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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湯氏義田記


  仁和湯少宰西涯置義田如幹畝,以贍其族人,式法一取之吳郡範氏。少宰卒于京師,其子學基將禦柩以歸,請餘記之。

  《傳》曰:「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先儒嘗歎宗法不行,則民俗無由淳,國勢無由固。然其所以不行者有說焉。古之時,大功同財而有祿者,必仁其族。其平時饑寒相恤,死病相救,故有事則聚族而謀,犯難去國,以其族行而莫之敢貳也。自秦人子壯出分,後世沿以為俗,期之兄弟,能不異居與財者鮮矣。故士大夫家累巨萬,其親屬或不蒙其潤澤,況族人乎?是以平居相視如途人,甚則號呶詬誶而莫之能禦。吳、楚、閩、越山澤鄉邑之間,族聚者常千百人,而宗法無一能行,此之故也。

  余嘗至吳郡,聞範氏之《家法》:宗子正位於廟,則祖父行俛首而聽命,過愆辯訟,皆於家廟治之。故範氏之子孫,越數百年無受罰於公庭者。蓋以文正置義田,貧者皆賴以養,故教法可得而行也。嗟乎!世之厚自封殖者,徒以私其子孫耳。然易世以後,貨以悖出,而子孫無一壟之植者多矣。文正置義田以贍其族也,而子孫享之者垂七百年。天道人事之類應而不忒如此,不可為愚者之炯鑒哉!少宰家無贏餘,所遺于子若孫者,尚不及義田之半,可謂能厚其本根者矣。學基請記其事,豈惟揚父之美,亦欲其族人群相勖于范氏之家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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