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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崇禎二年「定逆案」,凡閹黨分為七等,阮大鋮工於心計,當奔走魏閹之門時,心知其不足久恃,輒私賂門者,取還名刺;因而交往的證據不著,得列為第五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所謂「城旦」,乃「旦起治城」,即服勞役,為四歲刑;此則概括指其曾受徒刑。終崇禎之世,阮大鋮廢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無疑地為國家的禍根隱患,因而乃有崇禎十一年戊寅,為復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於是而有「留都防亂公揭」之宣佈。陳貞慧曾為文誌其始末;緣起如此: 崇禎戊寅,吳次尾有「留都防亂」一揭,公討阮大鋮。大鋮以黨崔、魏案論城旦,罪暴於天下;其時氣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當事多與遊,實上下其手,陰持其恫喝焉。次尾憤其附逆也,而嗚騶坐輿,偃蹇如故;士大夫縋綣,爭寄腹心,良心道喪。一日言於顧子方,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鑕,為南都除此大憝。」兩人先後過余,言所以。余曰:「鋮罪無籍。士大夫與交通者,雖未盡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點破,如贅癱糞溷,爭思決之為快,未必於人心無補。」次尾燈下隨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倡;臥子亟嘆此舉為仁者之勇。 於此可知,「留都防亂公揭」內容的設計,出於陳貞慧。吳次尾名應箕,安徽貴池人,雖是一名秀才,而「羅九經,二十一史於胸中,洞悉古今興亡順逆之路。名雖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國事之得失,瞭如指掌。」(朱竹垞《靜志居詩話》)。南明覆後,吳應箕起義兵抗清,被難。顧子方名杲,東林創始者顧憲成的孫子。臥子指陳子龍,青浦人;前一年方中進士,其時丁憂居鄉,往來南都,見此舉而讚嘆為「仁者之勇」,可以想見此一公揭的分量。 據全謝山在《梨洲先生(黃宗羲)神道碑》中記述,列名「留都防亂公揭」者,「共議以東林子弟,無錫顧端文公為首;天啟被難諸家推公(按:指黃宗羲)居首;其餘以次列名。大鋮恨之刺骨,戊寅秋七月事也。薦紳則金壇周儀部鑣實主之。」所謂「以次列名」指復社及陳子龍所創辦的幾社名士,總計一百四十餘人;而必推顧杲為首者,實寓深意。 原來阮大鋮最初亦是東林中人,《東林點將錄》擬之為「沒遮攔」,其後乃墮落為閹黨。顧杲有《楊柳枝》一詞:「滾滾飛花下夕陽,從前春事一時傷;東堂縱欲重收拾,惱煞霑泥更不香。」即為阮而詠,而以東林創始者後人居首,即表示東林門牆中,不容有此敗類;含有「破門」之意。 至於周鑣支持此舉,尤有可稱。周鑣字仲馭,崇禎六年進士,官至禮部郎中,所以稱之為「儀部」。他的伯父周應秋官至吏部尚書,是閹黨有數人物。魏忠賢門下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兒」、「四十孫」之號;周應秋就是「狗頭」——「十狗」之首。周鑣深恥有此一長親,通籍後結林東林,頗勵名節,是故力主逐阮,乃理所必然。據陳貞慧記:「阮心揣此事仲馭主之。然始謀也,絕不有仲馭者;而鋮以書來,書且哀。仲馭不啟視,就使者焚之,鋮銜之刺骨。」在阮大鋮看,以閹黨子弟排閹黨,乃反噬,乃不孝,刺骨之恨,自無怪其然。數年後,周鑣終因此而死。 「留都防亂公揭」全文約一千五百言,大要可區分為四段: 一、逆案乃皇帝所親定,凡身在案中者,縱能免於伏誅,亦當閉門思過;而竟有在此四方多事之時,幸災樂禍,結黨營私如逆黨阮大鋮者,豈不可駭? 