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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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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與國喪這兩點澄清了,才能進入問題的核心。其一是:趙秋谷自比為蘇子美(舜欽),而毛西河序《長生殿》云:「或曰:滄浪無過,惡子美,意不在子美」。則又是以洪昇比蘇子美。其中有何深意? 其二是:毛西河云:「賴聖明寬,第褫其四門之員而不予以罪,然而京朝諸官則從此有罷去者。」此諸官是誰?何以因此案而罷去? 其三是:毛西河云:「長安邸第,每以演長生殿,為見者所惡。」此見者是誰?因何而惡? 其四是:梁紹壬云:「朝廷取長生殿院本閱之,以為有心諷刺。」諷刺了什麼? 曾博士除了在《長生殿研究》中,認為洪昇借雷海青、安祿山之口,說明了他「對異族憎恨與鄙視」,因而「敏感的康熙皇帝,看了長生殿之後,便以為有心諷刺,勃然震怒之餘,乃興起大獄」以外,其他的問題,皆未深入討論。茲從蘇子美談起: 《宋史》蘇舜欽傳:「舜欽娶宰相杜衍女。衍時與范仲淹、富弼在政府,多引用一時聞人,欲更張庶事。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不便其所為。會進奏院祠神,舜欽與右班殿直劉巽輒用鬻故紙公錢召妓樂,閒夕會賓客。拱辰廉得之,諷其屬魚周詢等劾奏,因欲搖動衍。事下開封府劾治,於是舜欽與巽俱坐自盜除名,同時會者皆知名士,因緣得罪,逐出四方者十餘人。世以為過薄,而拱辰等方自喜曰:『吾一網盡矣。』舜欽既放廢,寓於吳中。」買水石作滄浪亭,當時人詩文中稱「滄浪」皆指蘇子美。 此即毛西河之所謂「惡子美,意不在子美。」易言之,黃六鴻不過魚周詢而已。然則杜衍何人?王拱辰又何人?這就要研究康熙中葉的政爭了。 郭則澐《十朝詩乘》云:「國初科名宦達,推崑山三徐,立齋相國,受知特厚」。三徐為顧炎武的外甥,兄弟皆掇巍科,長乾學,字健庵,康熙九年探花;次秉義,字彥和,康熙十二年探花;又次元文,即「立齋相國」,年最幼而發最早,順治十六年狀元,官至文華殿大學士戶部尚書兼管翰林院(掌院)。 徐乾學康熙九年成進士授職編修,十四年開坊後,一路扶搖直上,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他是大詞人納蘭性德的鄉試座師,納蘭復從之受經學,刻《通志堂經解》,納蘭之父即因力贊削藩而為康熙重用,號稱「權臣」的明珠。徐乾學深得明珠的提攜;納蘭歿於康熙二十四年,次年下葬時,明珠猶請徐為之撰神道碑文。但如此密切的交誼,忽然結成不解之仇,則為康熙從中的操縱。 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三,敘徐乾學云:「本附明珠、高士奇以進,二十四年召試翰詹,乾學首列,入直南書房,翌年由內閣學士擢禮部侍郎,以至左都御史,力倡風聞言事,蓋聖祖知其得士,欲倚之為搏擊之用。清初政歸八旗巨室,順治一朝,政情杌皋,所由來也。