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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五十年代以後,為了配合"《水滸傳》是寫農民起義"這樣一個"官方概念",發覺張青和孫二娘的所作所為,實在惡毒,無法和"農民起義"掛鉤,於是評書和戲曲對這一回書都有不同程度的刪改:說張青種菜的那個寺廟,都是些"野和尚",不但喝酒吃肉,還姦淫婦女,因此張青才把他們都殺了,並且放火燒了寺院,焚屍滅跡。--這是典型的"文學為政治服務"。張青既然這樣富有正義感,殺了壞人,怎麼你自己卻去做強盜路劫,還殺人做人肉饅頭?根本就無法自圓其說,只能算是"戲改"著出現的笑話。

  孫二娘不顧丈夫的囑咐,想對武松下手,反而被武松夾得像殺豬似的狂叫起來。這時候張青來到,跪下求饒。武松出身都頭,相當於今天的刑警隊長,應該懂得什麼叫好人,什麼叫壞人。儘管自己已經是個囚犯的身份,但是他這個囚犯是為復仇而殺人,不是土匪強盜,有些與眾不同,至少應該還有些正氣和法制觀念。既然偶然間抓住了孫二娘這個殺人現行犯,又正好和公差在一起行走,本應該把他們一根鐵鍊兒鎖上送到官府去法辦的。由於他在發配的路上立了這一功,他的前途也許還會因此而有所轉機呢!但是武松不但把他們倆都放了,而且還和張青結拜為兄弟。真是連好壞美醜都不知道了!

  武松的一生,從這裡開始轉折。這以前的武松,是非善惡非常清楚;這以後的武松,不但是非善惡不分,而且"善"的一面逐漸消亡,"惡"的一面逐漸增長。這可能和他的人生遭遇有關。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開始走下坡路"了。

  武松僅僅因為張青的求饒,就把孫二娘放了,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從任何一個角度分析,武松都沒有饒恕他們的理由。因為武松是個是非善惡分明的人。我說:自從十字坡遇張青以後,武松的人性逐漸向惡,就是從對張青兩口子的寬恕開始。我簡直無法理解張青是用什麼花言巧語來矇騙、來蠱惑武松的。從書中的敘述看,張青似乎並沒有隱瞞自己的犯罪經過。作為縣都頭(相當於緝捕盜匪的刑警隊隊長)的武松,應該明白張青兩口子的所作所為,犯的都是十惡不赦的殺頭大罪。武松如果是"現任"的都頭,絕對應該把他們二人逮捕歸案。現在武松雖然已經卸任,而且自己也變成了"配軍",難道僅僅因為自己是罪犯的身份,就可以是非善惡不分?即便是自己"身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最多不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採取"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不去管它而已。怎麼可能和這種殺人不眨眼的鐵稈兒歹徒稱兄道弟,交上了朋友呢?認真分析,只能認為武松長期涉足江湖,自己的本性中就有三分"匪氣",在他當都頭的時候,是"正氣"居於上風,一旦自己成為囚犯,於是就"匪氣"上升,和張青這樣的歹徒言語投機,一拍即合了。

  縱觀武松的一生,的確是從"十字坡"之後,逐漸走向"下坡路"的。在此之前,他豪情萬丈,不但是打虎的英雄,還是為哥哥報仇而殺了嫂嫂和姦夫的義士好漢。

  這不單單是武松在犯渾,實際上是施耐庵好歹不分,愣要把壞人當好人,把鐵杆兒歹徒寫成是英雄、好漢、義士。--這裡面,並不是施耐庵分不出好壞人,而是有他不能明說的苦衷(什麼苦衷?說來話長,留到"品事篇"詳細分析)。簡單說,他生活在元朝那個異族統治的黑暗社會,身受種種壓迫,巴不得老百姓起來造反,推翻元朝的統治。而敢於起來造反的,絕不是"安善良民",而只能依靠這種敢於殺人放火的歹徒和遊民。

  《水滸傳》中不止一次提到賣人肉饅頭的黑店。有一些點評《水滸傳》的"專家",運用階級分析法,把這種現象解釋成:因為貪官污吏橫行,苛捐雜稅盤剝,老百姓活不下去,只好鋌而走險。這種說法,也是"文藝要為無產階級服務"的理論所誤導,分明是在為歹徒開脫,無可置疑是錯誤的。從書中看,張青為小事兒殺了和尚,放火燒了寺院,先是攔路搶劫當強盜,後來兩口子以開黑店、殺人賣人肉饅頭為業。在任何一個社會中,從任何一個角度看,這種人絕對不是好人。他們開的是路邊小店,殺不了達官貴人,更殺不了貪官污吏,而只能殺一些無辜的過往客商。張青和孫二娘並不是被欺壓的貧苦農民,而是貨真價實的歹徒,屬於流氓無產階級,對國家對社會只起破壞、禍害作用而不具有任何反抗性、革命性。他們後來參與梁山泊"大聚義",也不是反抗官府的結果,更不是要為農民階級謀福利、求解放,而是本身無法生存,上山避禍,加上朋友的裹脅,從單幹走向集體,如此而已。--"無產階級革命派"把這樣的人引為同類,簡直是為"無產階級"抹黑,也貶低了"革命"二字。

  在百姓中間,大體上可以分為"順民"和"暴民"這樣兩大類。"順民性格"是"忍",是"逼也不反"的;而"暴民性格"則是"闖",是"不逼也反"。張青夫妻倆,應該屬於後者。

