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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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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爺,請過去吧!」 是母后皇太后睡醒起身,通知多爾袞晉見;見面行了禮,他開門見山地說:「有人奏請滿漢通婚,我讓禮部擬了個章程,來請四嫂的示。」 「喔,這是好事。」母后皇太后問:「你們的章程是怎麼擬的。」 於是多爾袞將禮部所擬滿漢官員士庶婚禮,約略奏明,大致以男家為主,如滿洲女子嫁與漢人,從漢人風俗;反之亦然。至於滿洲官員、八旗兵丁之女,欲嫁漢人,應先報部,因為戶部陝西清吏司之下,設有八旗俸餉處,掌管八旗「丁檔」;以及三年一選秀女的「排單」,必須名字不在排單之內,或選過不合格的,方准遣嫁。 「章程很妥當。不過,」母后皇太后特別交代:「滿洲人娶漢人的女兒,一定要查明白,是不是娶來當正室?如果名為娶妻,其實納妾,不成了欺侮漢人了。」 「是,是,太后顧慮得周到。」多爾袞心誠悅服地說:「那一來大失滿漢通婚的本意,斷乎不可。」 接著,又說了些閒話,多爾袞跪安辭出。聖母皇太后摒絕左右,密陳多爾袞提出想用「皇父攝政王」尊號的要求,請示辦法。 母后皇太后久久無語,最後嘆口氣說:「他要,能不給他嗎?」 *** 為了減少阻力,多爾袞雙管齊下,一方面籠絡;一方面疏離,被籠絡的是代善的孫子勒克德渾;太祖第七子饒餘郡王阿巴泰的第三子博洛,都由貝勒晉封為郡王,勒克德渾的封號是多羅順承郡王,博洛的封號是多羅端重郡王。再有一個是褚英的第三子,曾從豪格西征的貝子尼堪,晉封為多羅敬謹郡王。 被疏離的是鄭親王濟爾哈朗,特授定遠大將軍,統兵征討在湖廣作亂的張獻忠所部餘孽,一個叫「一隻虎」,本名李錦;一個叫「混十萬」,本名馬進忠。這是多爾袞調虎離山,免得他在京阻撓他的好事。 天從人願的是禮親王代善,死得其時。多爾袞依照母后皇太后的叮囑,去探望代善時,只告訴他一定遵守誓言,決不會做皇帝;卻不曾吐露他有稱「皇父」的計畫;計畫是在這年冬至祀天時,配合祭典,昭告昊天上帝,布告天下,但耽心到時候讓代善知道了,說不定還要大費一番口舌,稱號原為自娛,搞得兄弟之間不愉快,那就沒意思了。 誰知道就在十一月初八冬至之前的一個月,代善的大限到了。恤典頗為優隆,賜祭賜葬,立碑紀功,親王修造墳塋,照例賜銀五千兩,特詔「和碩禮親王與眾不同,恩賜銀一萬兩。」禮親王的爵位,由何人承襲,卻未決定;這亦是多爾袞的一種駕馭的手法,將此爵位作為獎品,看代善現存的五子,誰對他最忠誠,就讓誰來襲爵。 這年祀天大典,特別鄭重,早在冬至十日以前,便已開始齋戒,乾清宮前置一張黃案,上供一面齋戒牌、一座銅人,進出的內廷官員及太監,莫不三緘其口,不是必要不講話;非講不可時,亦是輕聲細語,不敢有一句嬉戲非禮的話。 十一月初五,皇帝頒一道誓戒:「惟爾群臣,其蠲乃心,齊乃志,各揚其戒。敢或不共,國有常刑,欽哉勿怠!」到了十一月初七,徹下齋戒牌及銅人,送入齋宮;皇帝亦命駕出宮,至正陽門外南郊,通稱「天壇」的圜丘齋宿,第二天五鼓,升壇行禮,祝告以太祖武皇帝配天,並追尊太祖以上,高、曾、祖、父四世,都稱皇帝;接下來還有太廟致祭,上玉冊玉寶的大典,前後歷時五天,方始告成。 冬至是「三大節」之一,照定制舉行「大朝儀」,這年因為太祖武皇帝配享圜丘,皇帝在太和殿的大朝儀受賀以後,特為賜宴王公大臣。