康熙初元,四輔臣專政,賴索額圖以覆之,索額圖專橫,乃以明珠分其權。明珠富可敵國,與余國柱表裏為奸,故授意乾學、士奇,嗾郭琇劾罷之。」 郭琇是徐乾學的同年,時任江南道御史。二十七年二月,疏劾明珠與武英殿大學士余國柱背公營私,共計八款,結論是:「總之,明珠一人,其智術足以彌縫罪惡,又有余國柱奸謀附和,負恩之罪,罄竹難盡,伏祈霆威立加嚴譴。」奏入,康熙有一道長諭,告誡臣工,明珠一黨,大加斥逐,明珠革去大學士,但仍用為內大臣。余國柱則革職,逐回湖北大冶原籍。 明珠認為徐乾學忘恩負義,蓄意報復。事實上徐乾學亦有許多弱點可攻,未幾牽涉在湖北巡撫張汧貪黷一案中。《清史列傳》徐乾學傳: 御史陳紫芝劾張汧貪黷,命副都御史開音布,往會直隸巡撫于成龍、山西巡撫馬齊復審。既鞫實張汧、祖澤深婪索事,復得祖澤深交結大學士余國柱,為囑色楞額徇庇,及張汧未被劾時遣入赴京行賄狀,下法司嚴議核擬。時余國柱因御史郭琇劾其與大學士明珠、尚書佛倫等營私附和,已罷歸;法司請檄追質問,並鞫詰張汧行賄何人,汧以分饋甚眾,不能悉數抵塞,既而指出乾學。上命免余國柱質問,復諭曰:「此案嚴審,牽連人多,就已經審實者,即可擬罪,勿令滋蔓。」於是色楞額、張汧、祖澤深諭罪如律,事遂寢。 張汧為明珠私人,行賄對象甚眾,徐乾學亦為其中之一,但「鞫詰」時不及他人,獨獨「指出乾學」,自然是明珠的授意。康熙不願滋蔓,是衛護徐乾學,但徐內不自安,上疏謂「為貪吏誣搆,皇上覆載之仁,不加譴斥,臣復何顏出入禁近,有玷清班,反躬劾責,不能自已,伏冀聖慈,放歸田里。」得旨:「覽奏情詞懇切,准以原官解任,其修書總裁等項,照舊管理。」所修之書為大清會典及一統志。徐乾學因而仍舊居京,時為二十七年五月。 徐乾學雖已解任,但影響力仍在。這可以從一年以後,即二十八年五月,徐元文升大學士,及郭琇官符如火,直線上升到左都御史這些情形中看得出來。徐元文並奉旨「兼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在此以前,掌院不過資深的翰林,以大學士掌院,自徐元文始。 康熙的不次拔擢郭琇,自然是資為搏擊之用。九月間郭琇「特奏近臣植黨營私,招搖撞騙,罪有可誅」,被劾的是早在五年前便與徐乾學因爭寵而結怨的高士奇,以及高士奇的姻親死黨王鴻緒、陳元龍、王顓齡、何楷。得旨:「高士奇、王鴻緒、陳元龍,俱著休致回籍;王顓齡、何楷著留任。」 我相信長生殿之禍,即發生於此時,所謂「惡子美,意不在子美」者,徐乾學兄弟意在展示實力,排除異己,故被斥逐者,除好與時忤的趙秋谷以外,皆與明珠、余國柱有關。《清詩紀事初編》敘洪昇云: 王澤弘鶴嶺山人詩集寄洪昉思云:「貝錦誰為織,箝羅忽見侵。考功原有法,給諫本無心。」又送洪昉思歸武林云:「性直與時忤,才高招眾忌。何期朋黨怒,乃在伶人戲。」皆可作證。然致執信于理者誰乎?及讀飴山詩集還山感事二首云:「碧山勝賞已全非,誰向西州淚滿衣。解識貴官能續命,可憐疏傅枉知機。」「戟矜底事各紛紛,萬事秋風卷亂雲。誰信武安作黃土,人間無恙灌將軍。」碧山二字,明指徐乾學,黃土則指其弟元文,乃知乾學與明珠、余國柱相爭,而波及于執信,意不在執信也。先一年戊辰,乾學使郭琇劾明珠、余國柱罷相。然明珠猶得交領侍衛內大臣酌量任用,勢未全圮,故欲借國恤演劇再撼之。洪昇集中有寄大冶余相國詩云:「八口羈棲屢授餐」,又云:「身微真愧報恩難」,其親厚可知。