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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康有為決不能道破實情,否則他的一切誑言,無不拆穿。因此,他竟造作德宗許以「直遞」的子虛之事,進而有所謂「密摺」、「密詔」。其事實真相,可為之分析:

  第一、從譚、林口中,康有為得知確有密詔付楊銳。康有為設想他人必有此疑問:康某既自稱如何上結德宗特達之知,則有密詔,何以不付康某?於是撒謊撒到底,竟謂有兩道密詔,一道謂「朕位且不保,令與同志設法密救」;一道謂催其出京,意在保全。好在譚、楊均已不在人世,死無對證;即令不信有其事,但無證據。不意此密诏竟為楊銳攜回四川,且於宣統元年呈交攝政王,公諸於世,真相乃明,否則終成疑案。

  第二、康有為在京多方活動,終未能更上層樓,八月初二日催其出京的明詔一頒,康有為的原形,已顯了一半。八月初三楊崇伊上訓政摺,則慈禧復掌大權,已成定局。康有為至此已至日暮途窮之境,倘不速走,禍且及身;但既不能攜其弟同行,而忍令蹈虎尾春冰之險,就必須有一說得過去的理由,因而造作德宗境況如何危險,欲其相救,以示大義所在,忠君不能不棄弟的苦衷。

  第三、有密詔始可號召勤王,以遂其行騙之計。

  至於袁世凱,只在迫不得已,或居然有人當面詢問時,承認告密,不認誣證,因為告密可有解釋,一是為了「保全皇上」;二是榮祿為長官,如此大事,何所不告?但誣證則為陷害,決不可認。

  但就是袁世凱自己的話,亦有許多前後不符之處,如張一麐所記,「據北洋幕府所聞」,而又謂「此數語皆袁所親告人者」,謂袁世凱回津後,「榮祿已令衛兵夾道羅列,而自西后處來之楊莘伯亦在座」之云,而「戊戌日記」則謂次日始於榮祿座中見到楊莘伯。

  曾在北洋政府任要職的張國淦,數年前有一回憶錄發表,謂曾面詢袁世凱。據記如下:

  袁言:「當時宮廷和天津督署,天天有私人往返,所有秘密,他們知道比我多,比我快,何待我告密?御史楊崇伊常常來津,在督署一住多日,禮部尚書懷塔布等革職後,他們到津與榮督秘談,所談何事,外人固不得知,聽說與太后訓政有關。七月二十九日,我奉旨到京,初一日召見,特賞侍郎候補。初三夜,譚嗣同來,聲言榮某近日獻策,將廢立,要求我誅榮某,圍頤和園,並言:已有硃諭在手。出示硃諭,乃係黑筆所書(原註:即廿九日密詔節錄者。高陽按:即付楊銳的密詔),並無誅榮圍園之語。譚言:他能挾制皇上,於我請訓時,付我誅榮圍園硃諭。我聽其『挾制』二字,不寒而慄,告以『天津尚有聶董兩軍,及淮練各軍七十多營,北京神機各旗營,事前不能接洽妥當,單靠我的七千人,如何能辦這樣大事?』譚嘵嘵不休,只得說——」

  但在「戊戌日記」中談及硃論時,謂「譚云:『硃諭在林旭手,此為楊銳抄給我的,確有此硃諭。』」前後說法不同。張國淦又記:

  我又詢初五日請訓,皇上交何硃諭?袁言:實未交硃諭。但諭『你練兵甚好,以後可與榮祿各辦各事。』似乎是我的軍隊以後可與榮祿對立,不必受他的節制,但亦未明言。」

  「與榮祿各辦各事」一語,亦見「戊戌日記」,但記為初二日謝恩時所諭;日記中謂初五日請訓時,只有袁世凱的奏諫,而「無答諭。」揆情度理,以與張國淦所言為真實,因既為請訓,德宗決無一言不發之理。張國淦又記:

  袁又言:「我見榮督,榮問:『請訓時奉何密諭?』我言:『請訓時並未奉有密諭,只叫我好好練兵。』榮言:『何必欺瞞?』我覺得北京舉動,彼已聞知,因言:『皇上對於太后並無他意,只是新進諸臣,興風作浪。』即將初三日夜,譚嗣同談話詳要說明,並言:『這是他們的策畫,與皇上絲毫無干。母慈子孝,他們的胡作非為,萬不可牽累皇上。我們當調和兩宮,保全皇上。』榮笑言:『你倒是皇上忠臣。』我言:『外有各國使臣,內有各省督撫,如果有非常之舉,難保不有異議,致生他故。』榮頻點頭言:『你還是好好練兵吧!』

