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時尚閱讀 > 吳越品水滸·品人篇 > |
| 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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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通姦行為無非是這樣兩種可能:一種只是暗中來往,做"露水夫妻",能維持多久就維持多久;一旦姦情暴露,關係也就斷了。正因為姦情有隨時終結的可能,如果兩情款恰,往往就會想到怎麼"做長久夫妻"這個問題上去。 2007年9月20日,香港鳳凰衛視在山東梁山山寨上拍攝"梁山泊108將是英雄豪傑還是土匪強盜"的專題PK,有一個"水滸專家"就曾經給潘金蓮設計過一條出路:找個男人,離家出走。 這是按照現代人的思路和生活環境開的方子。在北宋末年那個社會,"姦夫淫婦雙雙出逃"的事情不是沒有,但是結局往往十分悲慘:封建社會有維護封建秩序的國法和族法,"姦夫淫婦"一旦被抓了回來,不是被活活打死,就是雙雙背上磨扇沉潭。事實上,潘金蓮已經走了第一步:找了個自己喜歡的男人,但是她的第二步不是逃跑,而是毒殺親夫。因為她的情郎是個在陽穀縣有家有業有頭有臉的小財主,而且家裡還有"好幾個女人"。西門慶只是喜歡"漁色"而已,卻不是"情癡",不可能捨棄家業和潘金蓮雙雙逃跑;何況即便逃跑了,也有被抓回來處以極刑的可能性。即便武大郎家族勢力小,"姦夫淫婦"不會得到"族法"的處置,至少西門慶從此身敗名裂,名譽掃地,無法再在陽穀縣立足了。反過來,如果西門慶只是一個小白臉,卻是個窮光蛋,潘金蓮離開了武大郎,就會流落街頭,衣食無著,依然不是出路。在這樣的前提下,西門慶和潘金蓮兩人要想做長久夫妻,只有把武大郎除去,"姦夫淫婦"才能霸佔武大郎的家產。 但是,這只能在武大郎沒有武松這個弟弟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辦到。如今既然有一個打虎英雄武松現當著縣衙門的都頭,西門慶和潘金蓮居然不考慮武松回來以後的盤問、發作,貿貿然就接受了王婆的殺人計畫,好像西門慶也太弱智、太不顧後果了。 既然西門慶是一個在當地也算富有的人,既然也心心念念想和潘金蓮做長久夫妻,西門慶就不應該不考慮利弊關係,稀裡糊塗地聽從王婆的餿主意。 設想一下:西門慶除了接受"藥鴆武大郎"的計謀之外,是不是還有別的辦法把潘金蓮搞到手呢? 我想,就在武大郎發現潘金蓮已經"紅杏出牆"的當口,西門慶不給武大郎那一腳,而只是"奪門而出",然後找當地的"頭面人物"出來"說合",叫西門慶拿出多少銀子來讓武大郎把潘金蓮"休"了另娶一個。俗話說:"王八好當氣難生",一般人的想法,大都是:"既然老婆已經和別人好上了,強留著也沒意思,更沒臉面,不如收一筆銀子打發老婆出門更乾淨省事兒。"如果西門慶這樣辦理了,即便武松出差回來,見哥哥、嫂子已經"離婚",儘管武松是個粗人,可是總還懂得人情世故,估計也不會管得那麼寬,再去殺嫂嫂和西門慶的。 實際上,當武松第一眼看見哥哥娶了個美女,就已經意識到這不是哥哥的豔福,而恰恰是哥哥的禍根和災星。如果潘金蓮能夠主動"安然離去",西門慶又能夠暗地裡"資助"一筆銀錢讓武大郎另娶,相信武松也不會這樣糊塗,多一個鼻子眼兒,居然要橫加干涉的。 武松身為都頭,在衙門裡走動,法制觀念還是比較強的。他出差回來,發現哥哥被謀殺,本想通過法律手段處置西門慶、潘金蓮、王婆等一干兇犯的。所以他當時並沒有發作,而是千方百計尋找人證物證,最後帶了團頭何九叔和鄆哥兒到知縣大堂去首告。結果是知縣受了西門慶的賄賂(西門慶只是口頭賄賂,還沒送銀子過去),想以"查無實據"搪塞過去。在這種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武松方才在哥哥的靈前把嫂嫂殺了,隨即到獅子樓殺了西門慶,把兩顆人頭供在哥哥靈前,請街坊四鄰押著王婆到縣衙門自首。 《水滸傳》書中,沒提武大郎的名字。電視劇《水滸傳》拍到武大郎死後設靈牌,這個靈牌上的名字怎麼寫,可能傷透了腦筋。因為小說原文寫的是"亡夫武大郎之位。""大郎"、"二郎"之類,只能是口語中的通稱,不是人名,更不可能寫到靈牌上。所以電視劇編導最後只好參考《金瓶梅》,寫上了武大郎的姓名叫"武植",而且鏡頭一晃而過,--生怕觀眾看清楚了。 明末清初的文學評論家金聖歎評《水滸》,認為武松是一百單八將中的"第一人";而武松"殺嫂設祭"一回,又是全書最精彩的一回。他說: 不讀《水滸》,不知天下之奇;讀《水滸》不讀設祭,不知《水滸》之奇也。嗚呼!耐庵之才,其又豈可以鬥石計之乎哉! …… 然則《水滸》之一百六人,殆莫不勝於宋江。然而此一百六人也者,固獨人人未若武松之絕倫超群。然則武松何如人也?曰:"武松,天人也。"武松天人者,固具有魯達之闊,林沖之毒,楊志之正,柴進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吳用之捷,花榮之雅,盧俊義之大,石秀之警者也。斷曰第一人,不亦宜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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