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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部八 四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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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正義》十四卷 宋趙岐注。其疏,舊題宋孫奭撰。然《朱子語錄》指為邵武士人作,蔡元定猶見其人,似未必誣也。岐注箋釋文句,頗為朱子《集注》所采,即誤解曹交之類亦取之。疏文淺陋,則附驥以行而已。 ▼《論語集解義疏》十卷 魏何晏等注,梁皇侃疏。自南宋後,其書久佚,此本得於東洋市舶,猶唐以來相傳舊笈。經文、注文,多與今本不同,雖長短互見,而頗足以資考證。侃疏即邢疏之藍本,然多存古義,實勝邢疏。 ▼《論語正義》二十卷 魏何晏等注,宋邢昺疏。蓋咸平二年詔昺因皇侃之書重為改定,頒列學官之本也。 ▼《論語筆解》二卷 唐韓愈撰。愈別有《論語注》十卷,此蓋其劄記之稿,錄之成帙,故名「筆解」也。其中稱「李曰」者,皆李翱之說。據《讀書附志》,今本「李曰」,原本實作「翱曰」,或即翱所編次,附以己說,故自題其名歟。 ▼《孟子音義》二卷 宋孫奭撰。陸德明《經典釋文》,獨缺《孟子》。奭奉敕校刊趙岐《孟子注》,因裒合張鑒、丁公著、陸善經三家之音義,以成此編。《孟子正義》託名於奭,即因此書而影附也。 ▼《論語拾遺》一卷 宋蘇轍撰。以其兄軾所撰《論語說》有所未安,因作此書以正之。凡二十七章。其說「思無邪」及「夕死可矣」之類,頗涉於二氏,而所論討陳恒、見南子、齊人歸女樂、泰伯至德之類,駁正軾說,則具有精理。 ▼《孟子解》一卷 宋蘇轍撰。凡二十四章。其說瑕瑜互見,蓋蘇氏之學如是;要其聰明獨到之處,亦不可磨。 ▼《論語全解》十卷 宋陳祥道撰。祥道之學,出王安石,本不甚醇,是書或以《莊子》之說證《論語》,亦稍駁雜。而引據詳洽,乃多可取。蓋祥道即嘗撰禮書者,其學問本賅博雲。 ▼《孟子傳》二十九卷 宋張九成撰。原本佚《盡心》上、下二篇,今存者二十九卷。九成以馮休諸人多詆斥孟子,因著此書明孟子尊王賤霸有大功、撥亂反正有大用。每一章為解一篇,發揮大意,而不箋詁。其文句曲折明暢,全如論體。又辨治法者多,辨心法者少,故亦不涉於禪說。九成著作,當以此為最醇。 ▼《尊孟辨》三卷,《續辨》二卷,《別錄》一卷 宋余允文撰。原本殘缺,今從《永樂大典》補完。是書取司馬光、李覯、鄭厚叔三家駁詰孟子之詞,一一與辨。又以辨王充《刺孟》及蘇軾《論說者》,為《續錄》二卷。其《別錄》一卷,則允文所作《原孟》三篇也。 ▼《中庸集解》二卷〔謹案:此部《總目》不存。〕 宋石𡼖編。采周子、二程子、張子、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尹焞十家解說《中庸》之語。朱子《中庸輯略》,即據此書為藍本也。 ▼《大學章句》一卷,《論語集注》十卷,《孟子集注》七卷,《中庸章句》一卷 宋朱熹撰。自是始有「四書」之名,而《章句》《集注》亦遂為說四書者之所祖。先儒舊解,不復能與爭席矣。 ▼《四書或問》三十九卷 宋朱熹撰。其說與《章句》《集注》頗有抵牾,蓋《章句》《集注》至朱子垂沒猶修改。或問則成書在先,未及追改也。 ▼《論孟精義》三十四卷 宋朱熹撰。輯二程、張子、范祖禹、呂希哲、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尹焞、周孚先十二家解釋《論語》《孟子》之語。初名「精義」,後改名「要義」,又改名「集義」。此本仍題曰精義,蓋從原序之名也。 ▼《中庸輯略》二卷 宋朱熹編。因石𡼖《中庸集解》,而刪其繁蕪。據《中庸章句》集注,初附《章句》之末,其後乃別本孤行也。 ▼《論語意原》二卷 宋鄭汝諧撰。以程子、張子及程氏門人諸說,於《論語》之義,尚有所遺,因發明其所未盡,而以諸說附於後。頗與朱子《集注》不合,然朱子不以為嫌,稱其「亦有好處」雲。 ▼《癸巳論語解》十卷 宋張栻撰。書成於乾道九年癸巳,因以為名。朱子集中,有與栻商訂此書之語,多至一百一十八條,栻不盡從,朱子亦不復爭也。 ▼《癸巳孟子說》七卷 宋張栻撰。是書亦成於乾道九年。于王、霸之辨,義、利之分,剖析最明。其中交鄰國一章,蓋為南渡時勢發。「臧倉」「王驩」二章,亦似為張說事發。然皆經義之所有,非橫生枝節也。 ▼《石鼓論語問答》三卷 宋戴溪撰。乃溪為石鼓書院山長時,與諸生所說也。書中考據,間有疏舛。朱子嘗稱其近道,蓋取其談理醇正也。 ▼《蒙齋中庸講義》四卷 宋袁甫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甫,袁變之子,而又受業于楊簡。燮、簡皆陸九淵之弟子,故此書所闡,多陸氏宗旨。 ▼《四書集編》二十六卷 宋真德秀撰。中惟《大學》《中庸》為德秀所編。《論語》《孟子》,則劉承輯德秀遺說,以成之也。其書皆采朱子文集、語錄之說,以發明《章句》《集注》,而間附己意,以斷制異同。 ▼《孟子集疏》十四卷 宋蔡模撰。模,蔡元定之孫,蔡沈之子,而朱子之門人也。故是書雜引諸說,以發明《孟子集注》之意。其諸說與朱子異者,則舍諸說而從師說;或朱子之說與蔡元定、蔡沈異者,則又舍師說而從祖、父之說也。 ▼《論語集說》十卷 宋蔡節撰。其書雜采諸說,亦附己見。時朱子之學,已行而未盛,故大旨率從《集注》,而尚有所出入於其間。 ▼《中庸指歸》一卷,《中庸分章》一卷,《大學發微》一卷,《大學本旨》一卷 宋黎立武撰。程子門人,岐為數派,此書蓋傳郭忠孝、郭雍之學,故立論多與朱子異,然不可謂非伊洛之傳也。 ▼《四書纂疏》二十六卷 宋趙順孫撰。其書備引朱子之說,以羽翼《章句》《集注》。所旁引者,惟黃幹、輔廣、陳淳、陳孔碩、蔡淵、蔡沈、葉味道、胡泳、陳埴、潘柄、黃士毅、真德秀、蔡模十三家,亦皆朱子之宗派也。 ▼《大學疏義》一卷 宋金履祥撰。疏通朱子《大學章句》之旨。並作《指義》一篇,以括其要。今《指義》已佚,惟此書僅存。 ▼《論語集注考證》十卷,《孟子集注考證》七卷 宋金履祥撰。于朱子未定之說,俱辨訂歸一。于事蹟、典故,考證尤多。自跋謂:文義之詳明者,不敢贅,但用《經典釋文》之例,表其疑難者疏之。 ▼《四書集義精要》二十八卷 元劉因編。原本三十卷,今佚二卷。初,廬孝孫采朱子《語類》、文集,編《四書集義》一百卷,讀者病其複雜,因乃摘取精要,以成是書。 ▼《四書辨疑》十五卷 元陳天祥撰。朱子《四書章句》《集注》,元初始行于北方,王若虛不以為然,立說攻之。天祥又推演王氏之說,以成是書。于時,安熙又以天祥為非。然《問孔》《刺孟》,不廢《論衡》,況儒者詁經,各抒所見,千慮一失,千慮一得,又何妨存備參考耶。 ▼《讀四書叢說》四卷 元許謙撰。原本二十卷,今惟存《大學》一卷,《孟子》二卷,《中庸》佚其半,僅存一卷,論語則已全佚。