  據新聞報導,新中國建國後的西北某地,居然還有一家離派出所不遠的"黑店",前後謀害了三十多名帶有錢財的旅客,也用人肉做菜做包子,而把骸骨存放在店後的地窖裡。由此可以證明,在任何一種社會中,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總是有的,但第一絕對是少數,第二這種人絕對是打擊對象,而不是團結、歌頌的對象,更不是什麼被壓迫階級反抗鬥爭的積極表現。

  《水滸傳》作者對"英雄"和"好漢"的定義相當偏激,似乎敢殺人的就是英雄,講義氣的就是好漢,而不問是非善惡。這是今天的青少年讀者應該特別注意的。

  在《水滸傳》一百單八將中,只有三個女頭領。其中扈三娘絕對是個美女(後文她居然在自己的認旗上打出"美女扈三娘"的旗號);顧大嫂則是個身強力壯、手大臉粗的形象,綽號"母大蟲",應該就是"母老虎",大概是個很厲害的女人;獨獨對於孫二娘,只說她的綽號叫"母夜叉",對她的外貌描寫,卻有些模棱兩可。

  那麼,"母夜叉"孫二娘究竟是非常漂亮,還是十分醜陋呢?咱們不妨先來看看上頁右下角的明代木刻插圖,再看看"夜叉"究竟是什麼東西。

  夜叉,是梵文Yaksa的譯音。又譯"藥叉"或"夜乞叉"。意譯就是"能吃鬼",又有敏捷、勇健、輕靈、秘密等意思。佛經中既說他是"吃人的惡鬼",又說他是佛教中的護法小神,屬於"天龍八部"之一,有"夜叉八大將"、"十六大夜叉將"等名詞。夜叉八大將的任務,就是在北方毗沙門天王的率領下"維護眾生界"。《維摩經》注:"什曰:'夜叉有三種:一、在地,二、在空虛,三、天夜叉也。'"佛教中,夜叉八大將,保護眾生界。在古印度神話中,夜叉是一種"半神",其來源說法不一。據《毗濕奴往世書》所述,夜叉與羅刹同時由大梵天的腳掌中生出,雙方通常相互敵對。夜叉的形象,有時被描述為美貌健壯的青年,有時又被描述為腹部下垂的侏儒。

  夜叉與羅刹不同。羅刹是梵文raksasa的譯音,又作羅刹娑(也有誤寫作羅刹婆的)、羅叉娑、羅乞察娑、阿落刹娑。意譯作"可畏"、"護者"、"速疾鬼",指吃人的惡鬼。女性的羅刹稱為羅刹斯(raksasi),又作羅叉私。《慧琳意義》卷二十五中記載:"羅刹,此雲惡鬼也。食人血肉,或飛空、或地行,捷疾可畏。"同書卷七又說:"羅刹娑,梵語也,古雲羅刹,訛也……乃暴惡鬼名也。男即極醜,女即甚姝美,並皆食啖於人。" 注意:這裡特別提到"男羅刹極醜;女羅刹很漂亮"。這就是《西遊記》中牛魔王的老婆羅刹女是個美女形象的依據。此外,還有一種說法,指羅刹是地獄中的獄卒,相當於佛教、道教傳說中的"牛頭馬面",職司懲罰罪人。然而在佛典中,羅刹也被說成是守護佛法的守護神,常常參與法會。

  總之,佛教本身就是一種虛幻的東西,千百部佛經,大都是空話假話,根本無法驗證的。佛經傳入中國以後,又摻雜了道教的一些說法,在民間的傳說中,夜叉和羅刹往往混為一談,而且都是惡鬼;一般說法,男夜叉十分兇惡,而女夜叉則十分美貌。但是民間諷刺女人醜陋,往往又用"母夜叉"來形容。於是就出現矛盾了。

  那麼,十字坡前的孫二娘,究竟是醜陋的女人,還是美貌的女人呢?咱們來看看小說中的描寫:

  大樹旁邊,是一家酒店,門前窗檻邊坐著一個婦人,露出綠紗衫兒來,頭上黃澄澄地插著一頭釵環,鬢邊插著些野花。見武松同兩個公人來到門前,那婦人就站起身來迎接,--這才看見下面系一條鮮紅的生絹裙子,搽一臉胭脂鉛粉,敞開綠紗衫,露出裡面的桃紅紗主腰,上面一色兒的金紐扣。

  這一段描寫,只說了孫二娘的穿著服飾,沒說她的相貌如何。除此之外,原著還寫有一篇"贊",金聖歎的七十回本被刪除了,原文如下:

  眉橫殺氣,眼露凶光。轤軸(碌碡)般蠢岔(夯)腰肢,棒錘似粗莽手腳。厚鋪著一層膩粉,遮掩頑皮;濃搽就兩暈胭脂,直侵亂髮。金釧牢籠魔女臂,紅衫照映夜叉精。

  這一篇贊,活脫脫畫出一個山村粗野女人的相貌、打扮和神態。她很可能從來沒有學過描龍繡鳳,卻有幾斤傻力氣,跟隨父親學了些武藝,膽子賊大,不但從小敢於宰雞宰鴨,長大以後,還敢宰豬宰牛,甚至宰人。從過往客商那裡打劫了財物,也不懂得怎麼打扮自己,只知道金子是值錢的,就黃澄澄地戴了一頭金首飾,還打造了兩隻粗大的金釧兒箍在手臂上,連紐扣都用黃金製造。早上出門去,再隨手折幾朵野花插在鬢上,打扮得不倫不類。這樣的女人,難怪人家要叫她"母夜叉"了。這樣的女人,也只有張青這樣的男人才消受得起!這樣的女人,在店堂裡一坐,膽子小點兒的客人,誰敢進店?也難怪武松一看見她,就知道她是幹哪一路買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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