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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是的,我這樣的男人,註定會愛上你這樣風情萬種的女人。我知道你渴望用一次又一次與男人的交歡,來一次又一次地證實你的價值與你的居高臨下。我看到了並看懂了,那是不需要療治的病恙,或者說那只是一種令人嫉妒的昇華。所以,我無法抵擋你這道美麗的華光,我找到了你——我一直都想找到並深深熱愛的女人。你太美了,太吸引我了。在我眼中,你有古羅馬時代騎士的氣勢,披著一塊常年不洗、早已鹽化的毛布,手中拿著閹割用的神刀,沖進一個小村子,叫嚷著:「有男人嗎?有男人嗎?!我要男人!我要男人!」……不用懷疑,你和你那把閹割用的神刀,已經在我心裡光輝成了愛的女神!我知道我已經是你的人了。而你,紫蝶,我的女神,你知道嗎?我已經是你的男人了!

  那種奇異的期待是渺茫的,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成為現實。但,你真的出現了,我卻又悲哀了。我多麼害怕一個騎士般的你,繼續帶著閹割用的神刀,馳騁在你一貫的疆場上。遠去的塵埃,遮不住我無窮的思念。我期待著你的到來,卻因為你終究要遠去而悲哀。其實,我很清楚,一開始我就是在期待一種恒久的悲哀,我命中註定!

  如果說,在悲哀中我還有些許的清涼與欣慰,我想那就是希望了,希望在某一天,你拖著疲倦,落腳在我的小村落。我刨土種田,你織布做飯,如小草那麼普通,我們用簡單取代波瀾,平平淡淡地過活。讓迷航的船找到堅實的彼岸,讓荒蕪的田野找到生命的水源。

  紫蝶,我什麼也不顧了,因為我愛你!請拿起你人生的鏡子照照自己吧!你是個魅力無窮的女人,雖然你已經有點老、有點皺、有點灰、有點蔫……這都算不了什麼,我看到的只有聖潔。尊重自己、珍視緣分和愛情吧!就像我把你尊為我的愛情女神一樣!你必須認清一個事實,我的愛情因你而開始,也必定因你而生長,不要置它於死地,讓它活著,活到你我生命的臨終。來吧,讓我們向世界證明,愛是永恆的,哪怕生命衰亡了,愛情也不會死!來吧,我的紫蝶,我的神啊,我此生僅有的惟一戀人!

  千恕很可能是從百合那裡得知我的E-mail位址的,他可以托阿倫向百合索要。但究竟是不是這樣,我並不想追究。不管千恕是個什麼人,能每天一封信地熱烈待我,我對他還是心存感激的。

  這是個非常尖銳的男人,是我的鏡子。是啊,我已經老了,皺了,灰了,是個邁入了三十二歲門檻的女人。聰明的他也許沒有想到,那樣毫不留情地指出我的衰老,只能使我在愛情面前更加怯懦。我不敢再愛,也不能再愛了。

  我迅速點擊「回復」,給他寫下了一句話:

  我不可能愛上你。所以,你所有對我的判斷或推測都是癡人說夢。

  我不可能愛上他。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那些信給了我很大的震動。我不知道該怎樣分析判斷他的意圖,假如完全相信他說的每一句話,那麼,他就是一個情癡、情聖,死心塌地地愛上了我,把我當成了女神。而事實上,我根本不能相信他的任何一句表白。那麼,他就只能是一個令人肉麻的騙子。他用心如此良苦,不惜賠上大量的時間精力對我展開情書攻勢。這騙術雖然極為低劣,但很實用,特別適用於三十多歲、已結婚多年、已和浪漫愛情久違了的女人。

  如果他想騙我,最終除了得到我的肉體外,還能得到什麼?他絕對不是個缺乏女人肉體的男人,世界上有那麼多年輕的漂亮的女人,為什麼非要找我?我真被他弄糊塗了。也許,觀察他的目光還可以再放平和一點,就把他看成一個精神變態者、妄想狂才更好。他在追求愛的苦役,習慣于在對女人的死打爛纏中尋獲病態的滿足。

  第二天夜裡,我又收到了他的第三十封信,在信的末尾向我索要電話號碼。在那封信裡,他沒有對我的「回復」作任何反應,以至於讓我懷疑那句「回復」是否到達了他的郵箱。

  他的第三十封信是這麼寫的:

  紫蝶,我無意中在「華南虎」的士高中邂逅了你,那一遭遇使我的記憶回溯到了金字塔還沒建成之前。當時,大家都忙著搬石頭,而我卻忙著四處找你。是的,那是一項延續了幾千年的奮鬥。法老把一隻狐狸變成了紫蝶,同時將我囑派出來,免去我修塔的苦役,要我本著純與樸的態度,去追尋紫蝶。法老說:「我就不信愛情能像金字塔一樣永恆!」

  於是,我一命一輩、一朝代一世紀地尋找著那個名叫紫蝶的女人,從遠古到今天,從尼羅河到伊斯蘭馬巴德,我走過好望角,翻越喜馬拉雅,潛入太平洋……就這樣,我一直在找,一直在找……紫蝶轉世變成茶杯,我就變成茶壺去配;紫蝶轉世變成麻蟲,我就變成啄木鳥去啄;紫蝶轉世變成天鵝,我就變成蛤蟆去守望……

  終於,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我真的找到了你,竟是在那個惡俗不堪的名叫「華南虎」的的士高裡!

  毫無疑問,我們的這一遭遇必將改變法老關於愛情的愚蠢成見。我們得去告訴法老,他的金字塔可以永恆,但愛情更能恒久、恒久、恒久。紫蝶,請和我一起勇敢地抗擊法老的愚見吧,讓我把烤肉當鑽戒送給你,你接受吧!否則,請你再長出尾巴、變回那只遙遠的狐狸,回到法老的身邊,回到那座腐朽之塔!

  明天,一個月的期限就到了,我還是想要你的電話號碼。請立即履行你的承諾!

  是的,那是我曾答應他的。我不得不把電話號碼發給了他。

  我無時無刻不在拒絕著千恕,甚至蔑視他。但是,一看見他的信,就會變得激動不已,儘管他的言語歷來有誇張之嫌,畢竟是非同尋常的。從沒有男人以那樣的方式和我說話寫信;更沒有男人用那樣危險而浪漫的方式追求過我。他漸漸佔據了我的頭腦,在我腦子裡耍賴般徘徊,怎麼也趕不走。

  第二天夜裡,他打通了我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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