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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朱仁深有同感,「老百姓對『入學腐敗』的反映非常強烈。我有不少朋友,他們常常向我哇苦,子女上不到好的學校,更交不起那麼多的錢。他們說,自己是被文革耽誤的一代,現在是職業不如人,吃的穿的住的行的樣樣不如人,咱自個兒認了,就把希望寄託在下一代身上。他們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這一代不如你,咱拼下一代!可是教育資源的不平衡,以及分配的不公平,把他們的唯一的希望幾乎給毀了!」

  鄭欣欣說:「這樣長期下去怎能不使人絕望?財政上投入了那麼多的教育資源,並沒有全面地投放,而是投在了少數幾個點,為少數人謀利益。翻開一幼的帳冊,那肯定是一本活生生的腐敗明細表!那上面有收五千的,有一、二、三、四千不等的,有一分錢不要的,她史瑤菁的自由裁量權大得很哩!那些不收錢的,不記著她史瑤菁的人情嗎?相對於一幼,一小更是不得了啊。上一小要八萬,也就是說,一小的校長可以從八萬裁量到零!我不敢肯定他暗地裡收了多少紅包,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人情絕不會白放的!這是當前腐敗的一種新形式,不是直接的權、錢交易,而是間接的權、益交易。」

  朱仁說:「幼稚園、小學是這樣,上一中就更不用說了,拿著十六萬,沒有熟人過橋,連門都找不到。這裡面粘糊更是不得了啊!」

  鄭欣欣站起身,說:「你馬上跟我到市委,去見一見王書記。王書記來了之後,已經燒了兩把火,我們再促促他,燒成這第三把火!」

  王罡見鄭副市長主動去找他,很是高興。自從那晚造訪不快後,王罡心裡總是疑疑惑惑的,不知道隔膜的根子在哪裡。兩人見面也總是生生分分的,只保持一種面子上的尚且得過。王罡一直想找她談談,又怕重蹈那晚的情形,所以就把這個念頭暫且擱下。今天,鄭副市長主動找上門來,王罡顯得格外的熱情,將他們領進里間的會客室,親自為他倆沏上好茶,還拿出了不少果品招待他們。

  鄭副市長先把朱仁介紹了一下,說:「這是辦公廳副主任朱仁。」

  王罡朝朱仁點點頭說:「我知道。江東一枝筆啊。還是個小有名氣的作家呢。」又轉向鄭副市長說:「你能用作家當秘書,可見規格比我還高啊。」說得他倆都笑了起來。

  鄭副市長很快便止住了笑,說:「今天來,是向你彙報一件事。」便把一幼賣指標的事、一小和一中的巨額贊助,以及整個教育系統「入學腐敗」的情況介紹了一下,也談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特別提到,紀委、司法要介入。

  王罡聽罷,一拍掌道:「真是巧了!我這兒也接到了不少人民來信反映這個問題,我正在考慮如何整治呢。我本來也要找你議議這個事情——你就分管教育嘛,齊巧你就來了。我原則同意你們的意見。我們就具體的步驟議一議吧。」

  於是三個人你一言、我一語議了起來。議到後來,一套方案的雛形就出現了。

  最後,鄭副市長問王罡:「這一搞,會觸動上上下下許多實力派人物的利益,你怕不怕?」

  王罡一拍案幾說:「我怕什麼?大不了再回到老本行去!國家召我回來,不是叫我來當和事佬的,而是讓我來幹事的。教育為本,這件事幹成了,就是為江東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實事啊!」略停了停,又說:「事不宜遲,明天就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專門研究這件事!你要到會,就我們今天議的內容好好說說!」

  鄭副市長說:「有你今天這句話,我膽氣就壯了!明天我什麼也不怕,有什麼說什麼!」

  果然,在常委擴大會上,王罡在作了一番開場白後,作為分管副市長的鄭欣欣第一個作了發言,她講了「入學腐敗」的嚴重狀況,分析了它的危害性,提出了一整套懲治的辦法。

  鄭副市長講完後,會場上鴉雀無聲。

  王罡首先打破了沉默,說:「我首先表個態:完全同意鄭欣欣同志剛才的發言!腐敗無孔不入,大學已經不保了,現在要向我們的最後的淨土——中小學、幼稚園滲透!『入學腐敗』不剷除,不僅對不起廣大百姓,更對不起他們的子孫後代!那些在入學問題上搞權益交易的人,缺德無形,能指望他們教育好孩子嗎?『入學腐敗』不光是江東有,全國都是普遍現象,但誰都沒有吃這只螃蟹,我王罡就是要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不管有千難萬阻,一定要把這件事搞下去!大不了我王罡兩起兩落!」

  一把手表態這麼堅決,其他人再不表態就不好看了。市長李夏跟著表了態,其他常委也先後表態。被「擴大」的前來開會的人也紛紛表了態。

  會議最終形成了幾項決議。茲摘錄《會議紀要》如下:

  (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要發言略)

  會議形成如下決議:一、成立「整治入學腐敗領導小組」,王罡親自擔任組長,分管市長、紀委負責人、檢察院負責人、教育局負責人、審計局負責人任副組長;二、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凡涉及「入學腐敗」的人員,包括領導幹部,說清問題,補足差款,不予追究。一個月後,密訪細查,查出以後作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補交的差款一律上交財政,再由財政撥付扶持非重點學校(幼稚園);今後,凡重點校(園)收取的擇校費(贊助費),自身只留三成,七成上交教育局,由教育局用於扶持非重點校(園);四、今後,所有重點校(園)收取的擇校費(贊助費),一律張榜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並予以審計。

  於是,王罡的第三把火就這樣燒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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