以其書發揮義理,考證訓詁,多有可取,故不以殘缺而廢之。 ▼《四書通》二十六卷 元胡炳文撰。因趙順孫《四書纂疏》、吳真子《四書集成》所錄諸說,尚偶有不合于朱子者,乃重為刪定,驅除異議,使盡歸於一家之言。 ▼《四書通證》六卷 元張存中撰。存中以胡炳文《四書通》詳于義理,略於名物,因作此書以補之。凡朱子《章句》《集注》,引經數典者,悉一一注其所本,故謂「之證」。 ▼《四書疑節》十二卷 元袁俊翁撰。以《四書》經文比類,以參考其異同,皆設問於前,列答于後,蓋即元制所謂經疑者是也。雖為科舉之學,而非融會貫通,不能剖析分明如此。惟「疑節」之名,頗不可解。考彭元龍後序,有「四書經疑」之稱,豈原書繁重,此其節本歟。 ▼《四書經疑貫通》八卷 元王充耘撰。與袁俊翁四書疑節,體例相同。 ▼《四書纂箋》二十八卷 元詹道傳撰。略仿古經箋疏之體,取朱子《四書章句》《集注》《或問》,正其句讀,考其名物訓詁,各注於本句之下。凡朱子所引之成語,亦各證其出典。 ▼《四書通旨》六卷 元朱公遷撰。取《四書》之文,條分縷析,以類相從,列為九十八門。每門之中,又以語意相近者,聯綴列之,一一辨別其異同,各以「右明某意」云云,標立言之宗旨。 ▼《四書管窺》八卷 元史伯璿撰。原本殘缺,惟《大學》《中庸》《孟子》尚全,《論語》則第十一篇以下,佚不可考。其書取趙順孫等解釋《四書》之說,與朱子《章句》《集注》異同者,一一辨訂。諸說之自相異者,亦參酌歸一。 ▼《大學中庸集說啟蒙》二卷 元景星撰。星本全說《四書》,此本殘缺,僅存其《大學》《中庸》。大旨宗朱子,而亦頗有出入。不似胡炳文等於《章句》《集注》,字字尊若六經也。 ▼《四書大全》三十六卷 明永樂中,翰林學士胡廣等奉敕撰。其書因倪士毅《四書輯釋》,稍加點竄。然有明取士,惟重四書義,四書義惟尊此書。坊刻講章,千匯萬狀,皆此書之支流,亦不能不謂之一朝典制焉。 ▼《四書蒙引》十五卷,別錄一卷 明蔡清撰。初有新舊二稿,皆非定本。嘉靖中,武進莊煦乃合併刪削,編為此本。末附錄一卷,則煦與其友王升商榷訂正之語也。其書雖為科舉而作,然闡明義理,猶有宋儒之遺意。 ▼《四書因問》六卷 明呂柟撰。皆記其門人質問《四書》之語。然書中稱柟為先生,疑其門人魏廷萱等記錄,非所自著也。所說多因《四書》之義,推而證諸躬行,見諸實事,非坊刻講章之比,蓋其學源出薛瑄故也。 ▼《問辨錄》十卷 明高拱撰。取朱子《四書章句》《集注》疑義,逐條辨駁,不免有吹求過當之處。而當所獨得,亦未始不可備參考。 ▼《論語類考》二十卷 明陳士元撰。皆考證《論語》名物、典故。分十八門,又分子目四百九十有四。糾訛補漏,頗不肯為苟同。 ▼《孟子雜記》四卷 明陳士元撰。前一卷敘孟子事蹟,後三卷髮明孟子之言。名似傳記,實則經解居多,故仍列之於經部。 ▼《學庸正說》三卷 明趙南星撰。以《大學》《中庸》隨節衍為口義,又以不盡之意,附著於後。其體例雖近講章,然理醇詞達,與坊刻濫本終殊。 ▼《論語商》二卷 明周宗建撰。宗建風節棱棱,而其學則姚江之末派。故此書語不盡醇,然簡要明通之處,亦足釋聚訟之轇轕。取其所長,而知其所短可也。 ▼《論語學案》十卷 明劉宗周撰。其學雖出姚江,而以慎獨為宗,能救其末流之失。故是書所論,或與先儒異義,而大旨終醇。其解「見危授命」一章,尤不負所言。 ▼《四書留書》六卷 明章世純撰。其詮解《四書》,往往於文句之外,標舉精義,不規於訓詁,而亦未嘗如講良知者滉漾無歸。 ▼《日講四書解義》二十六卷 康熙十六年,大學士庫勒納等奉敕編。