二、歷數阮大鋮在懷寧、在南京種種招搖撞騙、貪詐勒索的劣跡,由此而積贓私數十萬之多。 三、方今流寇作亂,而以阮大鋮的陰險叵測、猖狂無忌,若不早行驅除,則釀禍蕭牆,將危及陪京。 四、既讀聖人之書,自知討賊之義,但知為國除奸,不惜以身賈禍。如果阮大鋮有力障天,能逃刑戮,復能殺士,領銜者願一身當,存此一段公論,寒天下亂臣賊子之膽。 起承轉合四大段,層次分明,語氣鋒利。逆案事過十年,而阮大鋮又能以奸狡自匿其逆跡,因而罪名不彰。此時以陳貞慧一言,痛揭瘡疤;阮大鋮之狼狽可想。陳貞慧自記: 揭發而南中始鰓鰓知有逆案二字,爭囁嚅出恚語曰:「逆某!逆某!」士大夫之素鮮廉恥者,亦裹足與絕。鋮氣沮,心愈恨……至己卯,竄身荊溪相君幕友,酒闌歌遏,襟絕纓絕,輒絮語:「貞慧何人,何狀?必欲殺某!何怨?」語絮且泣。 荊溪在宜興,「荊溪相君」指周延儒,其時罷相回籍閒居已數年。周延儒初與東林相善,中道相疏;但他會試所取的門生張溥,即復社領袖「西張」中的「西張」,以此因緣,東林不與周延儒為難,而阮大鋮亦得藉以庇護。直到崇禎十四年周延儒復起,阮方潛歸南京,住在城外,不敢進城。陳貞慧得意地記道:「向之裘馬馳突,廬兒思子,焜耀通衢,至此奄奄氣盡矣!」 曾幾何時,而有甲申三月十九之變,馬士英以擁立福王之功,得掌大權,奏請起復阮大鋮為兵部右侍郎。東林君子,全力反對,馬士英悍然不顧;所以如此者,馬阮之間別有一番深厚的淵源在。 馬士英與阮大鋮是會試同年。崇禎三年,馬士英在宣府巡撫任內,以貪污罪為鎮守太監王坤所揭發,革職充軍;其後流寓南京,與阮大鋮臭味相投,深相結納。自「留都防亂公揭」一出,阮大鋮見不得人,所與往還者,只有馬士英一個人,交情自然更深厚了。 崇禎十四年,周延儒得門生張溥之助,復起入相。張溥之助周,非有厚愛於師門,是因為當時朝中,東林正人君子被排斥無存,認為周延儒還不失為可與為善之人,因而為他活動復起。周延儒入京以前,張溥曾跟他公開談判,提出若干項政治主張,大致皆為力去弊政。周延儒慨然相許,當銳意行之。 阮大鋮原與「荊溪相君」有深交,見他復出,認為是自己翻身的大好良機,便重賄周延儒,懇求援手。《明史》卷三百八: 周延儒內召。大鋮輦金錢要之維揚,求湔濯。延儒曰:「吾此行謬為東林所推。子名在逆案,可乎?」大鋮沉吟久之曰:「瑤草何如?」瑤草,士英別字也。延儒許之。 十五年六月,鳳陽總督高斗光以失五城逮治。禮部侍郎王錫袞薦士英才;延儒從中主之,遂起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鳳廬等處軍務。 如果不是阮大鋮的力量,馬士英不會當總督,握兵柄,即令有擁立福王之心,並無支配大局的實力。是故飲水思源,對阮非報答並援引為助不可! 阮大鋮一朝得志,自然要翻逆案,修舊怨。周鑣的從兄周鐘,據說曾為李自成草擬「即位詔書」,名在「順案」之中——李自成的「年號」叫「大順」。阮大鋮特與「逆案」相對,將逮治附逆明臣一案,定名為「順案」。牽連及於周鑣,捕治在獄。此時閹黨彈冠相慶,橫行無忌;阮大鋮與此輩日夜謀議,要興大獄盡殺東林與復社中人。陳貞慧、吳應箕首當其衝,甲申九月十四,陳貞慧在南京為錦衣衛鎮撫司所逮捕。 據陳貞慧長子陳維崧《先府君行略》記: 宏光帝立於南中,府君蒲伏闕下,為先少保請諡居南中。而懷寧方貴用事,夙又恨府君刺骨;蓋先是已捕周鹿溪先生,繫之請室矣!先生亦以防亂揭故,為懷寧所切齒者也;府君日夜饘粥從請室中;或為府君危之,府君卒自若。 九月十四日日下,有白靴校尉數人者至邸中,縛府君至鎮撫,出一紙,紙尾有貴池吳先生名;先生先一日亡去。而劉僑者故思宗皇帝時舊錦衣也;夜漏三下,以一小赫蹏與鎮撫馮可宗,大約謂,東林後人無故殺之以起大獄,紀綱、門達之事可鑑也。馮獲旨意動而司馬練公國,亦為府君星夜馳貴陽;而相國王公鐸亦致書鎮撫,獄遂解。 案:南明史料中,記陳貞慧被捕事絕鮮,即有亦極簡略;所以此記為很可寶貴的第一手史料。但其中有一小誤。所謂「練公國」,漏一「事」字。練國事名不見經傳,而維崧當事人,見聞真切,必不致誤,當為文集校刻所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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