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高陽 > 同光大老 | 上頁 下頁


  林天齡籍隸福建長樂,先為長書房師傅,授近支親貴子弟讀。恭王長子載澂,聰明絕頂而頑劣特甚,每效林的福建京腔以為戲侮。穆宗就傅,載澂伴讀,林天齡亦轉為弘德殿行走。徐一士《彝齋漫筆》記其事云:

  林于同治甲戌三月以弘德殿行走左庶子被命督蘇學。先是,林氏奏陳罷土木等十事,頗忤旨。會太后召見師傅,問皇帝課業。林奏對及貝勒載澂引誘事,亦為恭王奕訢所不喜,因有外簡之事。據聞奕訢初擬出為九江道(江西廣饒九南道),李鴻藻以師傅兼樞臣,力爭之。並謂非體制所宜,以翰詹官至庶子。即以京堂論,例不外簡道府(曾得記名道府者撤銷記名)。且正值弘德殿,地位尤異庶僚也。奕訢謂九江道兼關務,缺分頗優。林氏儒臣清苦有年,得此可資調劑。李曰:「縱必外放,學政尚可說,道員實太不宜。」九江道之議遂罷。未幾江蘇學政馬恩溥因病出缺,乃以林繼任(時李以會試副考官在闈中,不獲與聞)。夏之外簡,觀翁氏所記,其中曾亦有隱情耳。

  按:此當為同治十三年甲戌三四月間事。是年會試,李鴻藻為會試四總裁之一。林天齡之入弘德殿,乃因翁同龢于同治十一年丁憂回籍守制之故,在事約兩年餘。翁同龢于同治十三年七月服闋進京,弘德殿已別是一番氣象。王慶祺以進春方為穆宗所昵;載澂從而導之微行,為恭王所知,幽載澂於府邸,乃由小太監導帝冶遊。說起來「同治嫖院」,實在可憐,不能與宋徽宗比,也不能與常人比,因為外城八大胡同、內城口袋底等處,豪客泰半屬內務府司官。此輩內廷行走,皆識禦容,穆宗不能不避,因而尋芳竟與販夫走卒伍,為崇文門外最不堪聞問之處。「天子出天花」者,以此。

  至於夏同善之外放,其情較林天齡尤為難堪。林猶有李鴻藻為之仗義執言,夏則只憑慈禧太后一句話,便即逐出內廷。故事:一簡外官,即不得入乾清門。此即「內廷」與「外廷」的分界。因此,夏同善至毓慶宮書房向八齡的德宗辭行時,猶須先請懿旨,一跪即退。而德宗對夏眷戀亦殊甚,皆見翁同龢日記。夏同善自十一月十八日被任命後,十二月十八日即首途出都,竟不能在京度歲。翁同龢是年是日記:

  夜送子松,揮淚而別,世有真摯識大體如此君者乎?

  短短兩行,實隱藏多少情事,多少感慨,度必有見嫉於中官、內府,不容其長安一日居者!

  光緒六年庚辰七月二十四日,夏同善歿于任,照侍郎例賜恤。夏平生居官清勤直諒,而事母至孝,馭下甚寬,待親友極厚。清末有部筆記,多載朝士行誼,而以勸善為主,名為《池上草堂筆記》,卷九記:

  夏子松少宰,名同善,丙辰翰林,仁和人。立朝有風概。性純篤,推誠示人,周人之急,惟恐不及。坐此常不自給,時議多之。其直毓慶宮,侍今上讀,誘掖獎勵,不以嚴厲為能。庚辰歿於江蘇學政任所。其僕張某憤然言曰:「主人一生厚德,不獲享大年,何必做好人行好事耶?」是夜僕夢少宰來言:「爾旦晝之說大錯。我三十九歲時,病幾殆,惟其做好人,延壽一紀。」語未竟,張僕同房之一僕,忽狂呼。張僕驚醒,問之。此僕云:「適見主人進房。」

  此雖近乎齊東野語,亦可窺見夏同善的為人。夏之前任林天齡,林之前任馬恩溥(雲南人,咸豐三年癸醜翰林),皆卒于任,故當時以為毛詩「爰喪其馬,于林之下」,為夏同善必將歿于任上的語讖。

  話題再回到榮祿與沈桂芬身上來。光緒四年年底,兩人的明爭暗鬥,告一段落。沈桂芬得寶鋆之助,占了上風,但對榮祿仍不放心,於是而有如前所引庸庵尚書述榮祿無意間得罪醇王之事。

  其時正有崇厚使俄辱命之事,沈桂芬主持總署,頗右崇厚,而李鴻藻一系的清流,如張之洞等,無不上疏力攻。此為南北之爭的又一回合。

  其時李鴻藻丁生母姚太夫人之憂,將服滿複起,故張之洞大為賣力。早在光緒五年冬,崇厚尚未返國時,即發動攻擊,而幕後則有李鴻藻主持。據李宗侗家藏張之洞致其祖父書劄,情事歷歷可考。錄一通如下:

