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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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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看見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著"亂倫"的惡名,主動對武松進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如果潘金蓮僅僅以找一個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滿足,她不是沒有機會:武大郎婚後住在清河縣,就有許多青皮、地痞來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臺上的小丑,其中應該也有幾個平頭整臉的風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縣並沒有紅杏出牆,而是採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搬到另一個郡的陽穀縣來居住。而且在武松出現之前,潘金蓮一直是一個"規規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賣炊餅之後,基本上是"關著門"過日子,不和外人來往的。所以她才敢說:"自從嫁了武大,真個是螻蟻也不敢進屋裡來!有什麼籬笆不牢,犬兒鑽得進來?"--這可不是說大話,而是真真實實的當時情況。 那麼為什麼武松一出現,她就動了心呢?潘金蓮有一百個理由尋找情人,也可以尋找任何一個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個理由絕不應該找武松做情人。因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這不是"封建倫理",而是中國人的"傳統人倫"。只要是個"正經女人",都不會這樣想、這樣做的。 但是潘金蓮居然這樣想了,居然這樣辦了。這就是"個例",不是用常情可以解釋的。也就是說:這其中一定有一個"之所以不合常情"的道理。 2002年,朝花少年兒童出版社約我改寫《水滸傳(少年版)》,我就覺得這個地方不合情理,一定有"脫榫"之處,必須進行補充。經參考許多"水滸外傳",我就冒昧地編了一個故事:說武松從少林寺學習武藝回來,在張大戶家當保鏢看家護院兒;小丫頭潘金蓮對他很有好感,時常在吃飯穿衣洗洗涮涮等方面照應他,兩個人實際上已經"你有情來我有意"了。有一次張大戶把潘金蓮堵在空房間裡要強姦她,被武松打暈。武松以為自己打死人了,這才逃到柴進莊上去躲避。這件事情鬧大了,張大戶的老婆為了報復,這才故意把潘金蓮嫁給形象猥瑣的武大郎。這樣一改,第一,武松為什麼逃到柴進莊上解釋清楚了;第二,潘金蓮和武松之間舊情未斷,有些情綿綿意切切,還想重敘舊情,就比較合乎情理。 但是,這樣寫,雖然合乎情理,卻不是《水滸傳》的原文,也只能算是"水滸外傳",不能拿來作為評論潘金蓮這個"水滸人物"的依據。 《金瓶梅》第一回,是這樣介紹潘金蓮的出身的:陽谷縣遭遇荒年,武大郎的老婆死了,只好帶著女兒迎兒搬遷到清河縣,租了張大戶的房屋居住。當時張大戶就已經和丫頭身份的潘金蓮私通,但為老婆子所不容,所以張大戶故意把她嫁給自己的房客武大郎,目的就是因為武大郎"老實可欺",他到武大郎家裡和潘金蓮幽會,也可以更方便。這樣的定位,是說潘金蓮本來就是一個淫婦--至少也是一個"不規矩的女人"。下麵描寫:張大戶死了,武大郎被趕出張家,搬到紫石街來住;潘金蓮想勾搭武松不成,接著就和西門慶勾搭成奸。這樣寫,自然順理成章,潘金蓮本來是一個"淫婦"。--即便她的丈夫不是武大郎,她也還是要"紅杏出牆"的。 高元鈞的山東快書《武松傳》,說潘金蓮本是清河縣張員外家的丫頭。張員外先把潘金蓮賣給一個年近五十的老財主,潘金蓮死活不肯(這是一個"現代化"了的潘金蓮,不合乎那個時代"丫頭"的身份:就是把她賣給八十歲的老頭兒,她也無權反抗),這才故意給她找個"年輕些"的武大郎,也是想氣一氣她的意思。 王麗堂的揚州評話,是按照《水滸傳》的原文而有所發揮的:清河縣的潘大戶,買了個五歲的小丫頭。長大以後和大戶有了私情,被老婆子知道了,就故意找一個相貌醜陋的武大郎把她嫁了出去。 所有這些情節的增加和改動,都是因為《水滸傳》在這一回書中的確說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出現了情理上的漏洞。於是各人都來想辦法彌補,於是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水滸外傳"。 雖然這些"水滸外傳"對潘金蓮這個人物各有不同的定位,但基本上都沒有離開一個大前提:潘金蓮是個任人擺佈的弱者,她的婚姻是不美滿的,是她所不願意的。婚姻的挫折,導致她的逆反心理。為了追求美滿的婚姻,於是她要反抗封建禮教,於是她要背叛社會習俗,於是演出了一場紅杏出牆、謀殺親夫、靈前被殺等等有聲有色的連台好戲,也給中國人留下了一個永遠說不完的話題。 2007年9月20日,我參加香港鳳凰衛視在山東梁山縣梁山山寨上舉行的"梁山泊一百單八將是英雄豪傑還是土匪強盜"的電視大PK,聽到了同情潘金蓮的女作家陳嵐小姐的精彩發言。她說:處在那樣的情況之下,武大郎和武二郎完全可以實行"兄弟共一妻"制度。此言一出,語驚四座! 不錯,在某些地區和某些民族中,歷史上的確存在過"兄弟共妻"的現象和習俗。但那是當時當地迫於經濟實力"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是人倫理念和習俗的例外。如果兄弟二人都有娶老婆的經濟實力,誰願意把自己的老婆和別人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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