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石破天驚 | 上頁 下頁
二七


  洪門與清幫並稱。是民間秘密政治組織的兩大系統。洪門的起源,已無可深考;可以確信的是由清初的前明朝遺老所創始,而由鄭成功和他的部屬發揚光大的。

  洪門之洪,由朱洪武而來,僅從這個字上面,就可以看出它的反清復明的宗旨。在洪門之下,又有各種化名,有「天地會」、「清水會」、「雙刀會」、「哥老會」等等;在兩廣的是「三合會」和「三點會」,致公堂就是三合會的支派;對外託名為「義興公司」或者「義興會」。

  但是,孫逸仙此行,並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因為年深月久,致公堂的會員,對於洪門本旨,多已茫然。但黨中人,重視患難相扶的江湖義氣,由於孫逸仙的豐采動人,所以到處有賓至如歸之樂;只是談到革命大義,還存著疑懼的心理,所以他的苦心孤詣,很少有人肯細心去聽。

  秋天到了紐約,有人勸告他說:「清朝駐美國的公使楊儒,是漢軍正紅旗人;與漢人素不相容,對革命黨的態度更惡劣。勸你還是走吧!」

  於是孫逸仙想起這年四月間,與他的老師——香港西醫書院的教務長康德黎,在檀香山意外邂逅,當時曾有約定在倫敦相會,此時正好踐約。

  ***

  等孫逸仙一上船,清朝駐英國的公使館,就接到了駐美公使館的密電:「孫文於西曆九月二十三日,由紐約搭船至英國利物浦海口登陸,請仍照前函轉懇英國代拿。」

  「前電」是早在孫文剛到紐約時,就發到英國的,說「粵省要犯孫文,謀亂發覺,潛逃赴美;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電令,確查該犯行蹤。恐其潛赴英國,特請轉懇英國外部,援香港、緬甸『交犯約』,代為緝拿,押解回國。」

  在臥病中的駐英公使,正式的官銜叫做「出使英法比義四國頭等欽差大臣」,名叫龔照瑗,字仰蘧,是李鴻章的小同鄉,也是他的姻親;本來以販布為生,投身淮軍,由於李鴻章提拔,以軍功保升至三品道員。當李鴻章在直隸總督任內,更保他為天津海關道,這是一個肥缺;同時也是升官的捷徑,因為天津、廣州、上海三個海關道,都兼管「洋務」,只要將洋人敷衍好了,便是絕大的勞績。

  這時的「洋務」,實際上以李鴻章以「北洋大臣」的身份,要管一大半,龔照瑗無非替他跑腿而已。但有李鴻章的奧援,跑腿亦算功勞;於是由津海關道擢任為四川藩司,再上層樓,便是「方面大員」的巡撫了。

  四川藩司也是個肥缺,所以龔照瑗此時,已是擁貲數百萬的鉅富。他曾經在慈禧太后最寵信的太監李蓮英面前,許下一個心願,要送他一萬兩銀子,始終未送,李蓮英大為不悅,找了個機會,說龔照瑗的「官聲」如何不好,因而內召調任為專管祭祀禮的太常寺正卿。

  論品級是一樣,太常寺正卿是所謂「大九卿」之一,也能列席閣議,興聞大事,但實權比藩司差得太遠了。而李蓮英餘恨未消,還不容他坐擁鉅資,在家納福。

  於是,找個機會在慈禧太后面前進言,以龔照瑗在津海關道任上,管過洋務的經歷,建議派他出使英國,「充軍」到了倫敦,才消得李蓮英胸中的一團骯髒氣。

  當電報到達時,龔照瑗正臥病在床,館務由他的姪子,也是以同知身份充當隨員的龔心湛主持。他知道捉拿這一「要犯」,關係到他叔父及他本人的前程,所以緊張異常。病榻定計,決定第一步託使館的二等參贊,英籍的馬格里爵士,向英國外務部側面探詢,能不能援用香港、緬甸的「交犯約」,請英國警方逮捕孫逸仙,引渡回華?

  英國外務部斷然拒絕,認為這個「交犯約」明定適用地區,在英國本土是無效的,如果代為逮捕,便構成違法的行為,司法方面及上下兩院的議員,一定會出面阻止。於是只好施行第二步計劃;由馬格里委託司賴特偵探社派出兩名私家偵探,在利物浦守候,先掌握了孫逸仙的行蹤,再作道理。

  由於楊儒對孫逸仙的面貌及衣飾,早已提供了一份「節略」,所以偵探的工作相當順利,到了西曆十月初二,司賴特偵探社向馬格里提出了一份書面報告,說孫逸仙搭乘的是麥竭底斯輪二等艙,在九月三十日抵達利物浦,上岸後搭乘火車直駛倫敦,十月初一深夜抵達,隨即投宿於斯屈朗路的赫胥旅館。

  第二天——也就是馬格里接得報告的這一天,孫逸仙一早就去拜訪他的老師康德黎;他的住所在覃文省四十六號。

  「什麼?」龔心湛又驚又喜:「這不近在咫尺嗎?」

  「是的。」馬格里答道:「不過,是你們中國人的俗語:『近在眼前,遠在天邊。』」

  「這是怎麼說?」

  「使館的權力,只在使館以內,出大門一步,就無能為力;所以孫逸仙雖在附近,亦無奈其何。」

  「能不能設法引誘他進使館呢?」

  「在我想,是不可能的。」馬格里答道:「康德黎當然會向他提出警告,他決不會自投羅網。」

  馬格里的猜測不錯,不過提出警告的是康德黎的夫人。

  孫逸仙是在十月初三遷居的,由於康德黎的安排,他已從赫胥旅館搬入離康德黎不遠的葛蘭法學協會場八號,一位芳名叫寶勒特小姐所開設的私人公寓;但每天必到康德黎的寓所,同時也見到了另一位在香港西醫書院的老師孟生博士。此外便是遊覽倫敦的古蹟,而幾乎每天必到的是大英博物院。

  十月初四那天,在康德黎寓所的晚餐桌上,男主人戲謔說:「清國公使館就在附近,你何不去訪問一下?」

  康德黎忍俊不禁;孫逸仙無可置答,也笑了。

  康德黎夫人深知孫逸仙的性格,在他的字典中,沒有「畏懼」一詞;深恐他掉以輕心,所以正色提出警告。

  「詹姆士!」她喊著她丈夫的名字說道:「不是開玩笑的事!」然後又鄭重囑咐孫逸仙:「你千萬不要這樣。在倫敦的中國人,都穿唐裝,留著辮子;只有你已經剪辮易服,目標非常顯著。如果你進入清國使館,就是進入他的勢力範圍,他們可以逮捕你,解送回華。」

  「是的!夫人。」

  他雖這樣答應著,其實另有打算——老師的戲謔引發了他的思緒;革命是大無畏的事業,他相信使館中人目擊西洋的立憲法治,回想清廷的腐敗與無能,不會無動於衷,如果能深入「虎穴」,說服一兩個館員,在暗中同情革命的立場,那末,在英國便可以相機推展建立起一個據點。只是師母關切他的安危,說破心事,怕她膽小為自己擔憂,所以表面上表示依從。

  這是當時盤旋未定的一念,燈下枕上,往復考慮,覺得這是個很值得去冒的險,但亦不能貿然從事,最好從同鄉身上著手。

  ***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