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高陽 > 清宮外史 | 上頁 下頁 |
| 四六 |
|
|
|
「對了,我可真有點兒受不了啦!我得找地方養病。」兆奎家的墓園在香山:「我上香山去住一陣子。這兒,你跟二爺商量著辦吧!」 於是郝順跟兆潤密議,第一件事,得把奎大奶奶留下的東西,接收過來,因為這是可想而知的,載澂揮金如土,而奎大奶奶又得寵,自然替她置辦了不少首飾。 有了這個打算,事情就一定得和平了結,否則不能接收遺物。因此,決定分頭辦事,郝順跟麟俊去接頭,預備辦喪事,兆潤去告狀,寫了稟帖,第二天一早在惇王府前,攔著轎子遞了上去。 轎中昏暗,無法看清字跡,所以兆潤的稟帖,到了朝房才看。惇王深為詫異,他竟還不知有奎大奶奶自盡這麼回事。身為宗令,論公事亦不容他袖手,當時便找了左司理事官麟俊來問話。 「這件事鬧出來不好看,我已經安排好了。」麟俊很輕鬆地回答。 「我沒有問你怎麼安排。」惇王問道,「兆奎的女人,到底為甚麼上吊?」 「為了捨不得澂貝勒,六王爺又非讓她回家不可,她不肯,只好一索子走了絕路。」 「照你這麼說,治家太嚴倒不好!」 一看惇王沉著臉,麟俊才發覺自己說話,欠於檢點,無形中彷彿在說恭王逼死了奎大奶奶,同時也是做父親的惇王,自然會不高興。 於是他很機警地說:「六王爺跟王爺不同,王爺治家一向有法度,就是嚴一點兒,大家知道王爺的脾氣,都是格外小心,背後不會有怨言。六王爺平時不大管,忽然一下子雷厲風行,奎大奶奶必以為存心跟她過不去,一個想不開,上了吊了。這也是有的。」 這番解釋,言之成理,而且無形中為惇王戴上一頂高帽子。所以他點點頭表示滿意,接著又問:「你是怎麼安排的呢?」 「由奎公家報個喪,他家自己找地方辦喪事,澂貝勒送了一萬銀子的奠儀。」 「哼!」惇王頗為鄙薄,心直口快,便說了出來:「兆奎算是賣老婆賣了一萬銀子。」 「賣老婆」是實,卻不止一萬銀子。由麟俊居間,善福跟郝順談判了一夜,到黎明時分,兆潤去遞稟帖那時,才達成和解的協議:奎大奶奶的首飾衣物都歸兆奎家,另外送一萬銀子。而實際上只得一半,另外一半歸麟俊和善福分。奎大奶奶的遺物值兩三萬兩銀子,所以兆奎也算發了一筆財。 「你看看!既然安排好了,怎麼又來這麼一張東西?」 接過惇王交下來的,兆潤的稟帖,麟俊略看一看,便即說道:「沒事,沒事。王爺交給我好了,我退回給他去。」 兆奎家倒是沒事了,但節外生枝,那位「都老爺」德紀受了醇王這邊的人的鼓動,打算跟恭王「碰一碰」。恭王知道了這回事,正在煩惱,因而伯彥訥謨詁跟他一談長春宮天棚發現火藥的事,他毫不考慮地說:「必是那班太監玩兒的花樣,只有從他們身上嚴追,一定可以追究個水落石出!」 ▼二十 禁宮奇聞 於是內務府通知敬事房,敬事房的總管不敢作主,得要跟李蓮英去商量。 「內務府來說,看六爺的意思,事情怕要鬧開來,說是長春宮,外人進不去,要辦就得先從裏頭辦起。勸咱們自己辦。」 「不就在辦嗎?好吧,」李蓮英說,「咱們就辦個樣子給他們看看。」 於是秘密查訪,我到一個有嫌疑的小太監來拷問。 被拷問的這個小太監,與案情無關,只為多言賈禍。他喜歡多嘴發議論,好幾次說過,這是李三順為了陷害護軍所想出來的花樣。這話不獨是他,大家都這樣相信,就連李蓮英亦不例外。但太監總得幫太監,光憑他不知親疏遠近,自己人壞自己人的事這一點,就該受罰,況且這是何等大事?李蓮英一再告誡,不准隨便胡說,怕傳到慈禧太后耳朵裏,興起大獄,而此人不受約束,可恨極了。 為了儆眾、也為了立威,李蓮英正好趁此機會嚴厲地辦辦。問那小太監要李三順如何設計陷害,天棚上放火藥和洋取燈,是親眼所見,還是得諸傳聞,如是傳聞,聽誰所說? 這些話如何能有確實答供,沒有便拖到空屋子裏去打,一連幾天把那人折磨得不成人形。同時,李蓮英派出人去跟內務府大臣恩承說,宮裏照恭王的意思,正在嚴加追究,但真相實在不明。被拷問的人,熬刑不過,信口開河,凡是在內廷當過差的,都有被咬一口的可能。這一下,案子便鬧大了。又說,火藥一定是外頭人放的,坐更守夜的太監,固然脫不得干係,宮門上也難逃責任。 聽得這一說,恩承自然擔心,因為內廷當差,能入寢宮的,就只有內務府承應雜差的人,案子一鬧大了,諸多不便。因此,急急忙忙跟伯彥訥謨詁去商量,約了寶鋆一起去見恭王,要求將這一案,不了了之。 說得使恭王轉變了原意的是寶鋆,他以史為鑒,談到明朝末年宮內的疑案,由於處置不善,言官紛紛上奏,有所論列。持正論的,固然不少,借此題目,黨同伐異的也大有其人。因此風波迭起,壞了大局。如今這一案要鬧開來,光是「慈禧太后寢宮發現火藥」這句話,就駭人聽聞,足以震撼人心,動搖國本。為今之計,除了加意防範之外,以無所動作為宜。 「這話倒也是。不過,宮裏太監也太不成話了。得要定個章程,切切實實整頓一下兒。」恭王又說:「李三順那一案,也催一催刑部,想辦法趕緊結了它!」 寶鋆和恩承秉承恭王的意志,分頭去辦。李三順一案,早就定讞,奉旨再行訊問,意思是嫌刑部擬罪太輕,而「八大聖人」則以為已擬得太重,堅持不肯改判,所以接到恭王的催促,仍照原擬罪名復奏。定的罪名是:「玉林從重發往吉林充當苦差;祥福從重發往駐防當差;覺羅忠和從重折圈三年;並將岳林請旨交部議處。」 這個復奏一上,慈安太后不敢拿給慈禧太后看,因為堅持原奏,毫無更改,這不是太后駁刑部,竟是刑部駁太后了。擬罪擬得對不對先不說,僅是這一點,就會使慈禧太后大動肝火,於病體大非所宜。 「刑部原樣兒端了上來,似乎也不像話。」慈安太后召見恭王說,「原摺子退回去,讓潘祖蔭重新擬吧!」 「回母后皇太后的話,潘祖蔭也做不了司員的主。」 「這是怎麼說?」慈安太后大為詫異,「堂官做不了司官的主?」 「是。刑部跟別地方不一樣。秋審處的司官,按大清律例辦案,說一是一,說二是二。引例不符,可以駁,引例引對了,誰也不能駁。」恭王自覺措詞太硬,便又把話拉了回來: 「駁是可以駁,想來母后皇太后也不忍。」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