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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史進殺王四,完全是因為他實在氣憤,並不表示史進下決心要跟朱武走,要跟朝廷為敵。但是這一殺,事情就進一步惡化了。其實,這時候的史進,並沒有造反的心思。所以朱武勸他上山,他表示不願意,而是要到延安府去找師父王進,希望能夠在邊廷立功。--那年月,犯了罪的人到邊疆去殺敵立功,再請求朝廷寬恕,不是沒有先例。

  史太公死後,史進就想離開少華山,要到延安去找師父。他是個有抱負的青年,不想在家鄉經營田地,從小就想到邊庭上去"一刀一槍,博一個封妻蔭子"。這是當時多數練武的人所想走的"正途"。但是他"交遊不慎",和強盜交了朋友,又被人告發了。儘管他已經為此殺了人,成了"反叛"和"殺人犯",朱武等人勸他落草,他卻說:"我要討個出身,求半世快活,如何肯把父母遺體便玷污了?"也還是不願意當強盜,只想逃離本地區,到一個不知道他有"前科"的地方去建功立業。這是一種矛盾心理。習武的人,都願意"廣交天下豪傑",包括"綠林好漢",但是自己卻不想當強盜。就像秦瓊,他是個捕頭,是專門抓強盜的,可是他的許多朋友,卻都是著名的"響馬"。史進既然已經"事發",而且還殺了人,遠走高飛,去延安找師父,就是當時他所能選擇的惟一出路了。

  朱武等三人,不論因為什麼原因上山落草,總是強盜,總要殺人放火、擄掠錢財,被搶受害的,總是老百姓。在這裡, 咱們不能機械地運用"階級鬥爭觀點",籠統地把凡是上山落草的人都看成是"被壓迫階級"(因為好吃懶做、偷盜成性的惰民和暴民階層是客觀存在的,他們是土匪強盜最大的後備軍;而真正的貧苦農民,反倒是怎麼被壓迫,也不敢反抗);更不能因此錯誤地認為:史進同情盜匪,就是同情被壓迫者,就是支持"農民起義"。這種錯誤認識,不僅僅把階級鬥爭簡單化、庸俗化,實質上是把階級鬥爭擴大化,導致革命方針路線的錯誤。判斷一件事情的是非好壞,主要看他的動機和效果。要懂得"搶劫≠造反≠起義≠革命"這個公式。《水滸傳》後文中還有許多上山落草的"好漢",如王英之類,都是見財起意的搶劫殺人犯。"盜匪"這一人群,不事生產,以搶劫為生,視殺人放火為平常事,在任何一種社會制度中都是惡人。佛家提倡"殺惡人即是善念";因此,"寬容盜匪,就是罪惡"。

  "義氣"這個東西,可以分為"大義"和"小義"兩大類。大義只以國家、民族、社會為重,不計較個人和小團體的得失;小義則又分為"江湖義氣"和"哥兒們義氣"兩小類。"江湖義氣"是"豪情"的產物,而"哥兒們義氣",則是"友情"的產物。江湖上講究"四海之內皆兄弟",而"義氣"正是連接諸多兄弟團結友愛的紐帶。但是"友情"這個東西,卻是不分好壞的。人與人之間的交情,有"高朋益友",也有"狐朋狗友"、"酒肉朋友"。"高朋益友"能夠互相鼓勵、激發大義,為國為民;而"狐朋狗友"或"酒肉朋友",大都只看見個人利益或小圈子利益,不顧國家、民族。因此"擇交"二字,十分重要。

  史進是個大少爺,不可避免地有"階級烙印",對於貧苦人民,他不是特別同情。這從他和魯達同時聽金老兒訴苦,魯達大怒,當時就要去找鄭屠,而史進卻不怎麼太關心這件事,可以得到證明。

  如果史進到了延安府,果然找到了王進,史進的前途,還有可能改寫。沒有想到的是:王進不知何處去了。史進殺了人,有家歸不得,上山當強盜又不願意,從此流落江湖,四海為家。沒有錢花的時候,也曾經以打劫為生--只能算是"客串"。最後走投無路,還是回到少華山,參加了朱武的土匪部隊,終於正式當了強盜,直到魯智深到少華山去找他。像他那種人,具有遊民性格,要他正正經經謀生,似乎也不大可能。

  王進不是本書的主角,只是借他引出史進這個《水滸》人物來,以後就不再提起了(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寫一個丟一個")。也有人說:這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寫法,估計王進已經看穿了江湖險惡、世態炎涼,從此不願混跡軍政,於是隱居鄉村,去做一個侍奉老母的孝子了。史進也曾經誠心誠意地挽留王進在史家莊安度晚年。王進已經人到中年,反正到了延安也不一定有出路(從後文史進到延安去沒找到他,可見他不一定真的到了延安),如果就在史家莊住下來頤養天年,也未始不可。但王進是個有洞察力的人。他已經看出來,史進不是一個老老實實、安份守己的後生;學了一身武藝,很有可能會招災惹禍。與其他日受到史進的牽連,不如自己早日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另找安生的地方更好。所以王進上一次離開東京,是為了躲開高俅;這一次離開史家莊,何嘗不是為了躲開史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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