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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哦,原來是阿夏。」她微笑,目光也柔和下來。

  「阿夏?」

  「是的,在我家鄉,阿夏就是情人的意思。我是摩梭人。」

  哦!怪不得這裡一股濃郁的少數民族氣息。再看看那桌子,可不就是摩梭族豬槽船的形狀,還有那木樁子、漁具、火盆,還有服務生穿的水紅長裙子、戴的圓形髮髻,還有那兩個字——

  「心湖,是不是指瀘沽湖?」我脫口而出。

  女人又笑了,她的笑容真迷人:「是的,那是我心中的湖水,我覺得每個人心中都應該有一面湖水。」

  「一面湖水?」我脫口而出,「有人說,高山上的湖水是躺在地球表面上的一滴眼淚;那麼說,我枕畔的眼淚,便是掛在你心頭的一面湖水。」

  「哈哈哈——」女人爽朗大笑,直率地表白:「聰明的孩子,我喜歡你。」說完,她扭頭招呼服務員:「阿妹,來三杯紅酒。」

  女人便是玫姆。

  人這一生,要遇到多少緣分?有的緣分如浮萍,如過客;但有的,卻會成為烙印,烙進生生世世。誰是誰的過客?誰是誰的生生世世?這一切,上天似乎早已經註定。

  我們答應了玫姆。她開出的條件很不錯,每晚兩小時,一百元。最主要的是,她這裡的客人不少,如果客人要點歌,開出的小費她分文不取。

玫姆對我們來說是一個謎。她的美是原始的、野性的,如同瀘沽湖邊的水草,自然天成,充滿勃勃生機。我覺得,大美,均源自于天然,所以我說玫姆是最美的女人。

  但加貝不這樣認為。他一向喜歡靜美,不喜歡張揚叛逆,所以在他眼中,掛在樹上的櫻桃才是最美的。這當然純屬情人眼裡出西施了。

  玫姆住在光華路的一幢高檔公寓裡,那是北京非常高尚的地段,據說那裡的房價讓人咋舌。她還有一輛大紅色跑車。不過可能身為摩梭人,所以她絕少開車,而是經常走路。她的體態非常健碩,雙腿豐滿勻稱,走起路來像非洲大草原的羚羊,快而矯健。

  我無法想像一個仍處於母系氏族社會的女子如何從原始部落中走到北京,並擁有不菲的財富。看過楊二車娜姆的一本書《走出女兒國》,如果作者沒有誇張,作為楊二車的族人,玫姆的經歷估計也能寫出一本天方夜譚的故事並經歷一千零一夜的煎熬。

  從女兒國走出的玫姆當然會有不少的阿夏。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阿拉伯人,說著一口地道的北京話,擁有一個著名又可怕的名字——詹森。不過他肯定沒有NBA球星詹森的愛滋病。他非常乾淨,有時裹著纖塵不染的白袍子,有時穿著舒適清爽的亞麻套頭毛衣。詹森在北京語言學院學語言,放學後經常帶一捧鮮花來酒吧。一看到玫姆,兩個人便沒完沒了地接吻,聲音大得像火災前的劈啪聲。

  在人們眼中,這個阿拉伯人是玫姆最鍾情的阿夏,但我卻不這樣看。我注意到酒吧中有一個位置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火盆正前方。我知道,在摩梭人家,這是祖母的位置,也是最尊貴的位置。位置上的坐墊繡著斑斕絢麗的菩提扶桑鳳凰,有著濃重的尼泊爾風情。每週總有兩三個夜晚,一個身材略微發福的中國男人坐在上面。男人顯然上了年紀,若非保養得道,估計皮膚早就鬆弛了。男人很安靜,但他的靜卻有一種雷霆萬鈞的氣勢。他從來都是獨來獨往,而且從來都是一壺鐵觀音。品完這壺茶,悄然離開。不一會兒,玫姆也離開酒吧。

  看過雅克貝漢拍攝的紀錄片《遷徙的鳥》,為了心中的目的地,鳥兒們一直不停地遷徙、飛翔。我覺得很多移民都像遷徙的鳥,從這個城市遷到那個城市,在遷徙的過程中,心中隱匿太多的故事與憂傷,終於有一天,自己會被心中的負荷壓得再也飛不動。

  摩梭女子玫姆便是這樣一隻鳥。經常看到她疲憊的眼神與慵懶的姿態,我想,她是有些累了。

  13

  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加貝獲得了一些面試機會。但都是一些非常小的廣告公司,有的剛剛成立,辦公傢俱還沒有買;還有的,乾脆就在地下室辦公。

  至於我,則一直杳無回音。加貝與思嘉都勸我放低標準,不如先從國內普通企業做起,積攢幾年工作經驗後,再尋找進入外企的機會。但我認為,起步是決定命運的關鍵。於是仍然堅守原則不放鬆,並報名參加劍橋商務英語與國家英語六級的考試。兆龍飯店的那個男人提醒得對:一方面有缺憾只能通過另一方面來彌補。人只有「謀事」之後,天才會助你。

  就這樣,白天,我們依然四處參加招聘會、投簡歷;晚上便來「心湖」。加貝唱歌,我在昏暗的燈光下學英語。

  第一次看我捧著商務英語學習,玫姆哈哈大笑。當我告訴她緣由後,她笑得更歡了。她說:「親愛的,兩張破證兒有這麼重要嗎?買假的不就成了嗎?」

  「假的?」

  「現在連處女膜都是造假的,這世上還有多少真東西?」

  「被發現怎麼辦?風險太大了。」

  「哈哈哈,害怕風險就別飛那麼高。人生就是賭博,我們全是賭徒。」

  我搖搖頭。其實我不是害怕,而是不屑那樣的風險。

  玫姆果然很講信用,按天付報酬。來「心湖」的客人們品位不俗,他們喜歡聽加貝唱老歌,也非常尊重他,從來不提無理要求。所以除了玫姆的一百元,每天晚上我們還能賺到不少小費。聽說,後海不少酒吧歌手的小費需要與老闆五五或三七分成,玫姆從來沒有向我們提及此事,真是一位豁達的女子。

有一天夜裡,玫姆有事外出了。加貝坐在吧台旁唱英文歌,我依舊躲在暗處學英語。聽著熟悉的歌聲,偶爾與燈光下唱歌的「王子」會心一笑,感覺真是幸福無邊。快結束時,一群帶著三分醉意的男女闖進來,拍著桌子要酒喝。酒剛端上,其中一個挺著圓滾滾的啤酒肚的男人突然站起來沖加貝嚷嚷:「唱歌的,你過來一下。」

  加貝抱著吉他走過去。害怕出事,我也急忙跟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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