  袁世凱這一段話,與日記不同。日記中強調他與榮祿的立場一致,俾為如或興獄,有辯解的餘地。此時已非清朝,無所顧忌,因而語氣中指出榮祿為后黨。至於所謂「欺瞞」,袁世凱所瞞者,為「與榮祿各辦各事」一語,而非所謂「誅榮圍園」,但日記既已如此說法,對張國淦遂亦不得不說假話。張國淦又記:

  我又詢袁:「彼時都說榮祿初五夜專車秘密到京,才決定大計,實情如何?」袁言:「太后訓政,醞釀已久,近日殺榮圍園,風聲傳播,后黨方面又加甚其詞,所以提前辦理。我在此時亦是他們懷疑防閒之一人,榮果秘密到京,自然不令我知道。我此時憂讒畏譏,亦不敢多有議論。」

  這段話有真有偽。榮祿如於初五秘密進京,袁世凱決無不知之理。因為榮如初五夜進京,則初六日謁見慈禧,有許多事要辦,初六必然無法、亦無必要趕回天津,則袁世凱至督署見榮撲空,榮祿的行蹤自明。推作不知,正為榮祿其時未曾進京的反證。

  張國淦與袁世凱的上引談話,是在民國二年,當時他並未看到宣統元年在南通印行的「戊戌日記」,直至民國十五年二月,有名的詞家況夔笙,在發表於「申報」的「餐櫻廡漫筆」專欄中,連續刊載日記原文,張國淦方始發生疑問,認為其中最大的漏洞是袁世凱八月初五回津與榮祿相晤的情況,他說:

  這是何等重大事件,豈有當晚「略述內情」而等待「次早」卻又「枉顧」之理?

  誠然,這是情理上絕不可通之事,袁世凱於此段未說真話。但如因此而以為袁世凱有不可告人之處,即為告密的證據,則大謬特謬。如前分析,袁世凱作此日記的用意,在留一辯解的餘地,且極力強調他與榮祿的立場、看法以及情緒相同,俾使攝政王載灃有投鼠忌器的顧慮,不敢再追究此案,即不能不簡化其與榮祿談話的經過。

  問題是假話說得不好,照道理應該編得更合理,事實上這亦並非困難之事;而所以如此寫者,是故意寫得不合理,故意留下漏洞,須知這個漏洞,是一個開啟真相的匙孔。譬如這一段:

  語未竟,葉祖珪入坐,未幾達佑文亦來,久候,至將二鼓,不得閒只好先退,約以明早再造詳談。

  就「告密」而言,這一段是非常不通的。葉、達皆榮祿幕僚,儘可請他們離去,以待畢其詞;即或為了禮貌,亦可請榮祿易地密談。復就情理血言,榮祿亦決不會置如此大事於不問,而與幕僚閒談之理。袁世凱所以如此寫,主要的原因是:第一列舉兩名在場的證人;第二,暗示本無密可告,故以「略述內情」一語了之。此為史法中曲筆及隱筆的交替運用。清朝初期文網甚密,故清人有所記述,欲保留真相而恐觸犯時忌時,每每運用此技。我在作清朝諸疑案的考證時,經常遇到。如冒辟疆作「影梅庵憶語」,有意將董小宛的年齡弄錯一年;並託吳梅村設法保存董小宛被劫,輾轉入宮,祔葬順治孝陵的真相,吳梅村為之寫「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七絕八首,即為一例。

  吳梅村的方法是先寫董小宛被劫,而以「引言」中「阮佃夫刊章置獄;高無賴爭地稱兵」兩語,閃爍其詞,故意用阮大鋮及高傑兩人來淆亂聽聞;最後在第八首結尾,留下「欲即薛濤憐夢斷,墓門深更阻侯門」這麼一個疑問,也就是一個大漏洞,董小宛既然葬在影梅庵,何以祭掃無由?墓門是如何深;侯門是如何阻?要問答案,便須從這個「匙孔」中去探索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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