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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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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冰水啊,你別睡著了。」她對這男孩瞬間有了感覺,不是好感,是那種想要多看一眼的感覺。 有時她的玩伴直言不諱告訴她:「我有個朋友說喜歡你,他還問你怎麼和那麼多醜男玩在一起。」她只是「哦」一聲了事。 她的手被A君牽著,不知怎麼就撒了。當再次在樓梯口遇見A君時,她仔細看他一眼,才發現他長得的確與想像有一定區別。 她低頭走過去想不理他了。A君突然叫道:「你去哪了?我樓上樓下找你好幾遍。想不想打檯球啊?」 「我要去喝酒。」她頭也不回上樓了。她走到燈光昏暗沙發坐下來,A君尾隨而來,她抬頭看他時又覺得順眼了很多。A君嗓音有點喑啞,說話張狂樣子能看出是個出來混的,不過混什麼他沒說,她也沒問。 A君過來摟她腰,她感到興奮。他們就這樣連說帶笑帶罵地過一個晚上。 經常有人誇讚她手機好Cute(可愛),而她手機不過是款十分普通她自己都說不出型號的三星手機啊。有些東西所以被認為好,要看它主人是誰啊。 A君一手摟著她一邊朝她借過手機,匆匆把自己電話號碼輸進她手機。 「靠,你幹什麼啊?」 「我不想以後找不到你。」他有些溫柔。 她就這麼認識了許多人。有時有男人致電問她在幹什麼,她回答方式很粗野:靠,我在外邊,還能幹什麼丫,還特有歧義地回答道:「做愛做的事唄!」聽得男人毛骨悚然,因為這實在不是一個美女所能說出口的。 有一次,L君對她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你給我的感覺這麼特別,我以前從不主動給一個女孩打這麼多電話的。」 有時候,她和F君在一起,坐F君家鏡子旁——她時常被男人帶到家裡去,她卻極少把男人帶回自己家,她的房間太乾淨了,不應該受到污染,不像她的身體。 她和F君也是酒吧認識的,她清楚,男人是不會愛上酒吧裡認識的女孩的。她比誰都知道10分鐘得到的愛情1秒鐘就可以失去。不過她無所謂的。她迄今為止還沒真愛過誰,即使與哪個男人發生某種關係也不過希圖短暫歡娛。這就像和他們面對面吸食大麻,就像接受他們似是而非感情那樣接受他們遞過來的搖頭丸,都是希圖短暫歡娛。 清晨,太陽還沒有完全升起時候。 她穿好紫紅色內褲,把她和C君昨晚用過的香草避孕套打了個結。 準備離去了,一隻手卻輕輕撫摩她頭髮,從大腦皮層甚至產生瞬間的感動。也許該欺騙自己說這個男人不是為她身體而和她睡覺的。可是又有何必要呢?既然這男人已經不能給她昨夜那觸電般激動了。 感動過了,男人的撫摩更鼓舞了她走的決心。 男人說:「吃了早飯再走吧。」 她拒絕了,窗外陽光明媚,她沒有說服自己留下的理由,她已經把夜晚花在鬼混上,至少白天應該像個人。 「我要去上班了。」 「你在哪上班?」 「靠,我不是告訴過你,我在City(市里)的Lippy。」 「不好意思,我忘記了。」 「沒事,你根本不用記得。」 「你說話就不能說好聽點嗎,一個女孩子成天靠來靠去有什麼好啊,再說靠什麼靠,你有這功能嗎?」 「我沒有不是可以跟你借嗎!」說完,一邊伸手把絲襪往腿上套,一邊嬉笑地在J君下面那東西上狠狠揪一下,J君立即護駕,還把臉湊過來嬉笑地說:「有榮幸送你去上班嗎?」 左鳴起身說不。她想儘快離開他。有時候,某些人某些眼神也使她想到該不該真的去愛一次。呵呵,也許有一天會那樣,可至少不是現在。年輕時除了愛情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她暫時沒興趣讀書,卻不想做無用的人,她在Lippy打工,賺著一份薪水,雖然這薪水還不夠她買漂亮衣服,可在那裡她結識形形色色的男人,若不是到了上床,那些男人總是像朋友般對她好。 而面對浩然,面對這長髮飄逸男孩,面對他不知所措眼神,她感到很有些異樣,他坐在她身後時,儘管她早已看穿他鬼胎,她還是朝他借了根煙。 這事情真的挺黑色幽默的。 結識浩然多像個玩笑。生活到處是玩笑。她在酒吧裡結識不同的男人,可那統統是玩笑。她在Lippy打工也是個玩笑——她跟Lippy的女伴們相處愉快,可是她辭職了,沒和她們打一聲招呼。她整個生命就是玩笑,什麼時候玩笑停止了就說明她老了——玩笑人生的人從不考慮老了的事情。那晚上她居然問浩然:「願意做我男朋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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