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吳越品水滸·品人篇 >


  那大蟲又饑又渴,把兩隻爪在地上略按一按,和身望上一撲,從半空裡攛將下來。……那大蟲背後看人最難,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將起來。……大蟲見掀他不著,吼一聲,卻似半天裡起個霹靂,振得那山岡也動,把這鐵棒也似虎尾倒豎起來隻一翦。武松卻又閃在一邊。--原來那大蟲拿人,只是一撲,一掀、一翦;三般捉不著時,氣性先自沒了一半。

  老虎捕人,躥起來,撲過來,想把人抓到自己爪下,都能夠理解;這一掀、一翦,可就不好理解了。許多說書人和山東快書表演者,說這一段書,都說不清楚。

  高元鈞的《武松傳》說這一節,是按照《水滸傳》的原文發揮的,老虎一撲沒撲著之後:"只見老虎的腰呼地一聲往上揚--'咵'地一聲打過來,武松又閃身躲一旁。'咵嗒'!這只虎用胯打沒打著武老二,'哞兒!'把尾巴一擰像杆槍,兜著個地皮往上掃,又奔那好漢武二郎……"他把"一掀"解釋成"用胯打","胯"是臀部,也就是"老虎屁股",怎麼用來"打人"?可見連他自己也沒弄明白。

  王麗堂的評話就沒有按照《水滸傳》的原文走,而是改為:虎有三威,第一威是虎嘯,第二威是虎撲,第三威是用虎尾掃。她也知道這"一掀"不好講,給"虛化"了。

  這"一掀",從字面理解,似乎是把腰拱起來。可這只是"發威",結合吼叫聲,可以震懾人心,是嚇唬人的行徑,並不是老虎"拿人"的本事。至於用尾巴"翦",大概就是"抽打"的意思,這一老虎捕人的"招數",只見於《水滸傳》,在別的書中,都不見有相同或近似的描寫。而且人在老虎身後,即便這一翦力道很大,準確性是很差的,不相信這一翦就能置人於死地。何況老虎的身子相當靈活,人在老虎背後,它不但可以回過頭來看,只要一扭腰,就可以轉過身子來,發起第二次攻擊。"老虎背後看人最難"之說,無非也是想像。我家以前養過貓,看見貓和小狗鬥的時候,那貓確確實實先是一撲,撲不到對手,就把背拱起來,發出"呼呼"的怒吼聲,最後發覺自己不敵,這時候急忙轉身,豎起尾巴一翦,接著就逃之夭夭了。看起來,《水滸傳》中所描寫的老虎捕人,其實是從貓狗相鬥中"領悟"出來的。有畫家"比貓畫虎",也就有作家去"比貓寫虎",其實都是騙人的招數,並不高明。--反正你不能去檢驗真假。

  不但老虎捕人的描寫虛構,下面的一段描寫,就更加不合乎情理了:

  (武松)一棒劈不著大蟲,原來打急了,正打在枯樹上,把那條哨棒折做兩截,只拿得一半在手裡。那大蟲咆哮,性發起來,翻身又只一撲撲將來。武松又只一跳,卻退了十步遠。那大蟲恰好把兩隻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將半截棒丟在一邊,兩隻手就勢把大蟲頂花皮"胳嗒"地揪住,一按按將下來。……武松把左手緊緊地揪住頂花皮,偷出右手來,提起鐵錘般大小拳頭,盡平生之力只顧打。打到五七十拳,那大蟲眼裡,口裡,鼻子裡,耳朵裡,都迸出鮮血來,更動彈不得,只剩口裡兀自氣喘。武松放了手來,松樹邊尋那打折的哨棒,拿在手裡;只怕大蟲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眼見氣都沒了,方才丟了棒……