慎行則為明珠教其子若孫者也。故皆不能免。執信度必與掌院徐元文忤,因亦為乾學所惡。 趙秋谷「還山感事二首」,確為徐氏兄弟策動此案的有力證據,查慎行的遭遇,則可解釋「惡子美,意不在子美」的問題,則見《查慎行與查嗣韓》一文。 當郭琇受徐氏兄弟指使,參劾高士奇、王鴻緒時,明珠已經布置妥當,發動反攻。他最狠的一著是,就在他被參的下一個月——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便舉薦他的外甥,深得康熙信任的傅臘塔出任兩江總督。自明朝以來,江南紳權特重,清初猶然。徐氏子弟,在鄉里多不法。諸凡招搖攬事,仗勢欺人,以及徐乾學的納賄營私,種種劣跡,都為傅臘塔所偵悉。於是緊接在郭琇劾罷高士奇以後,明珠策動副都御史許三禮,乘機推波助瀾,嚴劾徐乾學「乘留修史為名,出入禁廷,與高士奇相為表裏,物議沸騰,即無官守落得招搖納賄,五方寶物歸東海之謠所自來」,「請逐出史館,以示遠奸」。得旨:「著徐乾學明白回奏。」 徐乾學回奏後,兩疏並下吏部察議,回奏「所劾招搖納賄,但無實據」。因而許三禮得了降二級調用的處分。許三禮則再接再厲,二次嚴劾,不但臚列招搖納賄,有人名、有地名、有銀數的具體劣跡,而且詞連徐元文。但康熙有意保全徐乾學,以「許三禮身為言官,凡有糾劾當據實一並指陳,乃於交部議處後,復列款具奏,明係圖免己罪,著嚴飭。」徐元文具奏申辯,置而不問。不過徐乾學內不自安,請放歸田里,並以「書局自隨」。得旨:「卿學問淵博,總裁為館書史,著有勤勞。覽奏請歸省墓,情辭懇切,准假回籍,書籍並隨帶編輯。」這是二十八年十一月間事。第二年二月,運河解凍後,陛辭南下,御賜「光燄萬丈」匾額。 看來明珠的反攻是失敗了,其實不然,第二波的「絕地大反攻」,就發生在徐乾學回鄉不久。二十九年五月,兩江總督傅臘塔具疏曰:「凡為人臣,宜感戴上恩,不負養育。乃有不遵法度,彼此施威,朋比背恩,以官職為生理,公然受賄,擾害地方。如巡撫洪之傑、原任刑部尚書徐乾學、大學士徐元文,並伊等子姪穢跡,謹臚列陳之。」列參之款,共計十四條,徐乾學之子樹屏、樹敏;徐元文之子樹本、樹聲,皆在劾奏之中。疏入得旨:「所參各款,從寬免其審明,徐元文著休致回籍。」《清詩紀事初編》卷三敘徐元文云: 二十九年,明珠外甥兩江總督傅臘塔,列款糾乾學子姪,豪橫鄉里,事皆有據。元文原品休致,舟至臨清,榷關者發視箱篋瓶罍無遺,冀驗其貨賄,竟無所得。 其時山東巡撫為佛倫,恰是徐氏兄弟的死對頭,無怪其然。徐元文歸田後,不及一年鬱鬱下世,身後頗為淒涼。姜宸英時從徐乾學修史,賦「苦寒行」云: 君不見,徐相國, 一朝抱恨返故鄉,經歲得疾歸蒿里, 賣得遺莊營墓田,葬在虎邱山後墅, 虎邱山寺遍遊人,會葬曾無一近親。 死生貴賤之間,世態炎涼如此。但亦有人,幸災樂禍,引以為快,如趙秋谷「感事」二首,再引錄如下,並作詮釋: 碧山勝賞已全非,誰向西州淚滿衣。 解識貴官能續命,可憐疏傅枉知機。 戟今底事各紛紛,萬事秋風卷亂雲。 誰信武安作黃土,人問無恙灌將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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