  吳江昏謬私曲,既無公事之法,又不實修戰備。調將帥、籌軍火、籌借餉,百方阻止,惟其心必欲使大局敗壞而後已;輔之以嘉定、常熟,禍不可言,事不可為矣!某苦乃言之,欲公燭其奸耳。公此時必不信,他日當知。曹克忠、陳國瑞、岑毓英、鄧張(作者按:當指鄧安邦、張得勝),抵死不用,軍火抵死不買,餉抵死不借。此何心也。

  觀此函,南北水火,而北派集矢於「吳江」(沈桂芬),兼惡廖壽恒(嘉定)、翁同龢(常熟),真相豁然。但觀乎「公此時必不信,他日當知」之語,則李鴻藻對派系鬥爭的觀念並不強,只是其門下媒蘖成之。張之洞尤為起勁,蓋非此不足歆動視聽,亦非此不足以為北派張聲勢,為將出的李鴻藻奪先聲。張之洞極會做官,極會在筆底下掀波瀾,「翰林四諫」中,人品最下。李文田有段話批評他:「論張香濤的資質,固下愚不移者,幸而書讀得多。」謂張之洞的資質「下愚不移」,真是入木三分的評論,但不易為人同意。以我看,他是君子中的小人,小人中的君子而已。

  張之洞時官詹事府司經局「洗馬」。翰林開坊,得此缺最糟糕,因為升轉之途極窄,故以杜詩「一洗凡馬萬古空」相嘲。張之洞人極熱中,為求速化,自不能不有激進之表現。光緒五年十一月下旬,崇厚回京,被交部嚴議,其所議《伊犁條約》交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妥議具奏。時張之洞于十二月初五單銜上奏,論《伊犁條約》十不可許,改議之道四:令左宗棠、李鴻章等準備軍事,以備一戰。次日又上練兵、籌餉、用人之策,主張「先備後講」,即「備戰求和」。因而在十二月二十七,特下上諭,命嗣後王大臣等關於俄事有應行諮商之處,知照洗馬張之洞前往,儼然是平章國事的大臣了。

  當然,張之洞個人求速化,至此已有成功的跡象。李鴻藻於十天以後,即光緒六年庚辰正月初八複起,仍值軍機及總署。張之洞於二月間轉翰林院侍講,跳出洗馬的瓶頸,五月升侍讀,六月授右春坊右庶子,八月轉左,乃有所謂「庚辰午門案」,為張之洞造成另一次機會。

  「庚辰午門案」的情節大致如此:

  八月十二日,孝欽後命侍閹李三順賚物出宮,致其妹醇王福晉。至午門,以未報敬事房知照門衛放行,護軍照例詰阻。三順不服,遂至爭鬥。三順以被毆失物歸訴。孝欽時在病中,怒甚,言於孝貞後,必殺護軍……讞之上,後以為輕。(見徐一士《一士譚薈》)

  其時刑部尚書為潘祖蔭,頗持公論。潘仍兼南書房行走,慈禧以「自己人」視之,據說曾在病榻召見,捶床痛訾,近乎撒潑。潘不得已如其意旨複奏,護軍三人,其二發黑龍江當苦差,其一圈禁五年,而于違禁的太監李三順,不置一詞。據翁同龢日記,慈禧意猶不足,欲置重辟,軍機力爭始罷。

  其時陳寶琛官右庶子,擬上疏抗爭。張佩綸知而告知張之洞。張即語陳,願聯名上疏,但恐失簾眷,別有主張。《一士譚薈》記:

  之洞曰:「吾亦欲上一疏,為同聲之應,惟此事只可就注意門禁,裁抑宦寺立言,祈太后自悟,勿為護軍乞恩。太后盛怒之下,不宜激之,致無益有損。」

  陳疏稿略如其指,而正疏之外,並附一片,則仍爭此案處分之失當。之洞聞之,亟致一箋,謂「附子萬不可服」,以藥名作隱語也。

  十二月初四,兩人之疏同上。之洞旋於直廳晤陳,複問曰:「附子入藥否?」曰:「然。」之洞頓足曰:「誤矣!誤矣!」

  孝欽覽疏,為之感動,遂於初七日特頒懿旨。此案既結,之洞喜而謂陳曰:「吾輩此次建言,居然獲效矣。請問附片中是如何說法?」陳為誦數語,之洞乃大贊其詞令之妙,示推服焉。斯亦張、陳一出色之舉。陳之膽力及為義之勇,尤過於張也。

  按:十二月初七特頒懿旨,護軍罪名皆減輕,李三順責三十板,差得法理之平。至陳寶琛附片中,感動慈禧的警語是:「皇上遵懿旨,不妨加重;兩宮遵祖訓,必宜從輕。出自慈恩,益彰盛德。」

  此疏為恭王擊節稱賞。其時適有滿洲禦史以瑣事上瀆,一為爭遷安縣落花生的秤規。恭王因以示同僚,表示:「這才真正是奏疏,那些爭秤規的摺子,簡直是笑柄。」

  庚辰午門案寬減的恩旨,頒於臘八前夕,在清流中人看,自是歲暮一大快事,但氣量狹隘的沈桂芬是否有觸目驚心之感?今已難考。因為就在這年除夕,沈桂芬溘然而逝,得年六十四,恤典甚優,諡文定,一子賞給舉人,准一體會試;一孫賞給郎中,俟成年後帶領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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