  這裡關鍵的一句是"武松將半截棒丟在一邊";而時間正是"那大蟲恰好把兩隻前爪搭在武松面前"。請大家想一想:這個時候,正是武松"性命交關"的時候,如果手中沒有傢伙,還想找一根木棍或者石頭來當武器呢,手中拿著"半截兒哨棒",他捨得扔掉?他傻呀?真不要命了麼?儘管武松的拳頭"有鐵錘般大小"(此話也不準確,鐵錘有大也有小;這裡應該說"鐵錘般堅硬"),而且是"盡平生之力"打的,但是拳頭終究不如木棒打起來有力道吧?他為什麼要把"半截兒哨棒丟在一邊",卻用拳頭去打?顯得英雄?要試試自己的拳頭有多厲害?最後,都已經快把老虎打死了,武松卻"放了手來,松樹邊尋那打折的哨棒,拿在手裡;只怕大蟲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可見他也認為用半截兒哨棒打,還是比用拳頭打厲害。

  總之,武松如果不是傻子,就不會在這關鍵時刻把半截兒哨棒扔掉而用拳頭打;如果一隻手按不住老虎,還可以踏上一隻腳或用膝蓋頂住嘛;打的部位,應該是老虎的要害處--軟肋,而不應該是腦袋。--腦袋被手按住,已經無法擊打了;再說,用拳頭打老虎腦袋,那是很堅硬的部位,不但自己的拳頭硬碰硬吃不消,也打不死它呀!

  說穿了,武松打虎的時候,只有他一個人,沒有旁觀者。因此,他究竟是怎樣把老虎打死的?用拳頭還是哨棒?這老虎是餓暈了?還是病重了?都沒人知道,只能事後聽武松自己說。--王麗堂說的評話《水滸》,就說是這只老虎剛交配回來,又渴又乏。這是她個人的發揮,可能是給老虎沒力氣找個臺階兒下吧。所以,武松究竟怎麼打的老虎,這是一筆糊塗賬,根本就說不清楚的!

  武松打虎之後,一共給人家敘述了三次打虎的經過。第一次第一遍是他打死老虎以後,走下景陽岡來,遇見了兩個獵戶,獵戶問他可曾看見大蟲,他輕鬆地說:"剛才在岡子上亂樹林旁邊,正撞見那大蟲,被我一頓拳腳打死了。"只說"一頓拳腳",沒具體描述身段、招數。兩個獵戶不相信,武松才把那"打虎的本事再說一遍"。這一遍,當然要具體一些了。但是獵戶似乎仍不相信。一會兒十幾個鄉民聚攏來,兩個獵戶讓武松把打虎的經過再說一遍。這一回,當然說得更詳細了。但是鄉民們似乎仍不相信。

  第二次是在"本處大戶的家裡",武松"再把那打虎的身段拳腳細說了一遍"。不但是"細說"了,而且加上"身段拳腳",自然是有聲有色的了。

  第三次是在陽谷縣的大堂上。知縣問他怎麼打的大蟲,"武松在廳前把打虎的本事再說了一遍,廳上廳下眾多人等都聽得呆了"。--這一回施耐庵沒有"明寫",而是"側寫",不寫武松的原話,而寫聽眾們的反映:這一回,聽眾們不僅僅是"不相信",而是"聽得呆了"。可見他是越說越神,神到把大家都"聽呆了"。

  可以這樣理解:武松在縣大堂上的精彩演說,曾被許多人聽到,於是流傳四方,於是越傳越神,於是流傳到了說書人的耳朵裡,於是編出了一段打虎的大書,於是鎮住了許多聽眾,於是最後被施耐庵抄進了《水滸傳》中,於是形成了這一段有聲有色的文字。

  窮本溯源,"武松究竟是怎麼打死老虎的",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知道,大家也只能聽他一個人演說。後人的許多描繪,都是根據武松自己的敘述演繹的。

  這樣形成的文字,其中有水份,難道還值得懷疑麼?

  不過話還是要說回來:即便武松就是用半截兒哨棒打死了老虎,也仍不失為英雄。第一是他的神力和膽量;第二是他打死的老虎,是一隻吃了好多過路人的"危害百姓"的老虎,以至於景陽岡上都斷絕交通了。打死這樣一隻"惡虎",為民除害,稱他為英雄,難道還不應該?難道還過份嗎?

  問題在於:擁有"英雄"稱號的武松,在他今後的生活中,在他一生的事蹟中,是不是能夠保持他這個"英雄"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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