼說。一個獄友,先他四個月出獄,在豔粉街開了一家檯球廳,要他過去幫忙,他說那裡房租便宜,對於像他們這樣的人有很多的工作機會,容易交到朋友。

  檯球廳在地下一層,沒有窗戶,裝有兩個碩大的排風扇,裡面每天煙霧繚繞,賣一塊五一瓶的綠牌兒啤酒和過期的花生豆。大人們在裡面喝酒打球,談事情,除了十幾個檯球案子,還有六七個房間,有的裡面是一張牌桌,有的裡面是一張床。父親的任務是拿著一根廢舊的檯球杆坐在檯球桌旁邊的椅子上,裝作會打球的樣子,處理一些糾紛。他常哼著裡面播放的音樂,在一年後,他最後一次傷人之前,他已經學會了不少粵語歌。

  奇怪的是,他一直沒有學會打檯球。

  那次嚴重的鬥毆具體因何而起我已經無從知曉,沒有人告訴過我,只知道父親打壞了一個年輕人的脊椎,導致他永遠無法站立,而我的家裡又拿不出賠償金。而據我的猜測,他也許只是想讓自己看上去能幹一點,畢竟這份工作來之不易,或者是在擊打對方的時候,想起了自己過去受過的苦,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因為是累犯,又是特殊時期,這次的刑期很長,父親被帶走之後,給母親寫過一封信,告訴母親和我忘掉他,也不要去看他,他不會見我們。事實證明,在這一點上他相當固執。我和母親試了幾次,都吃了閉門羹,寫去的信也全都給退了回來。

  父親回到監獄之後,我和母親依然住在那裡,她每天清晨推著一車毛嗑兒出去賣,工廠倒閉之後她就開始幹這個。我幫她把三輪車推到巷口,然後自己走路去上學。以我的腳程,二十分鐘可以走到,我目不斜視,筆直前行,需要走過六條街和一個旱廁。清晨的街道上佈滿了垃圾,只有一個獨眼的環衛工人打掃。他年過花甲,老是用那只沒瞎的眼睛審視著那些清晨時候下班的妓女,她們大多挎著鑲有閃閃亮片的皮包,穿著高跟鞋,有的搖搖晃晃,已經醉了,妝容花在臉上,有的抽著煙捲,眼睛快要睜不開,急匆匆地趕回出租屋去睡覺。

  路上常有人打劫,劫匪一般都是附近職業中學的高年級學生,他們的專業是水案或者修理汽車。他們在褲兜揣著折疊刀,三五個一夥兒,在拐角或者樹後面出現,把你拉到胡同裡,打你兩拳,然後開始搜你的身上。我記不清自己被搶了多少次,按道理說,他們如果能夠信息共享的話,搶劫我這樣的孩子是十分沒有效率的,我兜裡沒有一分錢,腕上也沒戴手錶,只有一書包的書和一個生銹的文具盒。可惜在那個行當裡,總是有新人加入,他們不認識我,他們需要錢去買遊戲機的幣子或者給自己喜歡的女孩兒買八王寺汽水。我已經習慣站在他們面前,自己主動把衣服脫掉,讓他們看清楚之後再把衣服穿上。這樣既能避過一些拳腳,還能節省時間,防止遲到。

  我十二歲的時候,念到小學六年級,同年級的學生正在逐漸地流失,有些人已經沒有耐心把小學念完,開始離開豔粉街,各奔前程。母親希望我一直念下去,而且她想要攢錢把我送到市中心的初中,前提是我的成績能夠好一點,母親告訴我,你不要和你的同學比,你要想像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正常的孩子,他們每天讀書寫字,長大就會坐在有電風扇的辦公室裡上班,你要把他們當成對手,你要比他們成績更好。我說,媽,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會考多少分,我怎麼和他們比呢?她說,你就想像他們永遠不會犯錯誤,他們像機器一樣,只要有電池,就不會寫錯一道題。我相信她的話。這條街區裡只有一個旱廁,冬天的早晨會在旱廁前面排起長隊,想要拉屎的人站在寒風裡等待著,相互說著話,嘴上冒著哈氣。有一次我看見一個大約四十幾歲的女人,正在和身邊的人開著玩笑,突然從隊伍裡跳出來,脫下褲子蹲在地上,把肚子裡的東西拉在冰面上,它們會長久地凍在那裡。我經常會想到這個景象,它像一隻手電筒一樣,直射我的眼睛,讓我在夜裡讀書時不那麼困倦。

  就在我要把六年級念完,準備小學畢業的時候,我又一次遭到了搶劫。首領是一個女孩子,身邊站著兩個和她同樣年紀的男孩兒。他們看上去十五六歲,以比例來說,比我大很多。我沒見過她,她穿著一條紅色的連衣裙,頭髮燙成一個一個大的彎弧,劉海遮過了眼睛。腿上穿著黑色的絲襪。她首先抽了我一個嘴巴,認識我嗎?她說。我不說話,開始把書包翻過來,倒在地上。她又給了我一個嘴巴,我叫老拉,你有名字嗎?我說,我身上沒有錢,書包裡只有書和文具盒,你們自己看。老拉伸手拿起我的作文本,翻開,朝著她的兩個同夥說,題目,《蚊子》,男孩兒們笑了,其中一個抬腿踢了我一腳,說:傻逼,我叫蒼蠅。

  她繼續念道:我家夜裡有好多蚊子,我打它們,它們就跑,好像它們曾經被我打死過。她看了看我,繼續念:我太小了,什麼也不懂,也許長大一點會懂,為什麼我們非要殺死蚊子,我們才能睡覺。她把作文本扔在地上,撿起我的文具盒,從裡面拿出我的鋼筆,你有鋼筆,她說,哪來的?我說,我爸給我買的。她把鋼筆放在絲襪裡說,我借走了,不過會還你的。她的同夥狐疑地看著她,其中一個把手伸向她的大腿,說:給我吧,你留著沒用。她把他的手按在腿上,說:你留著有用?你認字嗎?那人說:認得一些。她說:絲襪好嗎?他說:好。她掰起那人的手指說:那就撒手吧。然後她轉過頭對我說:我要拿它寫封信,兩三天就能寫好,三天吧,你到紅星檯球廳找我。認識嗎?我說:認識,在廢品收購站對面。她說:你要是不來的話,我就當你送我了。說完她抬起手,我還以為她要再抽我一個嘴巴,她把頭髮簾撥了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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