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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瓜山上的「打」滾匠(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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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過手續:一路「打」進地獄 1990年的春天很快就過去了。 等到滿山的油菜花凋謝了的時候,王一已經結束了他的叮咚生涯,因為他在珍珍手裡翻了船,乘客又大多是本地的鄉民,認熟了他,衛黃路上不可能再有他的「業務市場」了,此其一;其二,教他摸包的師傅即那位堂主一連幾天沒見王一上繳「規費」,便在某天晚上命令幾位打手將王一捉到「大堂」中央,雙膝著地跪在堂主面前交待問題。在打手們一頓雨點般的拳打腳踢後,鼻青臉腫的王一不得不將他是如何翻的船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堂主。他哀求道:「師傅,那條路上的人都認得我這張臉嘴了,你重新安排我的『工作』吧。」 堂主略一思忖,皮笑肉不笑地說:「你既要當強盜,又要發善心,世上哪裡有兩全其美的事情?」他鼻孔裡哼了一聲,「好吧,我重新安排你的『工作』。從明天開始,你龜兒子去摘夜明珠(盜竊),到血盆(搶劫)裡去練練膽量。我警告你,再有發善心的事情發生,小心我下了你身上的零件(生殖器)。」 於是,結束了三隻手生涯的王一,跨進了一個更危險的行業:盜竊、搶劫。跟過去在衛黃路上的「鉗工」技術比起來,現在摘夜明珠和在血盆裡抓飯吃,來錢更快、更直接。幹這一行需要的不是耐性,而是窮凶極惡,是心狠手辣。 1995年6月13日,王一被警方抓獲。 導致王一掉腦袋的並不是他的盜竊與搶劫。因犯盜竊罪,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因犯搶劫罪,他被判處無期徒刑。按刑律,他被合併執行無期徒刑。 然而,當判決書下達不久,王一卻自己一頭撞開了地獄大門。 1996年1月10日下午四點多鐘,一位叫作張某的新犯剛一關押進看守所,已經操練成了牢頭的王一立刻命令張某靠牆而立。 王一開始對新犯進行「皮肉教育」了。 等到值班民警發現時,新犯張某已經奄奄一息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張某停止了呼吸。 1996年12月14日,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251號刑事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一死刑; 1997年8月23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了川法刑一終字(1997)第309號刑事裁定書,決定對王一執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見到了死囚王一。 王一是殼子客。四川方言裡的殼子客,包含了說大話和喜歡說話兩層意思,王一應該屬於後者。 我是第一次看到一個死到臨頭的死刑犯一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樣子。 王一不要求留遺書,我也沒有打算給他寫遺書的想法。在我為另一位死刑犯寫遺書的過程中,因一會兒取稿紙、一會兒吸墨水等緣故,我多次路過關押著王一的那道死牢大門,每次都聽到他高談闊論的聲音。我覺得很奇怪。這種奇怪源自於我對一般死刑犯的看法:在生命僅剩十多個小時就結束了時,不說膽戰心驚,至少也應該心事重重吧。抱著這種「奇怪」的心理,我擠進了死牢大門。我之所以用「擠」字,是因為在王一周圍,圍著他坐了一圈看守所的服刑犯人,他們正聚精會神地聽這位死囚的「最後遺言」。守護在大門口的管教幹部,出於人道,也允許死刑犯「說完心裡話」,明天上午痛痛快快地上路。 王一談的,是他那些盜竊、搶劫的過程,是他自以為是的英雄壯舉。每每說到激動處,他就想站起身,急得旁邊照看他的犯人慌忙按住他的肩頭,指著他身上的腳鐐、手銬,說道:「只准嘴巴說,不准身子動。」 「同改(共同改造),放心。」王一一臉的豪氣,「本人懂事得很,絕不給同改們添一丁點的麻煩。」接著,他又激動地說起來。當他說到以牢頭的身份在獄中稱王稱霸時,他的一張臉頓時發出了紅光,「老子把張某『醫』得服服帖帖的。」他興奮地說,「到後來送醫院搶救時,管理(民警)問他是哪個打的,他狗日的還不敢說出我的名字。」 「你真的划不來,」一位照看他的犯人惋惜地說道,「把自己的缽缽(腦袋)都搞飛了。」 「同改,話不能這樣子講。」王一一本正經地說,「人嘛,到哪座山頭唱哪首歌。『醫』他的時候,沒想到張某不經整,一下子就洗白(死)了。」 我覺得面前這位死刑犯是一個「人物」,在他故作嬉笑的背後,肯定會有許多生活內容。於是,在耳朵裡塞滿了他的「英雄壯舉」後,趁一個他不說話的機會,我「無意」地拋了一包高檔香煙給他。 他先是一愣,繼而感激地望著我,朝我豎起大拇指,說道:「哥子,你很社會(義氣、懂事)喲。我二世投胎到好人家,一定好好報答你。」 我緊緊抓住這個機會,啟發他:「你自己說『二世投胎到好人家』的喲,說明你還是想當好人嘛。」我又說,「你在犯死罪以前,想來還是做過好事的喲。」 「哥子,算你說對了。」王一猛吸幾口煙,說道:「我還是當過一回好人的。那時候,我只有十九歲,還在做叮咚……」 於是,在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聽到了一個在豔麗的春陽下發生的美麗而傷心的故事。 也就是從這個故事裡,我看到了殼子客王一眼睛裡閃現出的宛如金黃色的油菜花般的人性光芒。他非常平靜地述說這個故事,語音裡沒有任何的抑揚頓挫。最後,他居然幽幽地歎了口氣,幽幽地說道:「不知道她現在的生活如何,是不是還像過去那樣窮?」 我看著一臉平靜的王一。我仿佛看到了遙遠的黃瓜山上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也仿佛看到了三月的豔陽細細地篩落到絲絲縷縷的薄風裡。我奇怪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 次日上午,死囚王一被執行了槍決。 後記 為了寫作這篇文章,為了核實那卷布帶的真實性,在一個陰雲低沉的下午,我特意乘車到郊區,找到一位同學的母親,在一陣必不可少的拐彎抹角後,我扭扭捏捏地提出了這個「細節」。 沒料到,同學的母親大大方方地說:「有,我前些年還在用。」她說,「我小時候看到母親用月經帶,裡面要裝柴灰;等到我們用時,就夾紙。你說的那個東西,可能是夾紙的。不過……」她懷疑地望著我,「現在還有年輕女娃娃用這種背時的東西呀?」接著,她點點頭,「除非家裡窮的沒辦法。」 返回的路上,我坐在汽車裡,浸入一種莫名的隱隱的憂傷之中。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座金黃色的油菜花順坡流瀉的黃瓜山,在一片暖色裡,一位年輕的死囚戴著手銬、拖著腳鐐,以一種讓活著的人們感到無限傷心的方式,悲哀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不知道那位女大學生能不能讀到我這篇文章?如果有機會讀到本文,請通過出版這本書的出版機構轉告我的聯絡方式。我將親口告訴你:後來成為死刑犯的王一的罪惡,是應該詛咒的;但請你相信,在1990年,在那個春陽如歌、菜花淺唱的季節裡,當年的叮咚王一對你的資助,是不求任何回報的。 這,就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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