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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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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了一輛計程車,司機是個鬍子拉碴的小男孩,我大概坐過他的車,因為全泰城沒幾個人會在大半夜迴圈播放《鍘美案》。我心中暗暗感歎這個城市真得很小,這個世界真的很小,會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再次乘坐之前坐過的計程車,這個比率應該也不算大。付車費的時候,他的電話響了,我聽見那邊的女孩一直在講「對不起對不起」,而男孩只是簡短地罵了句「我操,你還是跟他走吧,不用可憐我」就掛斷了電話,隨後又禮貌地將零錢和發票遞給了我,在我下車之前,他還客氣地說了句「您慢走。」 我在電梯上猜測著這個不難猜測的故事:也許是女孩子愛上了別人,又覺得對不起他,所以打電話來道歉。也許那個女孩子還想得到前男友的原諒或祝福,可她未必能夠意識到自己的殘忍,又想背叛,又不想受到良心的譴責,這多麼貪心。 回到家裡,躺在床上,我一條條地給常歡發著短信,我告訴他劉亞菲和趙小帥掰了,然後又合好了,估計現在正幸福得一塌糊塗。 他也一條條地回復著,只不過驢唇不對馬嘴。他說:老婆我剛洗過澡,老婆我想你了。 我愣愣地盯著電話螢幕看了好久,他那個特殊稱謂讓我微微翹起了嘴角。我飛快地點開通訊錄找出他的電話號碼又按下呼出鍵,我知道等下我要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我也想你了。 第三十一章 家宴 很多時候,女人嘴裡說著「yes」,她心裡想的就是「yes」,跟多時候,女人嘴裡說著「no」,她的心裡想的還是「yes」。 這句話用在劉亞菲身上顯然很合適。 一大早,她就他電話過來數落著我,用那副顯然是縱欲過渡的破鑼嗓子:「你這個沒良心的,趙小帥那個小雜種給了你什麼好處,你總是那麼向著他,昨天還眼睜睜地看著他把我搶走,喊都沒喊一聲?」 我心想你要是不願意的話,能像一袋大米那樣輕易地被人扛走麼,也不知道是哪一個先放棄了抵抗,可嘴上卻不得不道歉:「對不起,我錯了,下次他要是再像扛麻袋一樣把你扛走的話,我就報警,說他強搶民女,行了吧?」 「這還差不多。」她的笑聲中帶著明顯的滿足,「改天叫上常歡一起出來吃個飯吧,趙小帥說了,關鍵時候還是他葉姐明辨是非,嚷嚷著要好好謝你呢。」 「心領了,只要你們別在吵吵鬧鬧,我就阿彌陀佛謝天謝地了。」 「死相,是不是又跟常歡約好了,所以才不肯出來?」 「你猜錯了,不是常歡,是他的爸爸媽媽。」我對她說,「他們今天要過來泰城跟我父母見面,等下要去機場接他們。」 「醜媳婦終於要見公婆了,害怕麼?」她笑著戲謔。 「去死啦,我又不是沒見過他們,不過還真有點忐忑。」我實話實說,這種太過正式的場合總是能給人一種壓迫感,但我又不能找出任何理由說我不去。 「祝你好運啦,趙小帥喊我了,改天再給你電話。」在我應了一句「再見」之後,她急三火四地掛斷了電話。 我打開衣櫃,仔細地挑選著等下要穿的衣服。那些露著胳膊和後背的禮服式長裙顯然不合適,黑色的衣服太沉重,紅色的又太輕佻,藍色的會顯得我臉色很糟糕。那件米色的毛衣倒還不錯,只可惜去年春天跟常歡一起去北京的時候穿過,今天再穿,仿佛不大合適。 就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常歡打了電話過來,問我準備好了沒有,我說還沒,因為想不出該穿哪一件衣服。他說就穿粉色的衣服吧,配上黑色的羊毛大衣,系一條或紅色的亞麻披肩就會很好,我問他黑色會不會太老氣,他說反正都是醜媳婦了,再怎麼打扮也漂亮不起來,再說我媽喜歡粉色和紅色,你信我的准沒錯。 兩個鐘頭後,我按照常歡的建議,穿著粉色的毛衫黑色的羊毛大衣圍著火紅色的披肩出現在機場,經過25分鐘的等待,終於看到一對穿著休閒唐裝的中年夫婦走出了關口,並向我們走了過來。 常歡的爸爸說想好好看看泰城,所以坐在了副駕駛的位置上,我就像個順從的小貓一樣陪著他的媽媽坐在了後面,她一直在跟我聊天,還問了幾個「你父母最近身體如何」、「常歡是否經常出去喝酒,最近有沒有感冒」一類的問題。 而我一直在溫言軟語地回答著她,說「我父母身體安好,蒙您記掛」、「常歡最近很聽話,沒有出去喝酒,也沒有感冒,您放心吧。」 「小愛真是知書達理,常歡,你以後要好好對疼她,知道麼?」她一邊朝正在開車的兒子命令著,一邊輕輕握住了我的手。那是一雙近乎完美的手,雖然她本人年過半百,可光看手卻像是一個少女,十指尖尖,無名指上套著一個黃金鑲嵌的老式婚戒,火紅的石榴石愈發把他的手映襯得細膩白皙,像是被捂熱了的玉雕。 「您放心,我的媳婦我不疼,誰疼?」常歡話一出口,我的臉馬上羞得滾燙,天知道我怎麼突然變得這麼容易就害臊。 「好啦,仔細開你的車吧,有什麼豪言壯語回到家裡再說,小愛又不會跑掉,不用現在就表決心。」她笑了笑說。 終於回到了他家,我先泡了一壺黃山毛峰,這是我爸爸的最愛,不知道他父母會不會喜歡。茶盤和茶杯茶壺都是常歡從景德鎮買回來的,白色的瓷杯配上淡淡的綠茶,看起來蠻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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