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母子君臣 | 上頁 下頁


  「言路自然不如以前囂張了。不過,一半也是沒有題目的緣故。修園一事,雖可以不明發上諭,到底不能一手遮盡天下人耳目。中堂,」孫毓汶問道:「倘或有人像同治十三年那樣,交相起哄,請停工的摺子一個接一個上,請問如何應付?」

  「我擔心的就是這個。盛伯熙算是清流後起的領袖,不過鋒芒已不如前,加以慈聖優遇,翁叔平也籠絡得住他,大概不會多嘴。此外就很難說了。」福錕接著又說:「我看鄧鐵香就決不肯緘默。」

  「鄧鐵香的事好辦。天造地設有個差使在等著他。」孫毓汶說,「幾時你不妨跟七爺提一提。」

  「喔!」福錕很注意地問,「你是說讓我保薦鄧鐵香一個差使。是甚麼?」

  「中國跟法國,馬上要會勘中越的邊界了,鄧鐵香很可以去得。」

  「著啊!」福錕擊節稱賞,「他既是總理大臣,又是廣東人,人地相宜,真正是天造地設的一個差使。萊山,你真想得到。不過,深入蠻荒煙瘴之地,比充軍山海關外還苦,只怕他不肯去。」

  「這是甚麼話!」孫毓汶作色答道:「食君之祿,忠君之事,何能容他規避?這一層,你放心,倒是翰林中頗有些少不更事的得要殺雞駭猴,找一兩個來開刀。」

  福錕秉性和易,知道孫毓汶手段陰險毒辣,便覺於心不忍,所以勸著他說:「能找人疏通一下,規誡他們識得利害輕重,也就是了。」

  「此輩年少氣盛,目空一切,肯聽誰的話?」孫毓汶乾了一杯酒,沉吟著說,「倒有個人,正好拿他來替李相泡製一服開心順氣丸。」

  「萊山,你意中想到的是誰?」

  「梁星海。」

  ***

  梁星海名叫鼎芬,廣州人。七歲喪母,十二歲喪父,由姑母撫養成人。生得頭大身矮,鬚眉如戟,相貌一點不秀氣,但筆下不凡,在粵中大儒陳蘭甫的「東塾」讀過書。

  那時廣州將軍名叫長善,他家在八旗大族中算是書香門第。廣州將軍署的後花園,題名壺園,亭館極美,好客的長善,大開幕府,延請年少名士,陪他的子侄志銳、志鈞一起用功。其中以梁鼎芬年紀最輕,其次是廣西賀縣的於式枚與江西萍鄉的文廷式。這兩個人也是東塾的高弟,所以跟梁鼎芬是同窗而又同事,兼以年齡相仿,交情更見親密。

  梁鼎芬科名早發,光緒六年二十二歲就點了翰林,與李慈銘同年。這年的房考官有國子監祭酒王先謙與宗人府主事龔鎮湘,龔主事是梁鼎芬鄉試的房師,而王祭酒是他這一次會試的房師,王龔兩人又是至親。梁鼎芬從小隨父宦遊湖南,以此重重淵源,促成了梁鼎芬的一樁姻緣。

  龔鎮湘有個侄女,是王先謙嫡親的外甥女兒。龔小姐從小父母雙亡,由舅母撫養長大,這時長得亭亭玉立,美而能詩,無論做叔叔的,還是做舅舅的,當然都希望她嫁一個翰林。難得梁鼎芬尚未娶妻,現成的一樁好姻緣,俯拾即是。於是春風得意大登科,秋風得意小登科,這年八月裏在京成親,才子佳人,傳為美談。