蓋聖祖仁皇帝,夙齡典學,緝熙光明,凡諸臣講幄從容敷陳經義,並親為裁定,薈萃成編。以《四書》為聖學之總匯,故刊佈最先焉。 ▼《四書近指》二十卷 國朝孫奇逢撰。於《四書》要領,通論大旨,間引先儒之說,以證異同。其學介於朱、陸之間,而歸本於「窮則勵行,達則經世」,故所說不盡合於經義,而其理往往可存。 ▼《孟子師說》二卷 國朝黃宗羲撰。宗羲以其師劉宗周常釋《大學》《中庸》《論語》,惟《孟子》無所論著,乃述其平日所聞,以作是書。猶趙汸述黃澤之學為《春秋師說》也。 ▼《大學翼真》七卷 國朝胡渭撰。前二卷首論《大學》音義,次序古學制。卷三論作《大學》之人,與古本、改本,皆引據精核。卷四以下則渭所考定之本。大旨仍從朱子所定,惟並傳前四章為三章,《誠意章》以下則無所更易。其論格物之旨,與朱子亦同,特不用補傳耳。 ▼《四書講義困勉錄》三十七卷 國朝陸隴其撰。因彥陵張氏講義原本,刪掇精要,益以明季諸家之說,較所訂《四書大全》,因仍胡廣之舊者,轉多所發明焉。 ▼《松陽講義》十二卷 國朝陸隴其撰。乃其官靈壽知縣時,與諸生講論而作。凡一百一十八章。皆近裹著己之言,與明以來坊刻講章但為時文計者,迥殊。 ▼《大學古本說》一卷,《中庸章段》一卷,《中庸餘論》一卷,《讀論語劄記》二卷,《讀孟子劄記》二卷 國朝李光地撰。《大學》用古本而立說,與王守仁迥殊。《中庸》分十二章,不從朱子《章句》,亦不從鄭氏注,而大旨則無異,《余論》尤多所闡發。《論語》《孟子》,則有所見輒記之,不遍說也。 ▼《論語稽求篇》四卷 國朝毛奇齡撰。皆與朱子《集注》相詰難,其中引據精確者,往往而有。非如陳天祥書,但推求於文句間也。 ▼《四書剩言》四卷,補二卷 國朝毛奇齡雜論《四書》之語。前四卷,其門人盛唐、王錫所編。補二卷,其子宗遠所編。皆隨時雜記,不以經文次序為先後,亦不以四書分編。大抵談義理者,不免有所出入;談考證者,則用其所長,多有根據矣。 ▼《大學證文》四卷 國朝毛奇齡撰。《大學》自程、朱以後,改本日增,往往騁私心、汩亂古義。奇齡參校諸本,共得九家,一一斷制分明,具有源委。 ▼《四書釋地》一卷,續一卷,又續二卷,三續二卷 國朝閻若璩撰。若璩初考證《四書》地理,得五十七條。複摭所未盡者,「續」為一卷,牽連及於人名,凡八十條。後因地理、人名及於物類訓詁典故,得一百六十三條,謂之「又續」。其他解釋經義者,得一百二十六條,謂之「三續」。總題之曰「釋地」,蒙其初名也。其博辯縱橫,不及毛奇齡;而考據精密,亦非奇齡之所及。 ▼《四書劄記》四卷 國朝楊名時撰。其說皆篤實近理。《大學》用古本,蓋從其師李光地之說。說《孟子》者極簡略,疑為之未竟也。 ▼《此木軒四書說》九卷 國朝焦袁熹撰。其中袁熹手定者十之六,其子以恕、以敬掇拾殘稿者十之四。故與所作《經說》,偶有重複,然較《經說》多可取。 ▼《鄉黨圖考》十卷 國朝江永撰。取經傳中典制名物,證《論語》「鄉黨篇」之義,分為九類,皆根據詳明。其中深衣、車制、宮室諸條,尤永專門之學,非他家所及。 ▼《四書逸箋》六卷 國朝程大中撰。采諸書之文,與《四書》相發明者,或《集注》所已引而語有舛誤,或《集注》所未引而義可參證者,皆為箋其出典。其與《集注》異說者,則為附錄。其所引與今本異文者,則為附記。末卷兼載《四書》人物遺事及雜記數十條,皆頗見考據。 右四書類。六十二部,七百二十九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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