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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居然批敕立朝堂

  至於翁同龢與張蔭桓的關係,可以分作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光緒十年六月,張蔭桓以大順廣道加三品卿入直總理衙門,此為張蔭桓躋身卿貳及在京供職之始。此一時期不過友朋往還,但翁同龢對他已很欣賞。《近世人物志》摘翁此時有關張蔭桓的日記如下:

  四月三十日 晚張樵野來談。此人似有文采,熟海疆情形,其言切實,蓋雨生得意人。伊云:法之願議,實畏埃及兵事不了也。又云:山東威海衛,戚大將軍備倭所築,東距旅順,西距燕台,各二百里,必當設重鎮,此島可泊兵船鐵甲。又言對外國,切不可說誇大語,氣矜語。

  張蔭桓以捐班縣令起家,先見賞于江蘇巡撫丁日昌,丁與翁換帖,翁當于丁日昌處獲知有此能員。張蔭桓後來服官山東,閻敬銘、丁寶楨對他都極賞識。翁與閻的關係很深,當然也會聽閻敬銘說過張蔭桓。觀翁同龢所記張蔭桓的言談,在現在看是常識,在當時是一種了不起的知識。

  翁同龢最大的長處是能服善,對張蔭桓的欣賞是必然的,而況張蔭桓有文采,善辭令,精於鑒賞,家廚精緻,凡此都是使翁同龢樂與之交遊的條件。如光緒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記:

  晴,大風寒甚,盆冰厚一指,重裘猶寒也。照常到苑門,未飯退歸。巳正赴張樵野之招,同坐者錢子密、徐小雲、孫燮臣、徐頌閣、廖仲山,與餘而六,食魚生極美,晚更進精食,劇談,坐臥隨意,抵暮始散。

  觀此名單,既非專請總署同僚,亦非招邀戶部同官,純然是請翁同龢,而特邀翁最熟、最談得來的朋友作陪。由翁的得意之情溢於言表看來,張蔭桓的應酬功夫,可以想見。

  張第一次在總署,只有四五個月,彼時出身不高,資歷亦淺,頗受人排擠,被劾四次之多。第二年得李鴻章的提攜,奉派使美,其時正當美國排華運動最激烈之時。光緒十四年春天,張蔭桓與美國訂立《限禁華工赴美條約》六款。據《清史稿·邦交志四》載:

  議寓美華工約,定約六款。首言中國以華工在美受虐,申明續約,禁止華工赴美。次言華工在美,有眷屬財產者,仍准往來。三言華工以外諸華人,不在限禁之例;並准假道美境。四言華人在美,除不入美籍外,美國仍照約盡力保護。五言華工被害各案,美國一律清償。六言此約定期二十年互放,議定畫押,覆命張蔭桓再與籌議。

  以國際公法來看,此項條約至為優待。美國只是為了保護美國勞工的工作機會,不許再有華工赴美,此亦天經地義之事。但當時辦外交的人,根本不知道「公道」在哪裡。我之所謂「公道」,就是大家都可以走得通的一條路。因為不知道這條路在哪裡,所以態度上忽強忽弱,捉摸不定,李鴻章多少是知道的,但苦於不能說真話,譬如使節入覲,向元首三鞠躬、握手,是各國通行的禮節,而必欲使人如乾隆朝的故事,行跪拜之禮,如何可行?這話便不能實說,否則必遭人攻擊。同治親政後,各國公使要求覲見,賢如文祥亦堅執跪拜禮,各國公使讓步允免冠五鞠躬,亦未能定議。言官紛紛上奏應據理力爭,吳大澂、邊寶泉措辭尤為激烈,倒是後來為同治立嗣問題死諫的吳可讀,比較開明,請「明旨宣示,不必令各國使官跪拜,以示無所不容,不屑與較之意」。

  其時日使列島種臣到任,對於入覲問題,不願接受差別待遇,準備出京回國,總署最後還是讓了步。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五,各國公使覲帝于紫光閣,行五鞠躬禮,而同治本人及皇室皆以為恨。

  因為如此,張蔭桓爭來的優待條件,總理衙門猶以為不足,電令再議。當然不會有結果。美國政府下令禁止華人入境。這年耶誕後,有一艘船從廣州到舊金山,內裝的大批「華工」被打了回票。直到光緒二十年,中國自動要求美國訂立「限禁來美華工保護寓美華人條款」,方始解決了問題,但已無複有六年前的有利條件。

  當時懂洋務者,皆有「外交好辦,『內交』難辦」之歎,所以縮頭不問的「鴕鳥主義」開始流行。不意百年之後,餘風猶在,人家找你來談基本問題,外交當局唯是館以華屋,款以美食,說說洋葷笑話,扮扮冷面滑稽,令人萬般無奈而去。嗚呼,言之曷勝浩歎!

  張蔭桓使美四年,回國後再入總署。不久,曾紀澤病歿,於是總署八大臣,真正見過世面的,就只剩了一個張蔭桓。下一年——光緒十七年,洪鈞自德回國入樞,不久而有中俄國界問題,洪鈞為人中傷,加上賽金花的醜聞,因而鬱鬱以終。洋務專家仍然以張蔭桓為首。

  光緒十七年五月,張蔭桓由大理寺擢為左副都禦史,第二年六月調戶右,開始與翁同龢同事,八月調左戶。此為第二階段,但亦不過關係良好而已。

  其時張蔭桓與孫毓汶很接近。翁同龢於光緒二十年二月二十一日有一函致張,極可玩味。原函如下:

  複試等第名單,如有印出者,乞賜一份。孫荔生漸愈否?尊處或知其詳,乞示。

  「複試」為舉人複試,本在次年春闈以前舉行,光緒十九年秋闈迭出科場案,翁同龢主順天鄉試,外簾不謹,物議譁然。翁同龢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記:

  上諭,禦史聯級奏科場舞弊,幸中鄉名,周學熙、湯寶森、蔡學淵、陳步鑾、黃樹聲、萬航,著禮部先於覆試日扣除,派麟書、徐桐調取錄科卷墨卷,勘磨筆跡文理,另期複試等因。今年外場槍代極多,物議喧然,宜有此事也。

  又同月二十四日記:

  是日順天舉人複試,一百十餘人。複試題:歲十一月徒杜成二句;南極一星朝北斗。

  按:此為出現弊端後,特別舉行一場複試,而聯級酌參之六人,則另案辦理。至同月二十八日,麟書、徐桐覆奏,蔡學淵等三人文理、筆跡不符,革去舉人,周學熙等三人另行複試。

  周學熙為周馥之子。此三人至二十年二月初九,一起複試,結果只周學熙一人通過,准予參加春闈。翁函中的「複試」則指各省舉人赴公車後的正常複試,張蔭桓殆奉派監試之故,所以翁向其索閱全單。

  此函後半段:「孫荔生漸愈否?尊處或知其詳。」十二字中透露了極可玩味的朝貴關係。孫荔生單名榕,為孫毓汶之子,而為翁同龢光緒十四年戊子、主順天鄉試所取中的門生。是年八月十一日,翁同龢日記:

  晴熱。卯正二起,請監試及房考六位上堂寫經題。已初忽傳鼓有密旨一件,監臨捧交,雲軍機大臣孫毓汶親齎送者也,恭讀訖,仍封回存福公處。酉正刷印題紙訖,請監試房考飯,亥初三刻送題紙。方就枕,外簾傳鼓,雲題紙欠四百余張,餘起與監臨語,甚斥其非,蓋外簾委員隨意藏匿,向來如此。

  是何密旨,竟勞軍機大臣孫毓汶親自齎送,答案在四月十六日翁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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