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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說出來無不詫異,這一本卷子的王樹德,就是王永吉嫡親的侄子,不知如何也通上了李振鄴的關節。

  於是王永吉上疏自劾。皇帝公事公辦,批覆:「王樹德審明處分,不必先期陳乞。」同時下旨,將關節單上的二十五個人,連家屬一起捉拿到案,關入刑部大獄。

  北闈弊案未了,南闈又起了極大的風波。給事中陰應節參劾江南主考方猶舞弊,其實是跟方拱乾父子有嫌隙,藉以相攻,所以他的奏疏是這樣寫的:

  江西主考方猶等弊竇多端,物議沸騰,其彰著者,如取中之方章鉞,係少詹事方拱乾第五子,玄成、亨咸、膏茂之弟,與猶聯字有素,乘機滋弊,冒瀆賢書,請皇上立賜提究嚴訊。

  主考舞弊,卻說「冒瀆賢書」,其意在方章鉞;而方章鉞還在江南,那麼「請皇上立賜提究嚴訊」,便隱隱然是指方拱乾和方玄成父子了。陰應節這道奏疏顯然別有用心;當山東大老,正在「唯恐天下不亂」,掀起大獄之際,不能不令人懷疑,山西洪洞縣人的陰應節,是受了劉正宗的指使,要對方拱乾報當年不肯明指太子假冒的仇。

  皇帝對考試舞弊的案子,深惡痛絕,因而一接陰應節的奏疏,立即召見方玄成——這時自然不會叫他「樓岡」了;疾言厲色地責問,可有其事?

  「臣家桐城,已歷數世。江南主考方猶是浙江人,從未同宗,臣弟章鉞,不在迴避之列。」

  皇帝聽得這樣回奏,臉色緩和了些,「我想你家的人,亦不致要靠關節,才能中舉。」他說,「不過此案既然從嚴辦理,方章鉞亦不能例外。」

  「是!臣不敢以私情壞皇上的大法,乞賜拿問。果然不肖,臣弟自有應得之罪;否則便是皇上為臣弟洗刷,還他清白,臣父亦同感天恩。」

  「嗯,嗯!」皇帝撇開方章鉞,就事論事:「江南闈到底如何?鄉試至今已有三個月,總有江南來的人,可曾聽到些什麼消息?」

  「流言甚盛,只是真偽難明,不敢妄奏。」

  「不妨!你說來我聽聽。」

  方玄成不敢隱瞞,把所聽到的消息,細細面奏,據說南闈發榜,士論大譁,好事者做詩做文章、做雜劇、傳奇,把方猶、錢開宗罵得不亦樂乎。甚至船過蘇州等地,一路有人跟著船罵,再激烈的,便拾取磚瓦投向船頭,嚇得方、錢二人在艙中發抖。

  「真是斯文掃地,辱及朝廷!方猶、錢開宗太可恨了!非嚴辦不可。」皇帝又問,「好事者是怎麼說?可有他們做的詩文?抄來我看。」

  方玄成當時就找到了兩本傳奇,都是江南新刻的,一本名叫《万金記》,万是小的萬字,加一點成方;金字則為錢字的一半,所以「万金」二字,即是影射方、錢兩主考的姓。其中描寫通賄的情景,歷歷如繪,只是姓名都已隱去。

  另一本叫做《鈞天樂》,也是寫科場故事,主考名叫胡圖,是「糊塗」的諧音;三鼎甲名叫賈斯文、程不證、魏無知,諧音為假斯文、真不證、鬼無知。作者是號叫西堂的尤侗。

  「尤西堂是老名士,必不妄言。」皇帝重新加強了決心,一定要嚴辦。

  於是一道上諭,頒行江南,上面是這樣指示:

  據奏南闈情弊多端,物議沸騰,方猶等經朕面諭,尚敢如此,殊屬可惡。方猶、錢開宗並同考試官,俱著革職,並中試舉人方章鉞、刑部差員段速拿來京,嚴行詳審。本內所參事情及闈中一切弊竇,著郎之佐速行嚴查明白,將人犯拿解刑部,方拱乾著明白回奏。

