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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絲如縷的書香裡:躲來「藏」去(五)


  5 死囚遺問:書香為何躲「藏」在書頁裡

   1996年7月上旬的某天,木中因「吃藥」被警方抓獲。因為沒有其他證據表明木中是以販養吸者,警方只能將他作為一名普通的「吃藥人」關押在重慶某看守所,強制戒毒。

  與其他強制戒毒者完全不同的是,木中抱起鋪蓋,幾乎是一路哼著歌兒「歡快」地小跑進看守所監舍的,那情形不像是去坐牢倒像是去領獎。他興奮的舉動讓看守所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解:如果說勞模是人人都爭取當的話,監牢的大門卻是誰都不願去的。這傢伙高興什麼呢?

  當然,高興的答案只有木中本人才最清楚:經他設計的販毒通道賣出的「藥」,足夠判他十次死刑。問題是,警方至今沒有一丁點察覺。你想,一個可以槍斃十次以上的罪犯,最後的結果只是作為普通的「吃藥人」強制戒毒幾個月,他能不興奮麼?因此,當他被關押進監舍後,環視了一遍其他垂頭喪氣的戒毒者,居然異常大方地說:「今天的肉缽(肉食),本人滿請(每人免費一份)。」

  其中一名戒毒者問道:「木老兄,人都關進來了,自由也沒有了,你高興什麼喲。」

  木中興奮地答道:「老子想高興。」他拍了拍胸口,「我高興的秘密為什麼要告訴你?」

  但是,真的是應驗了那句作惡多端天報應的古訓,木中設計的販毒通道雖然躲過了警方的偵察,卻被他自己的興高采烈送進了地獄。

  原來,靠著肉缽滿請的方式,木中在牢中混成了老大:牢頭。

  天底下的監獄都有老犯欺負新犯的事情發生,何況木中這樣一位處於高度興奮中的、渾身積蓄著某種焦灼力量的牢頭呢?

  1996年7月9日下午,木中所在的監舍關進一名人犯(注:未經法院定罪前,稱人犯;定罪後,稱犯人)張某。張某不懂監牢裡的規矩,進大門時沒有喊「報告」。

  木中立刻瞪大了雙眼,以他牢頭的身份開始發威了:「他媽的,你龜兒子敢目中無人。」

  於是,雨點般的拳頭落到了張某的身上。最後,經法醫鑒定:張某全身廣泛性軟組織損傷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號刑事判決,認定木中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川法刑一終字(1997)第634號刑事裁定書,決定對木中執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裡,我見到了木中。

  請原諒我省略了我與木中是如何找到交流切入口的過程。在後來的談話中,我提到了我愛好寫作。

  死囚木中的兩眼立刻閃閃發亮,「寫作?是不是寫書來賣錢?」

  我略略猶豫了一下,最後點點頭。

  木中滿臉興奮起來,問道:「你既然愛好寫作,那你知不知道英國有一個人叫笛福?」

  我答覆他:我不僅知道笛福是英國人,我還知道他在《魯濱遜漂流記》裡寫了一個雖然不是主人公、但是形象非常鮮活的人物,叫作星期五。

  「我不是問你這個。」木中搖搖頭,「我問你:笛福到底是做什麼的?他的功勞在哪裡?」

  我驚訝地望著他:笛福不是作家嗎?《魯濱遜漂流記》為英國文學增光添彩,這就是他大大的功勞啊!

  望著我一臉「無知」的樣子,死囚木中得意洋洋地告訴我:「笛福是間諜。」他豎起一根大拇指,「一個大大的諜報大王。」

  我無法想像我當時的震驚程度。震驚中,我脫口說道:「你胡說八道。」

  「我騙你是龜兒子。」木中立刻認真起來,臉上嚴肅的表情使你無法不相信他說的話。過了一會兒,見我依舊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他才下了最後的決心,說道:「既然你是寫書賣錢的,我呢,明天就要上路了,為了報答你給我高檔香煙吃,我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我的秘密全部告訴你,等你將來寫書去賣錢。本來,我是打算將這個秘密帶到地獄去的。」

  於是,我無比震驚地聽到了死囚木中的秘密:他設計的販毒通道。

  最後,木中非常遺憾地說:「可惜我打倒(被捕)了,又因傷害他人洗白(完)了。不然的話,我會將這個通道設計得更加隱秘。唉……」

  「你……」

  我想了想——準確地說,我不知道該如何接上話頭。他講的故事除了使我感到震驚,還隱隱地感到不安。

  「有一個問題,我一直沒搞懂。」木中忽然問我,「什麼叫作縷縷書香?書香為什麼要藏到書裡?我鼻子在書本裡聞來聞去,沒聞到什麼書香啊!」

  我給他解釋道:古時候有一種芸草,它的香味對防蟲、防腐有特效。讀書人將芸草夾到書頁裡,一方面保護書本不被蟲蛀,另一方面芸香又是一種很好的提神醒腦的清新劑,書香縷縷就是從芸草之香演變來的。

  「哦……」

  木中輕輕地歎了一口氣,陷入一種迷茫的沉思中。

  次日上午,死囚木中被執行了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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