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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部九 樂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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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新樂圖記》三卷 宋阮逸、胡瑗奉敕撰。書成於皇祐五年。時司馬光主逸、瑗之論,而範鎮則主房庶之說,相爭莫已。大抵逸等以度起律未為不可,但以橫黍起度,故樂聲失于太高。蓋律度生於算,二家算術皆不精,故均失之也。 ▼《樂書》二百卷 宋陳暘撰。前九十五卷,皆引諸經論樂之文,為之訓義。後一百五卷,則論律呂本義、樂器、樂章及五禮之用樂者為樂圖論。引據浩博,考證亦審,惟辨二變、四清兩條,頗為紕繆。 ▼《律呂新書》二卷 宋蔡元定撰。上卷為律呂本源,凡十三篇。下卷為律呂辨證,凡十篇。大旨皆拘于古法,而不通算術候氣之說,尤萬不可行。然儒者類稱之,今亦錄備一家。 ▼《瑟譜》六卷 元熊朋來撰。詳論鼓瑟之法。首為二圖,次為譜例、指法,次為《詩舊譜》十二篇,即趙彥肅所傳。次為《詩新譜》十三篇,則朋來所自造。次《樂章譜》,為學宮釋奠所奏。終以後錄,則古來論瑟之語也。 ▼《韶舞九成樂補》一卷 元餘載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所定舞圖,皆根《河》《洛》以起數。唐、虞之世,安有陳摶之圖,殊為附會。然束皙補《六笙》,皮日休補《九夏》,雖不合古,要視《子夜》《讀曲》,終為近雅,亦不妨存其說也。 ▼《律呂成書》二卷 元劉瑾撰。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錄出。其書因蔡氏、彭氏之說,而參互推演,未能造微。然元一代,無論樂之書,故錄之以備一家。 ▼《苑洛志樂》二十卷 明韓邦奇撰。前二卷皆注釋《律呂新書》,後十八卷為邦奇所自撰。其說或不免好奇,而于律呂之原,較明人所得為密。 ▼《鐘律通考》六卷 明倪複撰。凡分二十七篇,間有杜撰。而于呂不韋、司馬遷記黃鐘之數各異,朱子、蔡元定論旋宮之法不同,亦頗能折中,非苟作者。 ▼《樂律全書》四十二卷 明朱載堉撰。書凡十種,大旨括於《律呂精義》一書,與蔡元定說多所異同,而持有心得,所見較元定為深,蓋空談、實算之別也。 ▼《禦纂律呂正義》五卷 康熙五十二年,聖祖仁皇帝禦撰《律曆淵源》之第二部也。凡三編。上編二卷,曰正律審音;下編二卷,曰和聲定樂;續編一卷,則取西洋律呂,而考證以古法。皆積算析乎毫芒,葉奏通乎造化。所謂金聲玉振,集萬古之大成。非區區爭積黍之縱橫、辨編鐘之高下者,所能窺其萬一。 ▼《禦制律呂正義後編》一百二十卷 乾隆十一年,皇上禦撰。凡分十類:曰祭祀樂,曰朝會樂,曰宴饗樂,曰導引樂,曰行幸樂,曰樂器考,曰樂制考,曰樂章考,曰度量權衡考,曰樂問。蓋《禦制律呂正義》,闡聲氣之元,此編備器數之用。虞弦軒樂,天地同和,允極作述之隆軌。 ▼《欽定詩經樂譜全書》三十卷 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自漢魏以來,古樂散佚,雅音殆絕,世所傳唐人樂譜十二篇,亦未詳所受。我皇上體備中和,道隆製作。特命考尋古義,於三百五篇,各正其宮調,諧其音律,定為簫譜、笛譜、鐘譜、琴譜、瑟譜。渢渢乎夔曠之遺規,複見於今焉。 ▼《欽定樂律正俗》一卷 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即刊附《詩經樂譜》之末。因明朱載堉所譜「立我蒸民」「思文後稷」「古南風歌」「秋風詞」四篇,協以曲牌、小令之調,鄙倍荒誕,有乖風雅。特命改定此譜,並附列載堉舊譜,糾其悖謬,以正世俗之惑。 ▼《古樂經傳》五卷 國朝李光地撰。取《周禮·大司樂》以下二十官為經,以《樂記》為之傳,又有「附樂經」「附樂記」。其「樂用」「樂教」二篇,則其孫清植以遺稿輯成也。《大司樂》一篇,最為疑竇;光地所說,亦究未分明。其他則考據明確,得諸實驗者多,故終非高談樂理者所及也。 ▼《古樂書》二卷 國朝鷹為謙撰。上卷論律呂本原,大旨本蔡氏《新書》,而參以朱子及注疏之說。下卷論樂器制度,則本陳祥道《禮書》及李之藻《泮宮禮樂疏》者為多。雖未精博,尚為簡核。 ▼《聖論樂本解說》二卷 國朝毛奇齡撰。是時大學士伊桑阿有《論樂疏》,其說本於徑一圍三、隔八相生之聖諭。故奇齡推闡考證,分條注釋,以成此書。 ▼《皇言定聲錄》八卷 國朝毛奇齡撰。因聖祖仁皇帝論樂聖諭,推衍奧義,而自附其七調九聲之說。 ▼《竟山樂錄》四卷 國朝毛奇齡撰。據明甯王權《唐樂笛色譜》,申明其七調九聲之說,以攻駁古人,殊為逐末而遺本。然言樂者既有此一家,亦可以資考核。書本奇齡所撰,而托于其父,故以其父之字,題是書雲。 ▼《李氏學樂錄》二卷 國朝李塨撰。塨嘗學樂於毛奇齡,因以其師五音、七聲、十二律器色相配之論,演為七圖,而各為之說。其法以四、上、尺、工、五、六字除一領調字,餘字自領調,一聲遞高,又自領調,一聲遞低,圓轉為用。大旨與《笛色譜》相出入。 ▼《樂律表微》八卷 國朝胡彥升撰。凡度律二卷,審音二卷,制調二卷,考器二卷。在近代講學之家,為有所心得。 ▼《律呂新論》二卷 國朝江永撰。上卷分九篇,下卷分七篇。其大旨以琴音立說,蓋即京房造均以弦求聲之意。不知管音弦音,生聲取分,微有不同,不免有所牽合。然永精於算法,故能通律度之微妙,實多發前人所未發。 ▼《律呂闡微》十卷 國朝江永撰。首錄聖祖仁皇帝論樂五條,冠於卷首。然永實未見《律呂正義》,故於五線、六名、八形號、三遲速之類,多不能解。其著書大旨,則以鄭世子《樂書》為宗;惟方圓周徑用密率起算,與之微異。 ▼《琴旨》二卷 國朝王坦撰。其考定音調,皆以《禦定律呂正義》為本,而反復推明,多所闡發。在近時言琴諸家,獨得其宗旨。 謹案:此書論琴音之律呂,與他家琴譜講指法者不同。故不入藝術,而附之于樂類。 右樂類。二十三部,四百八十三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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