  由於這道雷厲風行的上諭,參劾考官,頓時成為極時髦的舉動,因而有刑科給事中朱紹鳳的彈劾河南正副主考黃鈊、丁澎;山東兩省試卷,亦經禮部「磨勘」,發現違犯成例而提出糾舉,都奉到「革職拿問」的諭旨。

  但是案情重大,仍舊要算南、北兩闈;而從南闈案發,北闈又變成雷聲大,雨點小了——這是南北之爭,北派佔了上風的徵象。吳梅村的親家,大學士陳之遴為劉正家所打倒,獲罪下獄,已沒有人敢為南士講話;而皇帝一則受了《万金記》和《鈞天樂》渲染的影響;再則聽信了北方諸大臣的話,認定江南士子,狡猾輕薄,慣於結黨營私,反抗新朝,所以自然地嚴辦南闈,放鬆北闈。

  北闈的新科舉人,奉旨於順治十五年正月十五,在太和殿舉行覆試,皇帝親臨主持,當面宣示:「由於本科考試不公,所以親加覆試。你們都是我的子民。不必畏懼。用心各抒實學。我不是不放心你們,是要選拔真才,不得已而有此舉。」

  應試的舉人,本都惴惴然以為天威不測,雷霆一震,粉身碎骨,誰知竟是如此春風照拂,無不喜出望外。一齊頓首,高呼「萬歲」。

  試場中雖有旗兵監視,但供給茶煙,照料甚周。日暮收卷,第三天放榜,取中一百九十二名,准予會試;因為文理不通,革去舉人的,只有八人。

  江南的新科舉人,當然也要覆試,日子是在會試以前的三月初。這些南士,就沒有順天的舉人那種恩遇,覆試的地點在西苑中海之中,三面環水的瀛臺,皇帝親出的題目就叫「瀛臺賦」。每一個人身邊有兩名「護軍」看守著,白刃相向,如臨大敵,一個個失魂落魄,文思逃得無影無蹤,以致交白卷的不知道多少!

  等到發榜,處置又與北闈不同,准予參加本科會試的只有一個人,准予舉人而不得參與本科會試的,有七十五名,准作舉人而「罰停會試兩科」,要到六年以後方能會試的,有二十五名,文理不通,革去舉人的有十四名。

  到了四月間,「三法司」會審北闈案終結,定罪甚重,案內人犯,一律死刑,所不同的只是「立斬」、「立絞」、「絞監候」三種不同的死法而已。

  到了四月廿二日那天,刑部鎮撫司開南角門——向例,處決死囚,出這道門上綁;所以被押人犯,無不魂飛天外。同時聽說刑部已備了四十副繩索,五十枚禁止犯人出聲的「口啣」,四十名劊子手,這更見得絕無生理了。

  那知出得南角門,並非五花大綁,直赴宣武門外菜市口的刑場,而是被押解到太和門說皇帝還要親審。這時候各人的想法就不同了,有的認為還有一線生機;有的疑惑親審之後處決,而在受審時還要受一頓刑罰,因而嚇得便溺齊出,亦大有人在。

  皇帝親審,事非小可,刑部、大理寺,以及內廷侍衛,無不到場伺候;律例中規定的刑具,應有盡有,打的打,夾的夾,一時巍峨莊嚴的九重宮闕,變成鬼哭神嚎的修羅道場。皇帝不忍看此慘相,迴面向裡;只命侍衛往來傳話,亂糟糟、急匆匆,什麼也沒有問出來。

  御審等於未審,唯一的結果是:皇恩大赦!侍衛傳旨:「人命至重,恐其中或有冤枉,特命提來,親行面問。本當依議發落,但多犯一時處死,於心不忍,俱從寬免死;各於長安街重責四十板,流徙尚陽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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