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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養貞墓誌銘


  明故兵部郞中劉公墓誌銘

  崇禎十七年春三月丙午,賊李自成陷京師,莊烈帝死社稷。越日,出殯東華門外,有明臣擗踴號呼以前,哭三日無停聲,伏地昏然且死,其家人跡之而負以去。時眾方閧,竟莫知為誰。其後李國楨死于山陵,一時遂爭傳為國楨事。而習于國楨者,又按時日以推其跡,而以為無有。

  康熙己巳,余游真江,遇蜀人劉孟易,偶言明季事及此,孟易蹙然曰:「是吾先子也。甲申城陷,失先子所在,僕邱文求索數日以歸,則昏然迷人事矣。越日而蘇,臥疾數月,常忽忽自恨,賣卜燕市。居六年,病且革,泣而曰:『吾昔擗踴東華,見大行皇帝短衣裋襠,先後繼以小床載至,鼻有傷痕,易棺再斂,藉灰掩紙而已。我死,斂用灰數鬥,紙覆之。加於此者,子為不孝,戚友為不仁。』」因出公手書遺令示餘。

  又十年,而孟易改葬公于金陵,求銘于餘。餘觀公之生也,不欲以此自暴,必不忍以垂死之言欺其子。而國楨之事,雜出於一時,紀事之書,著于南渡褒恤易名之典,又非可苟冒也。豈臨于梓宮者公,死于山陵者國楨,而世傳為一人事歟?此跡之眾著者,經時未久,而已難得其實如此,此古之人所以重于為史而不敢自任也。然吾觀百家所記,往往同事而異其人,而太史公之書有一事再見而彼此相抵者,豈非傳聞異辭,無所據以考其信,故並存以不廢歟?然則公之義又惡可沒哉!

  公蜀卭大邑人,崇禎辛未進士,由司理累官兵部郞中。嘗讞大獄,陳時事,再忤莊烈帝,特命謫官。初娶金氏,生子孟鼎。再娶汪氏,生孟京及一女子。又娶傅氏,生一女一子,子即孟易,女與前夫人子女皆在大邑,蜀亂不知所終。

  公生於某年某月某日,卒於某年某月某日。

  前夫人已葬大邑,今祔者獨傅氏夫人,生於某年某月某日,卒於某年某月某日,與公合葬京師某原。今遷葬金陵某鄉某原,從公遺命也。銘曰:

  胡守道執義而仕,再而點、胡遭變砥節而跡晦於人言。苟魂魄之不愧,諒無恨於重泉。

  〔邵懿辰日誌:劉公不著其諱,殊可怪。按《明史》據魏禧言,辨國楨死義之誤,斷為降賊,後為賊考掠死,則東華哭拜之為劉公明矣。鈞衡曰:《太學題名碑錄》崇禎辛未進士有劉養貞,四川夔州府大邑縣人,殆即此人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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