  梁鼎芬看起來當然志得意滿,將新居題名「棲鳳苑」。但雙棲不多時,便即請假歸葬,第二年春天才回京。臨行誓墓,立志要做個骨鯁鯁之臣。

  三年散館,梁鼎芬留館授職編修。以他的文采,自然是紅翰林之一,往來的多是名流,其中走得最勤的是,他的同鄉前輩,南書房翰林李文田家。

  有一天李文田為梁鼎芬排八字,說他活不過二十七歲。李文田的星相之學是有名的,許多人都相信他真能斷人生死,所以梁鼎芬大為驚恐,急忙求教可有化解之方。

  李文田研究了好半天,回答他說,只有遭遇一樁奇禍,方始可以免死。然而甚麼叫奇禍,禍從何來?這就大費思量了。

  其時中法交涉正將破裂之際,清議抨擊李鴻章,慷慨激烈,但都止於口頭,上奏章彈劾的,卻還不多,就有,措詞亦比較和緩含蓄。只有四川藩司易佩紳的兒子,為王湘綺稱作「仙童」的易順鼎,寫了一道奏摺,說李鴻章有「十可殺」。其實,這是易順鼎口誅筆伐,聊且快意的遊戲筆墨,因為易順鼎並無言責,也犯不著無緣無故得罪勢焰熏天的李鴻章。然而別有會心的梁鼎芬,一看觸發了靈感,將這篇稿子要了去,隨即謄正,請翰林院掌院學士代奏。

  慈禧太后看到奏摺,勃然大怒,召見軍機要嚴辦梁鼎芬。

  閻敬銘極力為他說情,才得無事。

  ***

  孫毓汶在梁鼎芬身上打主意,要泡製一服專為李鴻章服用的「開心順氣丸」,就是要翻這件案子。慈禧太后對清流本就厭了,也怕將來修清漪園的時候,言官會冒昧諫阻,覺得「殺雞駭猴」一番,亦是高明的手法,因而同意醇王的奏請,頒發了一道上諭:

  「國家廣開言路,原期各抒忠讜,俾得集思廣益,上有補於國計,下有裨於民生。諸臣建言,自應審時度勢,悉泯偏私,以至誠剴切之心,平情敷奏,庶幾切中事理,言必可行。

  上年用兵以來,章奏不為不多,其中言之得宜,或立見施行,或量為節取,無不虛衷採納,並一一默識其人,以備隨時器使。至措詞失當,從不苛求,即陳奏迂謬,語涉鄙俚者,亦未加以斥責。若挾私妄奏,信口譏彈,既失恭敬之義,兼開攻訐之風,於人心政治,大有關係。

  恭讀高宗純皇帝聖諭:『中外大臣,皆經朕簡用,苟其事不干大戾,即朕亦不遽加以斥詈;御史雖欲自著風力,肆為詆訕,可乎?』又恭讀仁宗睿皇帝聖諭,『內自王公大臣,外自督撫藩臬,以至百職庶司,如有營私玩法,辜恩溺職者,言官據實糾彈,即嚴究重懲。若以毫無影響之談,誣人名節,天鑒難逃,國法具在。』等因;欽此,訓諭煌煌,允宜遵守。

  如上年御史吳峋,參劾閻敬銘,目為漢奸;編修梁鼎芬參劾李鴻章,摭拾多款,深文周內,竟至指為『可殺』。誣謗大臣,至於此極,不能不示以懲儆。吳峋、梁鼎芬均著交部嚴加議處。

  總之,朝廷聽言行政,一秉大公,博訪周咨,惟期實事求是,非徒博納諫之虛名。爾諸臣務當精白乃心,竭誠獻替,毋負諄諄告誡之意,勉之!慎之!」

  吏部奉到上諭,立刻議奏,吳峋、梁鼎芬應降五級調用。這是「私罪」,所以過去如有「加級」、「紀錄」等等獎勵,則不能抵銷。

  這個結果,惹得清議大嘩。言官論罪,本就有閉塞言路之嫌,決非好事,而況律法不咎既往,已經過去的事,翻出來重新追論,不但對身受者有失公平,而且開一惡例,以後當政者如果想入人於罪,隨時可以翻案,豈不搞得人人自危?

  話雖如此,但此時言官的風骨,已大不如前,看上諭中有高宗和仁宗兩頂大帽子壓在那裏,嚇得不敢動彈。同時認為吳峋和梁鼎芬當時持論過於偏激,亦有自取其咎,要為他們申辯,很難著筆,便越發逡巡卻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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