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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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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怕,就隨便挑一樣你看得過去的東西,然後拿我的卡一刷,不就行了麼,多簡單!我知道你買東西特殊快,所以才請你幫忙的。」他說得很輕鬆。 「那麼簡單你怎麼不自己去,我買自己的東西當然快,可是你有那麼多要求,誰敢誇海口買的正中你下懷呢。又不能太便宜又不能太貴,不能太大不能太小,還得端莊大方取個好意頭,聽著都頭暈。」 「我就知道你最有品位還一絲不苟,」他開始給我戴高帽,「別人我都信不過他們。劉亞菲總說你不愛逛街就是荷爾蒙分泌不正常,我看她純屬瞎說,我們家葉心愛是百分百正常女人,他們不知道就是了。」 「你少給我戴高帽,我不吃這一套,別指望白使喚我,像地主對丫鬟那樣。」我就猜到他會來這一手,現在看果然不假。 「誰說白使喚你了,你的香水不是快用光了麼,順路買一大瓶不就完了,我付款,當跑腿費好了。」 「這還差不多,開車過來吧,我可不想擠計程車。」他能注意到我的香水用光了,還算他有良心,我終於決定就範。不過從地下停車場出來的那一刹那,我要向左去擠擦擦得商場買禮物,他卻可以向右去真鍋咖啡瞧著二郎腿看雜誌,想到這裡,我還是狠狠擰了他一把。 轉了好久,我終於看中了一塊漂亮的琉璃擺件,很適合當做賀禮。正在問小姐有沒有折扣的時候,常歡打來電話,告訴我先別著急買東西,晚上的小型派對恐怕會取消,因為新娘失蹤了。 今天上午,就在前去註冊結婚的路上,她對準新郎說想去一次洗手間,結果就揣著戶口本和身份證黃鶴一去不復返。直到一個鐘頭前,徐小妤的母親才在她的臥室發現了一封早就寫好的信,她說她走了,並請大家原諒她的任性。這顯然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若非他們一早就約好了我和常歡,恐怕此時我們也無法得知這個秘密。無論如何,「逃婚」這個字眼都算不得一個光彩的詞彙,這肯定會讓她那位高法院長的老爸和那位青年才俊的新郎丟足了臉面。 在聽到這件事情的一瞬間,我就猜到了逃婚者的去向。我在電話裡說小夥子別擔心,你的老同學現在很幸福,至少她沒有嫁給不該嫁的人,常歡聽得一頭霧水。我也懶得在電話裡解釋,只說馬上去真鍋咖啡找你,先幫我叫一杯卡布奇諾,逛了老半天,我很累了,需要提提神。 我比咖啡晚一步到達,常歡正滿臉期待地等著我的長篇大論。我輕描淡寫地對他講起了棠和徐小妤(當然沒有提起我跟他的那一段),包括他們明明相愛,卻用高傲相互傷害了那麼久的故事。我告訴他,徐小妤的《想愛》絕對是一個逃婚宣言,故事裡的男人和女人最終在天橋上重逢了,這才是她想要追求的一切。 我承認,對於徐小妤,我曾經有過淡淡的敵意(是因為常歡的緣故),不過現在卻完全轉化成了淡淡的感動。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勇氣在結婚的路上逃走,然而她有,僅憑這一點,就值得我尊重。 「那本書的封面上印著一行字:『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愛』,知道麼,那是寫給她自己的。」講完故事,我輕輕抿了一口卡布奇諾,有些涼了。 「你和徐小妤的確有點像,」他仔細端詳著我的臉,「尤其是側臉。」 「是麼?」 「你從前問過我來的,忘了麼?」 「忘了。我們走吧,這裡的空氣太糟糕了。」剛剛的話題讓我很不自在,因為跟另外一個男人有關。在他的注視下,我的一舉一動都變得局促起來。我急於離開這張桌子,並結束這種近距離的四目相對。 「好吧,想去哪裡?」 「隨便。」 我們決定回他的家,這是剛剛形成的習慣。每次約會過後,只要時間尚早,他都會拉著我到他的家裡坐一坐,當然,偶爾也會「做一做」。 下雪了,天氣預報有時也是準確的。他開的很慢,暖風開的很足,吹得臉頰像發燒一樣又幹又熱。我調低了溫度,又順手翻出一張CD盤塞進機器裡,第一首歌是麥當娜的《Don'tcryformeArgentina》。儘管曾經有一大票西班牙人為此惱火,但很多人都不得不承認,只有這個女人才能把貝隆夫人的萬種風情恰如其分地演繹出來。 雨刷有節奏地擺動著,我和灰濛濛的世界之間只隔著一層擋風玻璃。路上行人很少,僅有的幾個也是面無表情步履匆匆;路邊的建築也在一片片雪花中變得模糊而遙遠,有種不真實感。就像徐小妤的小說,讀到最後總是深深淺淺的灰色調,似乎永恆的虛無才是世間萬物唯一的出路。 她在《想愛》中一反常態,但偶一為之的桃紅柳綠真能讓原本鋪天蓋地的灰色從此鮮活生動起來麼?她用盡了全力,就一定能得到幸福麼? 等紅燈的時候,他抓住我的手,輕輕地捏了捏。「想什麼呢,那麼出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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