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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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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然倒塌:秦朝覆亡真相 在中國歷史上,秦始皇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人物,秦朝也是一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朝代。自秦朝起,中國形成了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統一大國,不管豪強公開割據或外族侵入建立政權,最後總是還原為漢族為主體的統一國家。皇帝是秦始皇新創的名詞,一個皇帝在歷史上的評價如何,只能依據其表現來評判。秦始皇正是這樣一個人物,從死後到現在,經受了歷代多少文人的各種不同的評點,如賈誼的責難、章炳麟和蕭一山的恭維、顧頡剛和郭沫若的批判等等。儘管始皇是個暴君,但是,他所創建的許多制度,是符合當時社會的需要的。假使我們撇開嬴政的個性與作為,撇開秦朝的短暫而亡不說,單說中國在西元前221年,也就是在西方的耶酥基督尚未誕生前約兩百年,即已完成政治上的統一;並且此後統一為常情,分裂為變態(縱使長期分裂,人心仍趨向統一;即使是流亡的朝廷,仍以統一為終身志向),這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現象,秦始皇的功績至巨至偉。後來延續2000年之久的封建體制,基本上是秦制的逐步演變,秦奠定了大一統的政治基礎和心理基礎,因此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朝代。 千古一帝 秦本是西方小國,幾代人都前赴後繼與戎狄戰鬥,逐漸強大起來。西周孝王曾封給養馬人非子一塊土地,地名秦(甘肅清水縣),在戎狄間。宣王封非子曾孫秦仲做大夫。秦仲攻西戎戰死,子孫都戮力攻戎,國勢漸盛。秦仲孫秦襄公因為救幽王有功,又護送平王東遷洛邑,因此平王封襄公做諸侯,逐漸擁有了西周故地,成為西方強國。秦採用戎狄法律及文化,雖成西方大國,卻被東方華夏諸侯所輕視,不讓它參與盟會。秦君大多都是有作為的君主。秦文公設史官,定法律。德公建雍,秦穆公更是一個有遠見卓識的國君,他招攬天下賢士,起用謀臣百里奚,戰勝晉國,擴地到黃河邊上。又滅諸戎,開疆千里,成春秋霸主。秦孝公任用商鞅為相,先後兩次主持變法。他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鼓勵個體小家庭生產,發展封建經濟;普遍推行郡縣制;統一度量衡等等。變法增強了秦國的軍事實力,促進了秦國社會的轉型,加快了由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向統一的封建國家邁進的步伐。經過惠王、武王的苦心經營,到昭王時期,秦國實力已經大大超過了東方六國,為嬴政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秦始皇繼續奉行「遠交近攻」的既定策略,以重金收買關東六國權臣,離間其君臣關係。從西元前230年到西元前221年的10年間,先後滅韓、魏、楚、燕、趙、齊六國,結束了自春秋戰國以來長達數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據、混戰不已的局面,創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多民族國家。 嬴政用武力吞併六國之後,為了適應大一統的需要,參照歷代秦國的政治體制,重新建立了一套以皇帝為核心的中央集權制度。 嬴政認為,天下已經統一,過去的「帝」和「王」的稱號卻不統一,便下令臣下重新商量議定他的稱號問題。有大臣說,遠古時期有「天皇、地皇、泰皇」的傳說,其中以「泰皇」為尊,故主張以「泰皇」來稱呼他。聽了大臣的意見,嬴政決定去掉「泰」,保留「皇」,再加上古代的「帝」號,合稱為「皇帝」,以此顯示自己功高三皇、德超五帝。嬴政自稱「始皇帝」,後世子孫稱二世、三世,以至萬世,期盼嬴氏江山能夠延續千秋萬代。為了維護皇帝的尊嚴,秦始皇還創立了與皇帝的稱號相一致的一些稱謂制度。如皇帝自稱用「朕」,表示至尊無二;皇帝所下的涉及制度的命稱「制」,昭告臣民的令文稱「詔」;皇帝的印專門用玉做成,叫做「玉璽」,而且只有皇帝的印才能叫做「璽」;皇帝的妻子稱「皇后」,父親稱「太上皇」,母親稱「皇太后」。 這一稱謂制度在此後千餘年一直被沿用。 秦始皇大權獨攬,日理萬機。政事不論大小,全由皇帝一人裁決。白天審理案子,晚上批閱公文。秦始皇規定,自己每天必須批完一石公文才會休息。當時還沒有出現紙張,公文是寫在竹簡上的,所以公文的數量用「石」這一重量單位來衡量。一石在當時是120斤,相當於現在的60斤。由此可知,秦始皇確實是一位勤勉、有作為的皇帝。 在中央,秦始皇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備的官僚體制。皇帝之下是三公: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首,最高行政長官,職責是輔助皇帝處理政務,負責管理文武百官。太尉是最高軍政長官,負責軍事事務,但是,他平時沒有軍權,戰時聽從皇帝的命令,所以,軍權實際上是掌握在皇帝之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負責監察百官。三公以下設九卿: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內史和少府,各有明確的分工,負責不同的政務。在地方,秦始皇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這是地方政治體制的歷史性變化。在討論地方體制時,包括丞相在內的多數大臣主張分封制,唯獨廷尉李斯主張郡縣制。李斯說,周朝實行分封制,將王公子弟封到各地為王,開始還能夠精誠團結,擁護周王,但是,過不了幾代,諸侯王與天子的血緣關係逐漸疏遠,再加上諸侯國的發展壯大,他們就不再聽從周王的指揮,致使周朝分崩離析。如果實行郡縣制,皇帝親自任命、罷免地方長官,政權就可以永遠掌握在中央皇帝的手裡,天下才能夠長期穩定。秦始皇採納了李斯的建議,在全國設立36郡,郡下設縣。郡的長官是郡守,縣的長官是縣令或縣長。縣以下依次是鄉、亭、裡、什、伍,是一種准軍事化的管理體制。 為鞏固大一統格局,鞏固中央集權,秦始皇又採取一系列行政改革。第一,推行重農抑商政策,扶植封建地主,獎勵私有制。西元前216年,秦始皇下令,地主和自耕農只要向政府申報佔有土地的數額,交納賦稅,就可以擁有對土地的所有權;第二,統一度量衡,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為標準,統一全國的度量衡制度;第三,統一貨幣,以秦的「半兩」錢作為流通貨幣;第四,統一交通工具,實行「車同軌」、「行同倫」,確定車軌的標準寬度;第五,統一文字,以當時在各國流行的小篆為基礎,略加整理,作為標準文字通行天下;第六,修長城,秦始皇下令將原來六國各自修造的長城拆毀,然後統一修造抵禦北面匈奴的長城,秦的長城西起隴西的臨洮,東到遼東,東西長達萬里;第七,沒收天下兵器,將其熔化鑄成12個巨大的銅人,防止天下人作亂;第八,修弛道,以咸陽為中心,共修成三條,一條向北通到了內蒙古,一條向東通河北、山東,直到海邊,一條向南通兩湖和江蘇;第九,遷徙六國貴族和豪富到咸陽,以利於對他們的控制。這些措施,促進了民族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狀態的形成,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統一和發展,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之他成為這個時代的偉大代表人物。但是,他又做了許多民不堪命的壞事,加上他的繼承人秦二世無比昏暴,使秦國成為短促的朝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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