宴後頒詔:「叔父攝政王治安天下,有大勳勞宜增加殊禮,以崇功德;王妃、世子應得封號,著內閣部院大臣會議具奏。」 會議由剛林主持,他開門見山地說:「原來的尊號是叔父攝政王,詔書說『宜加殊禮』,亦就是比『叔父』的稱呼還要尊,還要親,那就只用『皇父』的尊稱,才能符合皇上的本意。」 此言一出,大學士范文程、洪承疇皆俯首無語;於是吏部尚書陳名夏開口了。 「父子為五倫之一,這個父字似乎不可假借。」 剛林早估計到有人或會有此一駁,是有備而來的,當下不慌不忙地答說:「太公望為『尚父』;范增為『亞父』。凡尊老,『南楚謂之父』,見於『方言』。古時三公又有『父師』之稱,見於『尚書』及『禮記』。請問陳尚書,此又何說?」 工部尚書金之俊很見機,悄悄拉了他一把,示意他不必再爭。陳名夏亦知爭亦無益,不再開口。「皇父攝政王」的尊稱,就此成立。 接著議儀仗、侍從、府第;既然是「皇父」自然與皇帝無異。惟獨王妃及世子的稱號未擬;這是多爾袞臨時所授意,因為王妃有好幾個,都稱福晉,誰算嫡福晉,多爾袞尚未決定;同時因為他沒有兒子,以多鐸之子,胞侄多爾博為後,亦不想予以「世子」的稱號,所以剛林略而未議。 定議覆奏,自然准如所請,上諭規定:「凡詔疏皆書之。」這一來,就表面上看,安撫了多爾袞,似乎大局已定,深宮中卻引起了更多的疑慮;疑慮之起,是一班太監竊竊私語,傳入麻喇姑耳中,密奏聖母皇太后,認為確是很深刻的見解,不可漠視。 ▼七、一把「刀」 太監稱為宦官,自秦漢以來,沒有一朝沒有;但論編制的龐大,人數的眾多,聲勢的烜赫,不能不推明朝為首——十二監、四司、八局,謂之「二十四衙門」;以下還有房、庫、廠,以及派駐各重要行省,權過封疆大臣的「鎮守太監」。自多爾袞領兵入關,「二十四衙門」自然瓦解了,令人談虎色變的東廠、西廠,亦不復存在,但宮中執役的太監,仍舊構成一股龐大的勢力,尤其是在後宮;因為御前侍衛及上三旗包衣,等閒是走不到妃嬪面前的,尤其是宮門下鑰以後,後宮成年的男子,只有太監。 這些太監,只要稍微有些身分,無不讀過書,因為他們除了要批本衙門的公事以外,「司禮監」的「秉筆太監」,票擬章奏,地位有如內閣的大學士,自非讀好了書不可。所以太監之中,博古通今,議論風生的亦很不少;沖幼之主及王子,由太監授讀,更是明朝習見之事。 因此,順治皇帝的業師,除了金之俊以外,還有一個太監,名叫吳良輔。他跟他的同事在私下談論,「叔父攝政王」不論如何權勢薰天,與小皇帝畢竟是君臣的名分,倘有不臣之心,殺掉他是應該的;只要有機會。但有「皇父」二字冠首,便是太上皇帝的身分,從古以來,豈有皇帝殺太上皇帝之理?同時既稱「皇父」,對皇帝便可「訓政」,除非布告天下,業已「歸政」,否則皇帝在任何情況之下,都無法獨立行使君權,此一出入關係是太大了。 「我聽了這些話,私下找吳良輔來問,他承認他說過;又說,應該早想辦法,因為皇上發育得好,現在看起來,都已經不像一個孩子,這兩年甚麼事都懂了,一定跟十四爺不合,萬一起了衝突,恐怕會遭毒手,不如先下手為強。」 「毒手!」聖母皇太后驚惶地問道:「他這話是甚麼意思?」 「我也是這麼問他;他說,」麻喇姑的聲音更低了,「如果十四爺覺得皇上會跟他作對,自然要除掉皇上。廢立很費事,頂容易的辦法是下毒;御藥房甚麼毒藥都有。他還講了一個二十年前的故事。」 「二十年前,」聖母皇太后問道:「不是明朝嗎?」 「是的,明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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